第2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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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之期一到,有人认领的,则有亲朋自行带走,或委托赶尸人帮忙运输。无人认领的,则就近找个乱葬冈掩埋。
  为了不扰民,引起民众忌惮,义庄大多建设在人烟罕至的乡镇边缘地带。距离荒郊野岭近,方便埋葬。
  这年头,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例,屡见不鲜。纵然朝廷出台严刑律法,轻则庭杖一百,打到残疾,重则以扰乱民生的重罪论处,压到菜市口斩首。
  然则其中的利益交割巨大,买家需求市场庞大,总有人胆敢铤而走险,地方县衙更是有为其包庇者。却不想,竟有人胆大包天到打起了尸体的主意。
  一点都没有死者为重,遵循生死纲常的概念。
  费清明联想到张家庄案子里,主母随口提起的一个词汇。冥婚。
  “此地可是冥婚盛行?”
  冯伟多稍微流露出一点尴尬,“冥婚事宜,与拐卖妇女儿童相当,虽是陋习,却屡禁不止。”与贞洁牌坊相当,是世俗糟粕形成的结晶体。
  “请少侠见谅。此举虽为不妥,但请体谅父母之辈拳拳爱护之心。”
  他不自觉为百姓们说情,“民间认定没有婚配的女子,不能葬入自家祖地,死后只能作为孤魂野鬼,漂泊无依。而没有子嗣的男儿,会断了家族的香火,落人笑柄。”
  “所以就通过冥婚缔结姻亲,活着不能绑定,死后也要传承。哪怕是个虚名,亦要勉力延续。”费清明快人快语,“其他的因素呢,但说无妨。”
  冯伟多面上的尴尬更甚,在费清明不识眼色的追究下,终归做到巨细无遗地解答。
  人一生都活在惶恐之中。活着为一日三餐担忧,死了怕无人供奉两三烛火。至少生者的想法如此。
  除了担忧九泉之下的子女无依无靠之外,人们深怕没有结亲,完成人生大事的鬼魂会暗中作怪。故而为其寻求依托。是植根于大地根深蒂固的宗法家族观念在暗中作祟。
  其余靠卖尸体挣钱,填补家用,利用缔结两家姻亲,攀附关系等案例,屡见不鲜。
  冯伟多还判过一个更荒谬的案例,一女四嫁。
  活着没能与如意郎君并结连理,死后还要反复受到糟蹋。作为生人不能自主,变做尸体,更是由不得自己。
  之所以案发,是被第二个嫁娶的人家发现儿子合葬的棺椁被撬开了,儿媳妇那户人家正要将女儿配给第五个家庭冥婚。
  冯伟多下令缉拿,那对父母倒是先倒地撒泼。
  “哎哟喂,我们的命怎么那么苦啊?好不容易拉扯大的女儿死了,不能帮扶着家里,照顾照顾老头子和老婆子。帮衬帮衬她可怜的弟弟,嫁人收取几个彩礼。”
  “现在倒好,为女儿谋取婚事吧,免得她孤苦无依,不过是收了几个臭钱,镇守大人倒是开了天眼,就来管了!我的女儿哟,你九泉之下要是有灵,睁眼看看你悲哀的爹娘吧!”
  “我们的命怎么那么苦啊!”
  两人一咏三叹,光打雷,不下雨。嚎得十里八乡都能听闻,却总不见得有半滴泪落下来。
  二老被强制带走,捕到公堂。查清来龙去脉的冯伟多质问,“假使你们二人就为了你们的闺女好,为何生前不点头,应承她与隔壁王二郎的婚事,死后倒是殷勤地为她奔波与其他人的婚事。”
  魏父当即还口,“就他?王家二郎?兜里穷得叮当响,一块铜板滤过去,都不带油腥味。真要便宜了那小子,那我们家还怎么做到飞黄腾达?”
  “所以你们二人就棒打鸳鸯,致使喜事变丧事,还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冯伟多一拍桌子,“你们自己做不到飞黄腾达,就将夙愿压在女儿那,竟不觉得羞耻!”
  对魏家夫妇的处置,成了过去式。而卫家、董家、秦家等例子,如雨后春笋,每个时节都会长出来,斩都斩不绝。冯伟多道:“有是有。但冥婚之事,向来只有女尸紧缺,千金难求。但本次失窃案件中,遗失的尸体无一不是男尸。”
  预想的构思被推翻,费清明对红尘俗世属实不了解,总隔着一层,琢磨不透。修真之人身死道消,并不存在冥婚陋习。故再起一问,“缘何只有女尸紧缺,千金难求?”
  “这个嘛……”
  冯伟多感慨少年人确乎是无知者无畏,有什么问什么,而不明白何为避讳。“受各家各户喜好男丁,传承香火的思想影响,基本每个地区都男多女少。其中不乏大量人为因素所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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