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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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像是磁铁的两级,南辕北辙很多东西都是两种极端。
  最简单的一条,我富足他贫穷,完完全全的两个阶级。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他这辈子都不配成为我的对手都无法在我身前蹦跶。
  偏偏,老天就是那么无眼,总喜欢发动一些命不由天的改革。
  让穷人乍富,让穷人一步步登高来到我面前,给我添堵。
  他也配?
  65l:
  嘎嘎嘎,高频词再次出现“他也配?”,楼主你是被下载了什么插件吗?每天不说够多少多少次他也配就有惩罚是不是?
  66l:
  我真的很好奇,g他到底怎么你了让你对他这么不满。
  再说我们穷人惹没惹到你,一口一个穷人就这素质还演员呢,我看让你有钱才是老天最大的无眼!
  楼主:
  我没用扫射其他人的意思。
  我嘴里的穷人一直都是在特指他,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对号入座了。
  我和g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孤儿院。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是因终于可以对男神为所欲为而得志。
  103l:
  呵呵呵就你这痴汉样真不愧被打成路人攻,滚去做你的舔狗吧,我们攻界不需要你这种废物,已自动与你割席收回你的攻籍。
  104l:
  楼上你收回他的攻籍有什么用,要收也是收他的作案工具呀,到时候我可以免费帮你保存。
  105l: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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