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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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丽想要从郭慧贤手里拿到钱,却也瞧不起她那个当了暴发户的母亲。
  呵,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赶上政策好吗?要不是因为拆迁,这一大家子现在还在村里种地,程玉秀还得一天打好几份工呢!
  转过身,郭慧贤微笑着对她说道:“你呢?容忍自己男人被别人捅皮燕子的同妻?”
  “你?!”
  郭慧贤的一句话同时刺痛了他们俩的痛处。
  杨丽好不容易才把这事儿放下,在听到这句话时,郭明德的脸也是绿得难看。
  走在前面,郭慧贤很是惬意地舒了一口气。
  嗯~舒服~
  这种口无遮拦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俗话说得好,父慈子孝。
  反正郭明德也没想着当一个称职的父亲,那她也不必对他客气了。
  入席后,双方各自陈述了一遍各自的情况。
  在郭明德的律师提出,要求郭慧贤履行子女的义务赡养他们两口子时,郭慧贤的代理律师只用了一份报告就回绝了他。
  “法官,我的当事人目前没有任何劳动能力,而造成她失去劳动能力的原因正是她的亲生父亲郭明德,根据法律,我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这是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
  那是一份心理诊断报告。
  上面列举了七八项郭慧贤目前所患的心理疾病:双向情感障碍、躁郁症、社交恐惧症、轻度精神分裂症……
  开这份诊断报告的是豫市省人民医院的大夫。
  巧的是,他和十里堡村的村长熟得很,因为关心郭慧贤的“病情”,所以特地为她做了一个详细的诊断,并且还给出了住院治疗的建议。
  至于她得这么多“病”的原因,他写得是: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童年造成的心理创伤,以及父母长期高压的精神打压。
  律师:“根据目前这种情况,我的当事人未来几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工作,所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郭明德和他的律师似乎没想到会有这一招,小声议论了片刻后,这才让律师发言说:“赡养义务是长期义务,在等到被告的病情恢复后,还是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这是我要说的第二点。”
  说着,律师又拿出了一根录音笔,交到了法官手里。
  “没错,他之前是答应了,五千块的彩礼就把女儿嫁给我。”
  “那你们之前见过?或者有什么接触吗?”
  “见是见过,但是没怎么接触。”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们这其实不是相亲,而是郭明德把女儿‘卖’给了你?”
  “也可以这么说吧,可最后也没成不是?”
  “好的,我知道了。”
  录音笔里是律师和罗老大的对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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