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6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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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检察院指控顾明国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顾明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重复抵押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用于投资高风险的股票、期货生意,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据《刑法》第12条、第193条第4、5项、第57条第1款、第64条之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顾明国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顾明国退赔城商行全部贷款本息。
  “方律师,借新还旧的招儿就是城商行信贷部主任给老顾出的主意,也是他帮着操作的。只是现在他人没了,我们又没有证据……”余婉茹一脸的纠结。
  “这个信贷部主任与顾总是怎么认识的?”方轶问道。
  “嗨,别提了,当年老顾一开始摆肉摊,赚钱后又办公司,公司业务挺好的。银行找上门,让我们贷款。
  当时老顾炒股赚了不少钱,已经将重心从公司这边移到股票上了。但是银行那边觉得我们家信用挺好的,就一次次的往我们公司跑。
  后来信贷部主任亲自登门,老顾跟他喝了几次酒,慢慢就熟了,为了帮助他们完成放贷任务,就这么的我们贷了几笔款,到期后都还了。
  再后来,信贷部主任找老顾说是有破产的公司要出售三层写字楼物业,老顾觉得那三层的写字楼物业挺便宜的,也没多想就买下来了,可自从买完写字楼后,我们家老顾就没顺过。银行贷款逾期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上拍了几次,也没卖掉。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栋楼当初建造的时候,出过人命,而且非常离奇,知根知底的人根本不敢买,几年前业主因为欠债还被拍卖过一次,结果流派了,要不然业主也不会那么便宜把房子卖给老顾。
  前几天,有个朋友帮我请了位大师,给看了看,说那栋写字楼风水不好,煞气重,需要化解。但是房子的臭名已经传出去了,即便化解完了,也不好卖。”余婉茹叹气道。
  “顾总买的股票还在吗?当时没想过出售股票还贷款?”方轶问道。
  “想过,当时股票都腰斩了,老顾在外面借了高利贷,被人家逼的没办法,就先把股票卖了,还高利贷了。
  期货就更甭提了,赔了个底儿掉。一百万进去,最后只拿回了十来万,都还了债了。”余婉茹一脸的苦闷。
  “工程公司有房产土地,顾总为了还债把工程公司和二百万的债务都转给苗祥荣,为什么不用卖公司的钱偿还银行贷款?”方轶疑惑的看向余婉茹。
  “这事有点复杂,老顾曾向苗祥荣借过不少钱,其实卖工程公司给他,是为了抵债,所以实际上老顾根本没有拿到钱。
  但是工程公司的价值又比借款数额多,所以两人商量了好几次,最后老苗以承债的方式,拿走了工程公司。
  老苗当然不愿意真金白银的掏钱还债,便让老顾与银行的人商量,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把二百万债务还掉。
  老苗是搞工程的,工程公司有资质,在他手里可以赚钱,日后他再用赚的钱还银行债务。只要有个一两年的缓冲,老苗就能把债还上。”余婉茹继续解释道。
  第796章 讨价还价
  “那之前从西郊支行借款的那家机械公司,现在还存在吗?”方轶想了想问道。
  “机械公司被老顾转让给了另外一家搞机械的公司,本来老顾已经与对方商量好了,机械公司的银行贷款由老顾用转让价款偿还,但是后来对方突然破产了,股权都转过去了,但是对方没付款。
  反正这事来回扯皮,挺乱的,老顾说他会处理,所以后期我就没管。”余婉茹说道。
  “有没有起诉?”方轶问道。
  “好像是起诉了,对方也被债权人给告了,在走破产程序,官司打了好几年,机械公司的设备都当废铁卖了。”余婉茹想了想回道。
  “根据您刚才所说,顾总编造谎言,通过欺骗手段,从房产部门补办房产证,并以其作抵押凭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取得了贷款,他的行为确实存在欺诈。
  但是检察院指控顾总转让机械公司及设计转贷计划,主观上存在逃避偿还贷款的目的,我觉得有些站不住脚。
  顾总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还款,虽有欺诈行为,但不一定就构成贷款诈骗罪,这案子我个人觉得还是有机会的。”方轶看着余婉茹不紧不慢的说道。
  “方律师,我知道您是刑事方面的专家,这案子如果给您办的话,有多大胜算?”余婉茹问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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