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2 / 2)
这句话如同最锋利的刀,狠狠扎进慕戎的心脏。是啊,当年若不是他……悔恨与痛苦瞬间淹没了他,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天回宗的欢声笑语变成了哭嚎,阳光被鲜血染红,乐正沉的身影在血泊中挣扎,眼神中充满了怨恨。
“不——!”
慕戎发出一声怒吼,他猛地闭上眼,强迫自己冷静。这是幻境,是心魔!他想起温琊的话:“镜可聚魂,亦可显心。”幻境再真实,也只是内心恐惧与悔恨的投射。
他深吸一口气,在心中默念:“我心我主,外物皆虚。乐正沉的死,非我之过,乃是天命无常。我寻他,是为了了结因果,而非沉溺悔恨。我的道,是向前,而非回头!”
随着心念通达,周身的幻境如同玻璃般寸寸碎裂。他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仍在密室之中,轮回镜的光芒稍敛,但依旧散发着威压。他的魂体因为刚才的冲击,变得有些虚幻,但眼神却更加坚定。
另一边,阎沉也陷入了幻境。
他发现自己回到了化生池旁,四周是无尽的黑暗与痛苦的哀嚎。一个身着黑袍的女子背对着他,正是鬼母阎敷。
“沉儿,过来。”鬼母的声音冰冷而诱惑,“放弃吧,轮回镜救不了你。只有留在我身边,接受我的传承,你才能真正强大,才能掌控一切。你看,这化生池的力量,多么美妙。”
阎沉看着鬼母的背影,心中的恐惧与愤怒交织。他恨这化生池,恨这无尽的束缚,可鬼母的话,又让他感到一丝动摇。如果接受传承,是不是就能彻底摆脱这一切?
“你骗我!”阎沉突然开口,“你从来只把我当作棋子,你的传承,不过是另一种更深的禁锢!”
“棋子?”鬼母转过身,脸上带着残忍的笑意,“你以为你是谁?乐正沉?那个早就该死的蠢货!你现在是阎沉,是我鬼母的儿子,这是你的宿命!”
“乐正沉……”这个名字再次刺激了他。幻境瞬间切换,他看到了慕戎在刚才的幻境中痛苦挣扎的样子,看到了慕戎为了他,甘愿牺牲自己的身影。
“不!慕戎不是我的枷锁,他是我的……朋友!”
阎沉猛地惊醒,他意识到,自己最大的恐惧,不是鬼母的控制,而是失去自我,变成一个没有情感的傀儡。他的道,是自由,是守护,而非屈服。
幻境破碎,两人同时回过神来,都有些虚弱,但眼神却无比清明。他们成功勘破了第一重幻境——情劫,直面了内心最深的悔恨与恐惧。
但轮回镜的光芒并未熄灭,反而更加耀眼。第二重幻境,道劫,悄然降临。
这一次,慕戎发现自己站在一片虚无之中,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上,他重聚了灵魂,找到了乐正沉,两人归隐山林,弹琴论道,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可他却感受不到丝毫剑道的进步,剑心蒙尘,日渐枯萎。另一条路上,他放弃了寻找,一心向道,最终成为了一代剑尊,俯瞰众生,却永远失去了乐正沉,内心孤寂如雪。 ↑返回顶部↑
“不——!”
慕戎发出一声怒吼,他猛地闭上眼,强迫自己冷静。这是幻境,是心魔!他想起温琊的话:“镜可聚魂,亦可显心。”幻境再真实,也只是内心恐惧与悔恨的投射。
他深吸一口气,在心中默念:“我心我主,外物皆虚。乐正沉的死,非我之过,乃是天命无常。我寻他,是为了了结因果,而非沉溺悔恨。我的道,是向前,而非回头!”
随着心念通达,周身的幻境如同玻璃般寸寸碎裂。他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仍在密室之中,轮回镜的光芒稍敛,但依旧散发着威压。他的魂体因为刚才的冲击,变得有些虚幻,但眼神却更加坚定。
另一边,阎沉也陷入了幻境。
他发现自己回到了化生池旁,四周是无尽的黑暗与痛苦的哀嚎。一个身着黑袍的女子背对着他,正是鬼母阎敷。
“沉儿,过来。”鬼母的声音冰冷而诱惑,“放弃吧,轮回镜救不了你。只有留在我身边,接受我的传承,你才能真正强大,才能掌控一切。你看,这化生池的力量,多么美妙。”
阎沉看着鬼母的背影,心中的恐惧与愤怒交织。他恨这化生池,恨这无尽的束缚,可鬼母的话,又让他感到一丝动摇。如果接受传承,是不是就能彻底摆脱这一切?
“你骗我!”阎沉突然开口,“你从来只把我当作棋子,你的传承,不过是另一种更深的禁锢!”
“棋子?”鬼母转过身,脸上带着残忍的笑意,“你以为你是谁?乐正沉?那个早就该死的蠢货!你现在是阎沉,是我鬼母的儿子,这是你的宿命!”
“乐正沉……”这个名字再次刺激了他。幻境瞬间切换,他看到了慕戎在刚才的幻境中痛苦挣扎的样子,看到了慕戎为了他,甘愿牺牲自己的身影。
“不!慕戎不是我的枷锁,他是我的……朋友!”
阎沉猛地惊醒,他意识到,自己最大的恐惧,不是鬼母的控制,而是失去自我,变成一个没有情感的傀儡。他的道,是自由,是守护,而非屈服。
幻境破碎,两人同时回过神来,都有些虚弱,但眼神却无比清明。他们成功勘破了第一重幻境——情劫,直面了内心最深的悔恨与恐惧。
但轮回镜的光芒并未熄灭,反而更加耀眼。第二重幻境,道劫,悄然降临。
这一次,慕戎发现自己站在一片虚无之中,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上,他重聚了灵魂,找到了乐正沉,两人归隐山林,弹琴论道,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可他却感受不到丝毫剑道的进步,剑心蒙尘,日渐枯萎。另一条路上,他放弃了寻找,一心向道,最终成为了一代剑尊,俯瞰众生,却永远失去了乐正沉,内心孤寂如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