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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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毓文以前也接过他,都是他下班了,他稍微在路口等一等,叔叔的迈巴赫缓缓降临。他今天还是第一次享受到被人等的待遇。
  两个人也如同平常一般普通地走,天气冷了,很少出去散步,郑珏又是个怕冷的,总是故意黏到男人身上,瘪着嘴巴说冷。他穿得明明比男人多得多,却根本抵挡不住寒意,狡猾地缩到何毓文背后让他人肉挡风。
  走了一段路,郑珏以为何毓文开了车子,疑惑地问:“车子呢?没开来吗?”
  何毓文:“没开,”他转头看了郑珏一眼,“你不是不喜欢开车吗?”
  他说的对是对,何毓文送给他的车子,停在房子背后落灰。郑珏对开车没概念,这么丁点路,他那个秋名山车神般的车技,怂得要死,怕把这接近百万的车子哪儿擦坏碰坏,他哪里保养得起。郑珏知道他话里有话,便缩回脑袋不作妖了,何毓文轻笑了声,随口问道:“不喜欢开车。怎么,有心理阴影?”
  半天,郑珏才很小声地回答:“有点。”
  何毓文:“什么?”
  何毓文耳朵不是特别好,这个郑珏已经知道了,据说以前出事故,伤到了一点听觉神经。郑珏当时才明白何毓文把电视声放得特别响的原因,要不是何毓文跟他讲是因为这个,他打死都猜不到。
  郑珏稍微加大一点声音:“我爸爸以前,就是出车祸死的,之后我就有点怕,感觉路上每一辆车,从我面前或者背后开来开去,都是想撞我。”
  何毓文没出声,默默地倾听郑珏讲他以前陈谷子烂芝麻的事,郑珏以前在男人面前这种事有些难以启齿。他虽然常常向何毓文在某些方面,例如床上情趣的方面示弱,但在这点上,他很不想让男人觉得,他是个特别可怜特别惨,身世凄楚的孩子。他们既然谈恋爱了,就必须,站在同一个位置,没有谁高谁低的。他自己是这么觉得,即使有时他情不自禁地会去迎合男人。谁能对这么一个移动的荷尔蒙无动于衷?他第一眼见到何毓文就下定决心盼望第二次相遇,他们不仅相遇了,还相隔不足几米。爱和勾引,对于情窦初开的二十六岁青年郑小珏来说,是最直接的表达方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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