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2 / 4)
曹浩转脸看向旁边的杨二,他从小到大就瞧不起杨二,如今好多人都说自己是杨二的种,他气不过,突然上前就是对杨二拳打脚踢。
他觉得自己打得越凶,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杨二的种。
林美丽也是为人母,哪怕曹浩这样对她,她还是决定为曹浩的未来着想,临走前说,她发誓:“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你们所有人都听着,曹浩就是曹家的种,不是杨二的。”
杨二自己都不知道曹浩是谁的种。
大家虽然不信,但是也没办法证明。
曹浩开心极了。
他看都不看林美丽,转身狂奔回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奶奶跟爸爸,以后,他就可以继续吃肉了。
第174章 曹欢在田螺里面投毒
林美丽跟杨二后面被判刑,两个人都是判刑十二年。
杨二没得家人,他甚至想,坐牢好啊,坐牢可以白吃白住,而林美丽有家人,不过没得一个人去看望她。
她唯一希望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好好长大,将来帮自己报仇。
这事第三天才消停了些,大家该继续出工的出工,不过,都拿这事闲谈,也不是愤恨更不是惋惜,而是聊些黄段子。
曹家的毛春大病了一场,这辈子丢脸了两次,一次是因为王玉青,一次是儿媳妇偷情。
她也听说了,这事是王玉青跟唐寡妇撞见的,还喊了人去的,她觉得这事八成是王玉青故意的,人家存心报复。
可是能怎么办?毕竟确实是林美丽那个贱人浪荡在先啊,比起讨厌王玉青,她更讨厌林美丽。
以前,她还想着把林美丽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呢。
毛春想着自己曹家以前在大队多威武啊,现在沦落成这样,她以后不得不低头做人,夹着尾巴见人。
至于曹浩,曹家也继续养着,但是心里有根刺儿,对他就没以前好了。
特别是曹家其余两房的人,明里暗里骂曹浩是野种,经常不给饭他吃。
曹农国是个男人,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让他走哪儿都抬不起头,干脆一蹶不振地窝在家里当个懒汉。
在县城做工人的曹天,也因为这事受影响了,直接被开除了,老老实实地回家务农了。
他的骄傲瞬间没了。
回家的时候,他刚好碰见了王玉青,王玉青故意打招呼:“好久不见呢,以后咱们就是社员了。”
曹天恨的咬牙切齿。
王玉青翘着嘴角:“快点回去安慰安慰你的家人,让他们想开点。”
曹天能怎么办?只能忍气吞声,回到家的时候,他就开始大吵大闹,还把曹浩给狠狠打了一顿。
他在县城上班好好的,莫名就家里传来丢人的事,自己也莫名被遣回家了。
引以为豪的工人身份没了,他能不气?
王玉青心情不错,就是唐婉有点受惊了,病了几天,天天做噩梦,梦见了林美丽跟杨二。
张翠花最近因为唐婉在副食品小队赚了不少钱,每天数钱数得合不拢嘴,对唐婉的态度也好了一丢丢。 ↑返回顶部↑
他觉得自己打得越凶,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杨二的种。
林美丽也是为人母,哪怕曹浩这样对她,她还是决定为曹浩的未来着想,临走前说,她发誓:“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你们所有人都听着,曹浩就是曹家的种,不是杨二的。”
杨二自己都不知道曹浩是谁的种。
大家虽然不信,但是也没办法证明。
曹浩开心极了。
他看都不看林美丽,转身狂奔回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奶奶跟爸爸,以后,他就可以继续吃肉了。
第174章 曹欢在田螺里面投毒
林美丽跟杨二后面被判刑,两个人都是判刑十二年。
杨二没得家人,他甚至想,坐牢好啊,坐牢可以白吃白住,而林美丽有家人,不过没得一个人去看望她。
她唯一希望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好好长大,将来帮自己报仇。
这事第三天才消停了些,大家该继续出工的出工,不过,都拿这事闲谈,也不是愤恨更不是惋惜,而是聊些黄段子。
曹家的毛春大病了一场,这辈子丢脸了两次,一次是因为王玉青,一次是儿媳妇偷情。
她也听说了,这事是王玉青跟唐寡妇撞见的,还喊了人去的,她觉得这事八成是王玉青故意的,人家存心报复。
可是能怎么办?毕竟确实是林美丽那个贱人浪荡在先啊,比起讨厌王玉青,她更讨厌林美丽。
以前,她还想着把林美丽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呢。
毛春想着自己曹家以前在大队多威武啊,现在沦落成这样,她以后不得不低头做人,夹着尾巴见人。
至于曹浩,曹家也继续养着,但是心里有根刺儿,对他就没以前好了。
特别是曹家其余两房的人,明里暗里骂曹浩是野种,经常不给饭他吃。
曹农国是个男人,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让他走哪儿都抬不起头,干脆一蹶不振地窝在家里当个懒汉。
在县城做工人的曹天,也因为这事受影响了,直接被开除了,老老实实地回家务农了。
他的骄傲瞬间没了。
回家的时候,他刚好碰见了王玉青,王玉青故意打招呼:“好久不见呢,以后咱们就是社员了。”
曹天恨的咬牙切齿。
王玉青翘着嘴角:“快点回去安慰安慰你的家人,让他们想开点。”
曹天能怎么办?只能忍气吞声,回到家的时候,他就开始大吵大闹,还把曹浩给狠狠打了一顿。
他在县城上班好好的,莫名就家里传来丢人的事,自己也莫名被遣回家了。
引以为豪的工人身份没了,他能不气?
王玉青心情不错,就是唐婉有点受惊了,病了几天,天天做噩梦,梦见了林美丽跟杨二。
张翠花最近因为唐婉在副食品小队赚了不少钱,每天数钱数得合不拢嘴,对唐婉的态度也好了一丢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