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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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框里是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年轻的李桉厌一脸不耐地看着镜头,眉宇间尽是桀骜不驯,而他身旁站着一个画着浓妆、留着中长发的人——乍看像个少女,但仔细辨认又能看出少年的轮廓。
  背景昏暗模糊,显然是在某个酒吧或夜场,照片里,那个浓妆艳抹的少年正痴痴地望着李桉厌,眼神里满是藏不住的爱慕。
  厉谦彦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相框,指尖在那张浓妆艳抹的脸上停留,他的眼神温柔得近乎哀伤,轻声呢喃:"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他的手指缓缓下移,抚过照片里李桉厌冷峻的侧脸:“不管我变成什么身份...在你身边...都认不出我吗”
  “厌哥...”
  最后两个字轻得几乎听不见,却让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凝固了。
  厉谦彦缓缓闭上眼睛,指尖摩挲着相框边缘,任由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1996年,深秋。
  十六岁的他蜷缩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旧毛衣,保姆又克扣了他的生活费,这个月的学费还差一大截,窗外雨声淅沥,像极了他第一次被父亲赶出家门那天的天气。
  “怪物,当初要不是看在你妈的份上根本不会留你”父亲当时是这么说的,眼神厌恶得像是看什么脏东西,“现在你把你妈克死了,厉家更不能有你这样的耻辱”
  双性人的身份让他从出生起就被视为不祥,母亲早逝后,父亲立刻将他丢给一个远房亲戚照顾,每月只给勉强维持生计的钱。
  “小彦啊...”亲戚叼着烟,不耐烦地数着钞票,“这个月的钱又少了,我看你就别去上学了,反正你这样的...”
  他没有争辩,只是默默收拾了几件衣服,在雨夜里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
  夜场老板是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看到他时眼睛一亮:“长得不错,会唱歌吗?”
  就这样,他成了夜场里最特别的驻唱,化着浓妆,穿着女装,用雌雄莫辨的嗓音唱着情歌,客人们很喜欢这个"神秘的美人",都称呼他为夜莺,给他得小费也格外大方。
  直到那个雨夜。
  1997年4月26日。
  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李桉厌——那个在圈子里出了名的纨绔少爷。
  李桉厌坐在vip卡座里,修长的手指把玩着酒杯,眼神淡漠地扫过舞台,他唱完最后一首歌时,经理急匆匆跑来:“李少要过来见你,快点收拾一下!”
  化妆间里,他紧张得手心冒汗,突然门被推开时,他差点打翻了补妆的粉底盒。
  “小朋友,听说你在这里是为了赚学费?”李桉厌倚在门框上,西装外套随意地搭在肩头,领带松松垮垮地挂着,整个人散发着慵懒又危险的气息。
  他点点头,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跟我吧,我还蛮喜欢你的”李桉厌说得轻描淡写,“跟我后,我供你上学”
  “嗯”
  就这样,他成了李桉厌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与其他玩伴不同,他很少被召见,就算难得的几次过来,李桉厌也只是吃他做的一顿饭,听他唱的一首,似乎真的只是单纯"资助"他,每个月账户里准时到账的学费和生活费,让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的"安稳"。
  他想报答,却不知从何做起,直到某个醉酒的夜晚,他鼓起勇气献上了自己唯一值钱的东西——他的身体。
  那晚的李桉厌异常温柔,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或许是发现了他的特殊体质,没有安全措施,只有一个缠绵悱恻的夜晚。
  没想到就是那一夜,他怀孕了
  惶恐不安中,他等来的不是李桉厌,而是李家的管家。
  “少爷的每个'玩伴'都在我们的监控名单上”管家笑得意味深长,“少爷他一直抗拒要孩子,保护措施都做的很好.....没想到你这样的家伙....居然能歪打正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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