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2)
怪不得迪克没有第一时间看到他,他躲在了一个比昨天更隐蔽的角落,半边身体被树冠垂下来的阴影笼罩,只有那把木头纹理漂亮的吉他就放在他的身边,像是他今天晚上唯一需要的陪伴就是音乐一样。
迪克的眼睛亮了起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地上扬。他还在这里,今天还是一个人。说不清道不明地,迪克感觉到一阵暖洋洋的快乐流淌过自己的四肢百骸,令他身体舒适地一颤。
正当他犹豫是鼓起勇气坐到青年旁边尝试搭话,还是找一个不远不近、正好能看到对方的长椅坐下,享受这种没有交流的陪伴时,青年忽然坐直了身体。那双金色的眼睛比夜空中的启明星还要亮,直直落入了迪克眼中的湖水里。
迪克愣愣地看着他,周围行人在他们之间来去,但是他眼中只剩下了青年对他微笑的唇角。
男孩挺起胸膛,尽量体面而自信地走向青年,虽然他的笑容中还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腼腆。
他试图在对方面前表现得不要太像个流浪在街头的可怜孩子,虽然他穿着尺码略大的半旧外套和鞋子——迪克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在街上寻找一枝干净完整、可能还沾着露水的玫瑰送给青年。尽管他觉得捡来的玫瑰一点也配不上对方,但在情人节两手空空地与人见面似乎有点太失礼了。
青年安静而友善地向旁边靠了靠,为他让出一半的位置。迪克对他点了点头,高兴地坐在青年让出的位置上,感觉就像对方为自己预留的座位一样,虽然这只是把公共长椅。
他抬起头看向青年,双手搭在膝盖上,做出了一个尽可能礼貌的姿势。
从对方的衣着看不出来青年是不是一个有钱人,虽然他没有穿得西装革履坐在迪克大概永远也吃不起的昂贵餐厅里喝香槟,但他的体态和气质仍然体现出某种迪克说不出道不明但为之着迷的高贵。
迪克有些窘迫,但他也想表现出自己最好的那一面。
“hi.”话一出口他有点后悔,这样听起来也太傻了,像是小学里用蹩脚的技巧和女生搭话的傻小子。
“hi.”青年用轻柔磁性的声音回应了他,迪克又觉得这样简单的话语真是太好听了。
“我昨天在马戏团里面看到了你。”迪克抬起头与青年对视,“空中飞人表演之后你就离开了,今天也是这样。”
他昨天跟着背着吉他的青年来到了这个地方,听他沉默地弹了一首关于海风的歌——青年没有提过这首歌讲述了什么,是他自己联想到了海风。
迪克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子,这样自由的歌,他想那些因为青年的演奏而驻足的行人们一定也没有。人们包围了青年,称赞他的音乐、他的帅气和美貌,有些人想要给他打赏,但青年大概并不是个街头音乐家,他没有摆放帽子或者任何能接受赞赏的零钱的东西。
青年没有与任何人交流,没有回复任何一句赞美。他只是坐在长椅上弹奏自己的吉他,迪克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他垂下的眼睫,看他白皙的指尖,听得如痴如醉。
三首歌结束之后,青年收起吉他离开了这里,临走之前与稍稍远离人群的迪克对上了视线。
对他露出了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容。
那些旋律和那道微笑一直在迪克的脑海里念念不忘,直到迪克在晚上飞人表演的观众席上又见到了青年,他决定在约翰玛丽确认过儿子好好待在后台之后再一次悄悄遛出来,这次他想和青年聊上天。
“你不喜欢飞翔的格雷森吗?”男孩抿住嘴唇有点为难地问,“你每次看完飞人就离开了。”
“不。”青年轻轻偏了偏侧脸,他微卷的发梢看起来柔软得不可思议,“我是因为想看飞人才买的票,所以他们表演结束我就离开了。”
迪克的心情马上翻转,开心极了。当然,哈利马戏团的每种表演都很有意思,但他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约翰和玛丽的飞人表演——尽管如此,男孩也没有期望过有人买一张不算便宜的入场券只是为了观看飞翔的格雷森。
“那么,你享受这场表演吗?”他期待地问。
青年对他肯定地眨眨眼睛:“非常精彩,他们飞起来的时候就像真正的飞鸟一样,优美又自由。”
迪克高兴的扭了扭身体,他的脸蛋红了起来,自豪又腼腆地说:“他们是我的父母,我也在接受飞人的训练——不久之后说不定你就能看到我的表演。”
说完他偷偷看向青年:“你是哥谭人吗?”
他真正想问的问题藏在这句话的背后:你到时候也会来看我的表演吗?
令他失望的是,青年摇了摇头,用柔和的声音回答:“我是一个旅人。”
迪克飞扬的心情又稍稍落了下来,这意味着青年不久之后就会离开哥谭,他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
“我也经常跟着马戏团跑到不同的的城市。”他低着头用发闷的声音说,尽量想要隐藏自己失落的表情:“你为什么来哥谭呢?” ↑返回顶部↑
迪克的眼睛亮了起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地上扬。他还在这里,今天还是一个人。说不清道不明地,迪克感觉到一阵暖洋洋的快乐流淌过自己的四肢百骸,令他身体舒适地一颤。
正当他犹豫是鼓起勇气坐到青年旁边尝试搭话,还是找一个不远不近、正好能看到对方的长椅坐下,享受这种没有交流的陪伴时,青年忽然坐直了身体。那双金色的眼睛比夜空中的启明星还要亮,直直落入了迪克眼中的湖水里。
迪克愣愣地看着他,周围行人在他们之间来去,但是他眼中只剩下了青年对他微笑的唇角。
男孩挺起胸膛,尽量体面而自信地走向青年,虽然他的笑容中还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腼腆。
他试图在对方面前表现得不要太像个流浪在街头的可怜孩子,虽然他穿着尺码略大的半旧外套和鞋子——迪克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在街上寻找一枝干净完整、可能还沾着露水的玫瑰送给青年。尽管他觉得捡来的玫瑰一点也配不上对方,但在情人节两手空空地与人见面似乎有点太失礼了。
青年安静而友善地向旁边靠了靠,为他让出一半的位置。迪克对他点了点头,高兴地坐在青年让出的位置上,感觉就像对方为自己预留的座位一样,虽然这只是把公共长椅。
他抬起头看向青年,双手搭在膝盖上,做出了一个尽可能礼貌的姿势。
从对方的衣着看不出来青年是不是一个有钱人,虽然他没有穿得西装革履坐在迪克大概永远也吃不起的昂贵餐厅里喝香槟,但他的体态和气质仍然体现出某种迪克说不出道不明但为之着迷的高贵。
迪克有些窘迫,但他也想表现出自己最好的那一面。
“hi.”话一出口他有点后悔,这样听起来也太傻了,像是小学里用蹩脚的技巧和女生搭话的傻小子。
“hi.”青年用轻柔磁性的声音回应了他,迪克又觉得这样简单的话语真是太好听了。
“我昨天在马戏团里面看到了你。”迪克抬起头与青年对视,“空中飞人表演之后你就离开了,今天也是这样。”
他昨天跟着背着吉他的青年来到了这个地方,听他沉默地弹了一首关于海风的歌——青年没有提过这首歌讲述了什么,是他自己联想到了海风。
迪克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子,这样自由的歌,他想那些因为青年的演奏而驻足的行人们一定也没有。人们包围了青年,称赞他的音乐、他的帅气和美貌,有些人想要给他打赏,但青年大概并不是个街头音乐家,他没有摆放帽子或者任何能接受赞赏的零钱的东西。
青年没有与任何人交流,没有回复任何一句赞美。他只是坐在长椅上弹奏自己的吉他,迪克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他垂下的眼睫,看他白皙的指尖,听得如痴如醉。
三首歌结束之后,青年收起吉他离开了这里,临走之前与稍稍远离人群的迪克对上了视线。
对他露出了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容。
那些旋律和那道微笑一直在迪克的脑海里念念不忘,直到迪克在晚上飞人表演的观众席上又见到了青年,他决定在约翰玛丽确认过儿子好好待在后台之后再一次悄悄遛出来,这次他想和青年聊上天。
“你不喜欢飞翔的格雷森吗?”男孩抿住嘴唇有点为难地问,“你每次看完飞人就离开了。”
“不。”青年轻轻偏了偏侧脸,他微卷的发梢看起来柔软得不可思议,“我是因为想看飞人才买的票,所以他们表演结束我就离开了。”
迪克的心情马上翻转,开心极了。当然,哈利马戏团的每种表演都很有意思,但他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约翰和玛丽的飞人表演——尽管如此,男孩也没有期望过有人买一张不算便宜的入场券只是为了观看飞翔的格雷森。
“那么,你享受这场表演吗?”他期待地问。
青年对他肯定地眨眨眼睛:“非常精彩,他们飞起来的时候就像真正的飞鸟一样,优美又自由。”
迪克高兴的扭了扭身体,他的脸蛋红了起来,自豪又腼腆地说:“他们是我的父母,我也在接受飞人的训练——不久之后说不定你就能看到我的表演。”
说完他偷偷看向青年:“你是哥谭人吗?”
他真正想问的问题藏在这句话的背后:你到时候也会来看我的表演吗?
令他失望的是,青年摇了摇头,用柔和的声音回答:“我是一个旅人。”
迪克飞扬的心情又稍稍落了下来,这意味着青年不久之后就会离开哥谭,他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
“我也经常跟着马戏团跑到不同的的城市。”他低着头用发闷的声音说,尽量想要隐藏自己失落的表情:“你为什么来哥谭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