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3)
春光正好,我便沿着小路漫步,欣赏周围街景,从洋房花园门前经过。
几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就是以这种房子为背景。主人公是上世纪的鬼魂,一个女孩被人追杀,半夜躲进了这所房子,利用鬼魂巧妙地杀死了敌人。
丁辰问我,为什么我的小说里都是打打杀杀、死呀活呀、神啊鬼啊一类的东西,她更喜欢看皆大欢喜的温馨故事,流动着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和平。
你的小说和你本人的形象完全不符。她说,你本人就还挺无聊的。
我确实闷,不怎么说话。我反问:那你还和这样的人做朋友?
丁辰一脸明媚地说:跟我做朋友,你就会越来越有趣啦!
那时我们坐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看着夜跑的人一圈圈从面前经过。我们不理解彼此,但不妨碍关系好。我不过问她经常换男友的事,她也不过问我为什么天天往香港跑。
看到这些洋楼,我还挺想念她。大学毕业她来上海工作,说那是她梦中的城市,而我进了一家当时如日中天的深圳互联网公司。虽然相隔两地,但我们都过着码农的单调生活。
我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这几天就联系她。可我不知道调查什么时候能结束,又会不会牵扯出更多事情,尘埃落定以前,我决定暂时不打搅丁辰。
路上没再遇到跟踪我的人,我想也许现在,这座城市的某个人会收到一条消息,说人跟丢了。
俗话说世事难料、冤家路窄,五分钟后,我发现我预设的那个人就坐在我的面前。
这是一家街角的咖啡馆,红砖绿瓦的复古洋房,但屋里却做欧式装潢,菜单上斗大的英文花体字下,才是耗费眼力才能看清的中文。
工作日的下午人不算多,我点了一杯拿铁坐在靠窗的位置。街对面是高档住宅区,楼修得气派,进出车辆价值不菲。相对的,这杯咖啡也不便宜,我决定慢慢地喝,一口一口品尝它名不副实的价值。
在我喝完第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人。
叶丹青,她为什么会在这?
我们之间隔了两桌,在我之后没有顾客进来,所以是她先来的。但她并非一个人,她对面坐着一个男人,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今天的叶丹青和平时不同,她卷了头发,大卷慵懒随意地披在肩上,嘴唇却是最生猛的红色。这种反差直白地告诉对面,她来者不善。
她是狩猎场里的猎人,狩的是名,猎的是利。俗,但俗得像一团烈焰,芭蕉扇熄不了,连佛祖也得被烧得灰飞烟灭。
遗憾的是,我的手机像素无法完全容纳她的美。我三番五次调整取景框,想截掉她对面那人的脑袋。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她发现了我。借此,这张照片出奇地完美。
她朝我走过来,我立刻删掉了照片。她对面的男人回过头来看我,我认出他就是娱乐公司的老板古楠。
你是狗仔吗?叶丹青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来。我又闻到了橙香,今天她的香水很浓,却并不刺鼻。
不是。我回答。
那你偷拍我?
我自作聪明地把手机递给她:你有证据吗?
她接过手机,问我:密码?
我说了一串数字,是外婆的生日。她打开相册翻找,但我已经删掉了。我正得意于自己的机智,她却举起手机,问我这是什么。
正是那张照片,在最近删除的文件夹里。
我在拍墙上的画。我狡辩。
这个说法显然不太有说服力,她的神情一下冷却。但她没有把那张照片彻底删除,她的拇指在屏幕上来来回回地推。
我只好实话实话,并尽量真诚:你很美。 ↑返回顶部↑
几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就是以这种房子为背景。主人公是上世纪的鬼魂,一个女孩被人追杀,半夜躲进了这所房子,利用鬼魂巧妙地杀死了敌人。
丁辰问我,为什么我的小说里都是打打杀杀、死呀活呀、神啊鬼啊一类的东西,她更喜欢看皆大欢喜的温馨故事,流动着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和平。
你的小说和你本人的形象完全不符。她说,你本人就还挺无聊的。
我确实闷,不怎么说话。我反问:那你还和这样的人做朋友?
丁辰一脸明媚地说:跟我做朋友,你就会越来越有趣啦!
那时我们坐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看着夜跑的人一圈圈从面前经过。我们不理解彼此,但不妨碍关系好。我不过问她经常换男友的事,她也不过问我为什么天天往香港跑。
看到这些洋楼,我还挺想念她。大学毕业她来上海工作,说那是她梦中的城市,而我进了一家当时如日中天的深圳互联网公司。虽然相隔两地,但我们都过着码农的单调生活。
我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这几天就联系她。可我不知道调查什么时候能结束,又会不会牵扯出更多事情,尘埃落定以前,我决定暂时不打搅丁辰。
路上没再遇到跟踪我的人,我想也许现在,这座城市的某个人会收到一条消息,说人跟丢了。
俗话说世事难料、冤家路窄,五分钟后,我发现我预设的那个人就坐在我的面前。
这是一家街角的咖啡馆,红砖绿瓦的复古洋房,但屋里却做欧式装潢,菜单上斗大的英文花体字下,才是耗费眼力才能看清的中文。
工作日的下午人不算多,我点了一杯拿铁坐在靠窗的位置。街对面是高档住宅区,楼修得气派,进出车辆价值不菲。相对的,这杯咖啡也不便宜,我决定慢慢地喝,一口一口品尝它名不副实的价值。
在我喝完第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人。
叶丹青,她为什么会在这?
我们之间隔了两桌,在我之后没有顾客进来,所以是她先来的。但她并非一个人,她对面坐着一个男人,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今天的叶丹青和平时不同,她卷了头发,大卷慵懒随意地披在肩上,嘴唇却是最生猛的红色。这种反差直白地告诉对面,她来者不善。
她是狩猎场里的猎人,狩的是名,猎的是利。俗,但俗得像一团烈焰,芭蕉扇熄不了,连佛祖也得被烧得灰飞烟灭。
遗憾的是,我的手机像素无法完全容纳她的美。我三番五次调整取景框,想截掉她对面那人的脑袋。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她发现了我。借此,这张照片出奇地完美。
她朝我走过来,我立刻删掉了照片。她对面的男人回过头来看我,我认出他就是娱乐公司的老板古楠。
你是狗仔吗?叶丹青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来。我又闻到了橙香,今天她的香水很浓,却并不刺鼻。
不是。我回答。
那你偷拍我?
我自作聪明地把手机递给她:你有证据吗?
她接过手机,问我:密码?
我说了一串数字,是外婆的生日。她打开相册翻找,但我已经删掉了。我正得意于自己的机智,她却举起手机,问我这是什么。
正是那张照片,在最近删除的文件夹里。
我在拍墙上的画。我狡辩。
这个说法显然不太有说服力,她的神情一下冷却。但她没有把那张照片彻底删除,她的拇指在屏幕上来来回回地推。
我只好实话实话,并尽量真诚:你很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