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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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虽然辛苦,但他似乎得到了一个非常了不得的救世法则,当樵青霜情绪不稳定时,把他弟弟送过去就好了。他只要情绪稳定,世界就太平。
  弟弟是他身边最大的新变数,是个关键的存在。
  陆冬坐在厨房门口,好奇得很合理,“老板,我今天在霜山也听到天师提到小黎了,这是我今天第三次听到这个名字,小黎就是天师的弟弟吧?”
  “是啊。”老板一提到小黎就满脸是笑。陆冬看到他给他们吵的鸡,用的几乎全是最嫩的鸡腿肉,还嫌不够似的,吵了大半锅,“小黎太瘦了,得多吃点。”
  每一个提到小黎的人都很喜欢他,就连那个隐居的人看起来都很想让小黎去找他,显然是霜山的团宠无疑。
  他后知后觉,刚才送雪梨鸡米头就是因为小黎喜欢。霜山街几乎每个餐馆和甜品店广告牌上都有鸡头米,很可能也是因为小黎那是小黎最爱!
  “大家看起来都很喜欢他,他一定很可爱。”陆冬说。
  “哪是可爱两个字能形容的?”老板满脸笑地想了想,他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感慨道:“幸福,真希望小黎和樵天师每天都能那么开心幸福啊,你要是见到他们一起吃饭就知道了,会很幸福。”
  陆冬信了。
  他干劲满满地带着刚出锅的四菜一汤赶往霜山。
  全霜山他最喜欢给樵青霜送餐,不仅是因为这意味着他又能了解樵青霜,还因给樵青霜送餐特别简单轻松。
  宽敞的路从山脚下直达樵青霜院子的门口,别说他的小电驴,两辆汽车也能开过去。不到五分钟,他把热腾腾的饭菜送到了樵青霜的餐桌上。
  一个小天师说他不用等着,明天送菜时再把餐具带走也行。陆冬摇摇头,“没事,我可以等的。”
  他在门口看到了大家口中的小黎,不用别人说他就知道,因为那孩子长得和樵青霜有几分相似,不同的是,十二三岁的年纪,性别特征还不是特别明显,有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正如老板所说,和弟弟一起吃饭的樵青霜莫名平和,任谁看到坐在弟弟身边的他,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阴晴不定,脾气差爱崩溃的人。
  陆冬激动地期待着老板所说的幸福感。
  等回去后,他一定要把这种幸福说给他的队友听,说给杜飞黎听。
  漂亮少年说:“哥哥,小黎不去剧组。”
  桌上的樵青霜似乎也没那么平和了,但他声音很温和,“好。”
  接着少年拿出几张照片递给樵青霜,几张照片上都是同一个长得令人晃神的年轻男人。
  樵青霜认出这是《暗血》的男二演员,疑惑道:“拿他照片做什么?”
  少年害羞地低下头,两个耳朵都红透了,小声说:“喜欢,要签名,他亲手签的。”
  那一瞬间,陆冬感觉到霜山又落下了一层霜,空气又冷又沉,就要凝固成冰。
  他咬住想要打颤的牙齿看向樵青霜,惊住,这哪里是霜山上人人敬畏的孤高天师,这不是个怨诡?还是即将要崩溃那种!
  他翻看照片的每个动作都像是在霜山划下一道道裂痕,“嗯……这不就是两个眼一个鼻子的普通人吗?”
  第13章
  但凡看到那张照片的人,都不会说是个普通人吧。
  除了小黎没人敢说,小黎说:“好看呀。”
  白尘也没想到樵青霜是这个反应。
  他想的是,小黎不能去剧组。小黎不去的话,樵青霜可能去,也可能不去。不管去与不去,把照片给他,剧组的人,可能很多很多人,都知道樵青霜要白尘的签名照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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