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第五章美丽·不知足(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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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这么说。”
  “真无敌。”
  “那也不是,若是人自身无欲无求,亦或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懂得知足常乐,魔种永远都不会醒,会一直无识无觉,直至随着人的死亡而消亡。”
  无欲无求?
  知足常乐?
  说得容易,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有几人能够做到?反正这大明星一定做不到,她若是做得到,又怎会用这种膏脂来维持青春的容颜?一张脸有那么重要吗?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理,就算想逆反天理,有必要这么不择手段吗?
  对于我不自觉脱口的心里话,大明星回以我冷笑。“生老病死,谁愿意老去?谁愿意死亡?谁不想长生不老?你们这些非人,拥有不老的容貌,永恒的生命,根本不懂我们的悲哀,有什么资格说这风凉话?”
  呃,想想之前我与安安的反应,好吧,我确实不懂一张脸为什么能重要到这地步。但,我也知道一件事,人族羡慕非人生物的长生与容颜不老,却不知非人生物也羡慕它们,比如妖族,它们就很羡慕人族生而拥有灵智,更拥有适合修道的道体,生下来就拥有修炼的资格。而妖族,就算父母是妖,自己生下来拥有灵智,不用从野兽开始,也仍需要打熬许多年才能化形拥有道体。
  谁更悲哀?
  谁都不悲哀。
  只是不知足而已。
  妖族没有人族的先天优势,却拥有无尽的时间。
  人族没有妖族的无尽时间,却拥有先天的优势。
  然而,彼此都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优势,想要得到对方的优势,却不知,即便得到了也不过是另一个循环,除非鱼与熊掌兼得,可这世上真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得了吧,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往往是鸡飞蛋打。
  我说:“你知道吗?我能看见鬼,但我不讨厌也不害怕,除了一种鬼,那就是自尽的鬼。为什么要自尽呢?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我问过诺诺,诺诺跟我说,人能鼓起勇气自尽,究其根本,是为了逃避,寄希望于来世。我当时就想,人族真是好命,竟然还有来世,神民可是不入轮回的。我们的寿命很长,长得近乎长生,但是,我们死了的话,就是真的死了,不会来世,不管有什么遗憾,都将永远都是遗憾。”
  大明星错愕的看着我。
  我拍了拍她漂亮的脸蛋。“若是不知足,想想比你更惨的,你就会觉得你自己其实拥有得非常的多。”
  就好比神民,没有来世啊,多惨啊。但跟妖族一比,我又心理平衡了,至少老娘生下来就有灵智,是人形。
  许是我这番话太令人无语,大明星沉默,安安也对我刮目相看。“你与我长姐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
  得,我现在都想像不能你长姐究竟什么德行了。
  一登基就干了暴君都未必会干的暴虐之事,但平日又是个与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神,如今看来还是个乐天的家伙,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精神分裂了,这必须是多重人格分裂才行。
  虽无语,但我还没忘了正事。大明星这情况,我也没辙了,我总不能因为她心里有颗魔种就把她给杀了,每个人族的心里都有一颗魔种,若是杀了她,那照这逻辑,我是不是还得杀了所有人族?若是那样,我不就是在帮元魔脱困吗?又不是活腻味了,因此我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能杀了这家伙,哪怕她往脸上涂人膏。
  行,我不能杀你,但我这火气总得找个地方出。
  正好,想瞌睡就有枕头送上来。
  有些人有些势力,没法讲理,只能杀。
  盗猎团伙是吧,没发现你们是我这个庄主失职,但现在都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要不处理好这个问题,雪莹山庄的整个辖区都得出问题。既然这样,那就杀吧。
  君长青杀了你们一次,你们没长记性,没关系,我再杀一次,杀到你们长记性为止。
  想杀人,有一点很重要,你得知道你要杀的人在哪,但大明星表示她也不知道。
  我头疼,我不会刑讯啊,不由瞅向安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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