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五岁娃,带妈去改嫁 第13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文锦悦,很好听!丫丫。”于绍言站在父亲身后,握着双手。此刻,他有着强烈的念头,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
  文莉君看向于哲,他走到她的身边坐下,于绍言跟着父亲坐下。四个人挤在袁锦悦小小的房间里,很温暖,很团结。
  他们的未来,翻开新的篇章!
  第165章
  97年的圣诞节前, m国l市的大多数商店关门休假了,只有唐人街的生意依旧兴隆。
  林暮雨放下杂货店的固定电话,于哲说于绍言的签证办下来了, 随时可以出发。林暮雨觉得该和罗文应摊牌了。
  罗文应此前一直主张接他的父母兄弟到m国,林暮雨就说要接林家的父母来享福,两边的老人亲戚不能厚此薄彼, 罗文应想想两边老人都挤在这个小别墅里,根本没法生活, 这才作罢。
  可双方的亲生孩子不同于其他亲戚, 罗文应在国内的女儿早就工作了,也没有到m国的意愿。可于绍言才17岁, 到m国读书发展, 肯定比国内更好。
  林暮雨关了杂货铺的卷帘门,从托儿所接回了小儿子,回到家就看见罗文应瘫在沙发上看电视。“这么早就下课了?”
  “嗯!今天的课少,什么时候吃饭。吃完饭我还要备课。”罗文应说完还伸了个懒腰。
  “我才回来, 急什么!”林暮雨以前不怎么带孩子做家务, 还以为嫁给罗文应能过上请佣人、请厨师、请花工的梦幻生活。结果这边工资高,物价也高, 人工费用更高, 什么事儿都只有自己亲力亲为才省钱。
  刚到m国, 林暮雨在家做全职太太, 全然不是她当初在国内想象的美好。她不出门,围着家里这栋小房子转, 做饭洗衣除草倒垃圾买菜。没有朋友,没有社交圈,什么都不懂, 什么都不明白,都快被社会边缘化了。
  什么幸福的全职太太,纯属贴身保姆,还要陪睡。
  最后,她带去的钱用光了,只能看罗文应的脸色讨要生活费、零花钱,她感觉到了危机。趁着生儿子的机会,她又哭又闹,拿到了一笔启动资金,开了一家杂货店铺。
  有了收入,她就不会再只做保姆了,就算儿子需要照顾,她也带着他去店铺玩,好过一辈子关在家里。
  罗文应对她越来越不满意,当初他选择她,是希望有人照顾自己的。现在林暮雨下班比他还晚,晚饭也没准备:“我就说这铺子不要开了,我的工资够我们生活了。”
  “你这点儿工资仅仅够生活而已,现在物价这么高,布鲁斯还要读好托儿所的。多一份收入,多一份保障,没人嫌弃钱多的。很快绍言也要过来了,家里多存点儿钱比较好。”林暮雨把两岁的儿子放在罗文应腿上,系上围裙去做饭去了。
  人比人,气死人。
  以前林暮雨和于哲在一起的时候,于哲虽然不太会说甜言蜜语,可一个人就能做饭带孩子。现在这个罗文应,能帮忙看着孩子不哭,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林暮雨强迫自己不能再回忆过去了。她和于哲早已经是过去式了,于哲找到了他的最爱,也得到了爱与尊重。
  上一次回国,林暮雨匆匆一瞥,文莉君看起来比她还年轻。再看于哲,一点儿没有变老,还越来越年轻了,可见过得很滋润。
  罗文应抱着儿子站在厨房门前:“接绍言来 m 国?你想清楚了?”
  “嗯,这本来就是我和于哲离婚时说好的。前几年他爸带,成年了我带。现在算算时间,刚好一人五年。”
  罗文应推了推眼镜,声音里带着理科教授特有的冷静,“中学生和大学生能一样吗?于绍言都十七了,国内高三课程紧,突然换语言环境,能跟上?家里还有小宝,你杂货店的活儿就够忙了,再添个大孩子,精力够吗?”
  林暮雨手里的鸡蛋被打得飞起,随着她转身,乖乖地落进盆里:“我当然想清楚了。绍言他自理能力没问题,还学会了做饭照顾人,只是学习弱一点儿。他爸打电话说得很清楚,说绍言早恋了,又贪玩,成绩中不溜湫地。送出来至少能让他收收心,还能读个好大学,不比在国内混个当地大学强?”
  “普通大学?于哲是省大教授,还能让儿子在外面混野鸡学校?” 罗文应把儿子放在地上,小家伙就像发条玩具,只想往外蹦,被父亲给抓住了命运的后领子。
  罗文应语气里带着一点不耐烦,“再说了,你以前不管他,现在突然要接来,他能跟你亲?别到时候费力不讨好,还影响咱们一家三口的日子。”
  这话像根刺,扎得林暮雨心一紧。
  她攥紧打蛋器:“绍言毕竟是我亲生的,才9岁,我们两口子就离婚了。他常常因为我不去看他接他,躲在周婶的小房间里哭。五年前我们刚到 m 国,我自己没工作,算我没本事照顾他。
  现在不一样了,杂货店每月能赚三千多,够他学费和生活费,不用你掏一分钱,也不用你操心照顾。”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