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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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重新开始。)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番外加急中,尽快奉上(本座承认,本座没阿来快)。
  感谢时光不扰,aaaa4纸的营养液。
  感谢无所畏惧,时光不扰,南川,留校察看,曦,长安(文中表达的,你看到的最多,衷心感谢花时间写出你的解读),和那串数字的时常评论。还有未曾留言或近期未留言我没能想到的人,感谢你们不离不弃一直追更,谢谢。
  第 94 章 番外一
  因着媳妇儿远离家乡亲人,又到了陌生的地方,过起了陌生的田园生活,许来对媳妇儿的宠溺如母似父,几乎完全变成了定情之初的沈卿之。
  只是她虽然长大成人了,可她毕竟是沈卿之的小混蛋,从未愧对过她给她的称呼。
  沈卿之虽学会了她捣蛋的本领,却有一点,无论如何也学不来。而许来,也无论如何做不成沈卿之那般矜持内敛。
  那就是没脸没皮没羞没臊。
  进城不许给我招蜂引蝶!南山许家祖产处,竹林小筑门前,沈卿之理完许来衣裙,收紧了她的襟领威胁。
  爹告老还乡了,今日,她们要出山去看望爹娘。
  这两年偶尔出去游玩,这混蛋自小没做过女儿家,对姑娘家的闲谈甚是感兴趣,到哪儿都喜欢往女子堆里挤着听人家说女儿家的心思,本就生的灵动俊俏,又是个活泼外放的性子,能逗得矜持内敛的姑娘家开怀,甚是招待见,她每次都得看紧了才成,太伤肺腑!
  媳妇儿,你不是说我就是蝴蝶吗?还怎么招蜂?那不是给自己找情敌么~许来被锁喉锁的呲牙咧嘴,还有,穿男装的是你诶,怕不是你要招蜂吧!
  嗯~这倒是可以,主意不错。沈卿之松了她衣领,扬起脑后流泄的束发,状似认真考虑。
  这次不是走远,在栖云县周围,她怕人认出再惹些闲事,今儿个穿了小混蛋的男装。还别说,轻松爽利,甚是舒服。
  不行!我不允许!许来急了,搂了她玉颈,花是我的,花蜜都是我的,你要招蜜蜂,我可要杀生了!
  穿的跟个风情楚楚的公子哥似的,粉颊玉颈的好不惹眼!这桃花眼一眨,不得一窝一窝的往回招。
  沈卿之挑眉,我拭目以待。
  你你你你嘿,她这小暴脾气!
  如何?
  我看你是不想出山了!许来咬牙切齿的说完,半举半抱起眼前翩翩公子,麻溜就往屋里冲。
  你作何!放下我,作甚你!
  摘花采蜜!
  混蛋!放我下来!
  不!媳妇儿说我是蝴蝶,我总得对得起这名头。
  你不要脸!
  非也非也,古诗有云,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我这是遵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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