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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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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