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1 / 3)
贝蒂和坦狄薇吓呆了,并不是因为蔺哲杀了人——众目睽睽下,他用血淋淋的手撩了把头发,再使劲拔出杀人工具,紧紧攥着,将丹尼的头颅按进地里,一遍又一遍地刺。
终于,他停下来喘了几口气,撂下箭矢,从兜里掏出一包有咖啡香味和印花的餐巾纸,擦拭脸和手上滴滴答答的血液。丹尼躺在那里,他的脖子几乎断裂,原本硬朗的面孔也已经面目全非;他的胳膊曾举过三次,现在再也起不来了。
外来者们个个心惊胆寒,从他身边节节退让。他们都认为他精神失常,或是个一时冲动的傻瓜,只有蔺哲自己知道,这一刻他得偿所愿。
就在这时,一个披着白色波西米亚风斗篷的男孩脱离群众,轻快地跳出来。
“是波诺!”
“波诺来了!”
“好家伙,快走快走。”
蔺哲从尸体身上下来,倒在地上,血还在流,他感觉自己要死了。波诺掠过他,直奔他的两位同事。“把江奕给我。”
“杀人凶手……”蔺哲一丝半气地说,“那瓶毒药是你给他的,对吧?你杀死了江奕。”
波诺回头,脸上写满厌烦:“对,所以呢?”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为了测试预言真假。”
蔺哲摘掉被浸烂的纸花,将它捧在手心,再慢慢放进嘴里,全部吞咽下去。“其实你有更好的选择。”
“轮不到你来指责我,下贱的秽民。”波诺怒形于色,随后转向她们,“江奕,给我。”
“你要他做什么?”贝蒂问。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波诺抢过江奕,经过蔺哲时脚下一停,“我已经通知了大使馆和警察,马上你就会被遣返回国。届时他们会治好你的病,还会给你安排一个为期16年的工作岗位,虽然没工资,但是包吃包住,还有特殊照顾。算是我送你的随手礼,不用谢。”
*
法院刑事判决书(节选)
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命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蔺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蔺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有伤风化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蔺哲虽为盲人,但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本应依法严惩。惟念及其系盲人,依据《刑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在对所犯罪行分别量刑的基础上,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时予以酌情考量,故作出上述判决。
2131年4月11日
第106章
渥金监狱的单人牢房呈长方形,窗户很高,且有栏杆。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些破旧的户外健身器材。房间里有一股乌梅陈皮茶的香味,还有燃尽的红苹果香薰的残留气息。
七点钟,晨检铃声响起,是卡朋特乐队的《touch me when we’re dancing》。蔺哲翻身趴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过了一会儿,他爬起来,慢悠悠地换衣、叠被,经过电脑和人体工学椅,端着一盆洗漱用品来到卫生间。
十分钟后,他梳好头发,带上盲杖出门,走过一段长廊,进入公共休息室。“你迟到了3分48秒,蔺哲小朋友。”仿真监区警察机器人说。
“抱歉,迪克森警官,我昨晚失眠了。”蔺哲回答,收起盲杖,坐在牛角包形状的沙发上,享用对方为他准备的营养早餐。“别叫我小朋友,我再有一年多就三十了。”
“我下月4号过278岁生日,论辈分,你在我这儿就是小朋友。失眠?今晚我想办法弄一袋开心果给你。快点吃,吃完教我设计电路!也别吃太快,一口杂粮粥,夹瘦肉,再夹香菇;一口杂粮粥,来一勺酸奶水果沙拉。没错,就这样,严格遵守我为你制定的进食顺序,敢出错我就亲自上手!”
“……我还要回去工作。”
“9点才开始呢,你中间的1小时36分也归我管!” ↑返回顶部↑
终于,他停下来喘了几口气,撂下箭矢,从兜里掏出一包有咖啡香味和印花的餐巾纸,擦拭脸和手上滴滴答答的血液。丹尼躺在那里,他的脖子几乎断裂,原本硬朗的面孔也已经面目全非;他的胳膊曾举过三次,现在再也起不来了。
外来者们个个心惊胆寒,从他身边节节退让。他们都认为他精神失常,或是个一时冲动的傻瓜,只有蔺哲自己知道,这一刻他得偿所愿。
就在这时,一个披着白色波西米亚风斗篷的男孩脱离群众,轻快地跳出来。
“是波诺!”
“波诺来了!”
“好家伙,快走快走。”
蔺哲从尸体身上下来,倒在地上,血还在流,他感觉自己要死了。波诺掠过他,直奔他的两位同事。“把江奕给我。”
“杀人凶手……”蔺哲一丝半气地说,“那瓶毒药是你给他的,对吧?你杀死了江奕。”
波诺回头,脸上写满厌烦:“对,所以呢?”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为了测试预言真假。”
蔺哲摘掉被浸烂的纸花,将它捧在手心,再慢慢放进嘴里,全部吞咽下去。“其实你有更好的选择。”
“轮不到你来指责我,下贱的秽民。”波诺怒形于色,随后转向她们,“江奕,给我。”
“你要他做什么?”贝蒂问。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波诺抢过江奕,经过蔺哲时脚下一停,“我已经通知了大使馆和警察,马上你就会被遣返回国。届时他们会治好你的病,还会给你安排一个为期16年的工作岗位,虽然没工资,但是包吃包住,还有特殊照顾。算是我送你的随手礼,不用谢。”
*
法院刑事判决书(节选)
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命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蔺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蔺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有伤风化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蔺哲虽为盲人,但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本应依法严惩。惟念及其系盲人,依据《刑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在对所犯罪行分别量刑的基础上,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时予以酌情考量,故作出上述判决。
2131年4月11日
第106章
渥金监狱的单人牢房呈长方形,窗户很高,且有栏杆。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些破旧的户外健身器材。房间里有一股乌梅陈皮茶的香味,还有燃尽的红苹果香薰的残留气息。
七点钟,晨检铃声响起,是卡朋特乐队的《touch me when we’re dancing》。蔺哲翻身趴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过了一会儿,他爬起来,慢悠悠地换衣、叠被,经过电脑和人体工学椅,端着一盆洗漱用品来到卫生间。
十分钟后,他梳好头发,带上盲杖出门,走过一段长廊,进入公共休息室。“你迟到了3分48秒,蔺哲小朋友。”仿真监区警察机器人说。
“抱歉,迪克森警官,我昨晚失眠了。”蔺哲回答,收起盲杖,坐在牛角包形状的沙发上,享用对方为他准备的营养早餐。“别叫我小朋友,我再有一年多就三十了。”
“我下月4号过278岁生日,论辈分,你在我这儿就是小朋友。失眠?今晚我想办法弄一袋开心果给你。快点吃,吃完教我设计电路!也别吃太快,一口杂粮粥,夹瘦肉,再夹香菇;一口杂粮粥,来一勺酸奶水果沙拉。没错,就这样,严格遵守我为你制定的进食顺序,敢出错我就亲自上手!”
“……我还要回去工作。”
“9点才开始呢,你中间的1小时36分也归我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