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2 / 2)
江墨竹低低地“哦”了一声,从善如流,然后飞快地凑上前,在李兀唇角亲了一下,触感微凉柔软,一触即分,语气变得黏糊:“谢谢宝贝,你这么为我着想。”
他忽然拉起李兀的手,走向房间一角的红木书案,上面整齐地陈列着笔墨纸砚。
“宝贝,你过来。” 他声音里带着兴致,“我教你写自己的名字,好不好?”
李兀被他带着走过去,看着江墨竹动作熟练地将一张微黄的宣纸铺开,用白玉镇纸压住两端。
空气里弥漫开一股淡淡的、清冽的墨香。
江墨竹将一方雕刻着云纹的旧墨锭递到李兀手里,示意他帮忙研墨。
李兀依言做起,指尖感受到墨锭与砚台摩擦时那种异常丝滑细腻的触感,他虽然不懂这些文房雅玩,但也隐约觉得,这墨的质地恐怕相当不俗。
接着,江墨竹让李兀站到书案正前方,将一支纤细的狼毫笔放入他手中,然后自身后贴近,温热的胸膛几乎贴着李兀的后背,修长的手指缓缓覆盖上他握着笔的手指。
李兀觉得这感觉挺神奇的,如果让他自己来写,一笔一划肯定歪歪扭扭,不成样子。
可是此刻,被江墨竹的手稳稳地包裹着、引导着,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笔尖在宣纸上游走的轨迹,轻重缓急,提按转折,仿佛自己手下的笔画真的被注入了生命力,流畅地延伸开来。
温热的气息拂过耳畔,他听到江墨竹低沉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带着他手腕缓缓移动。
“喏,李。”
稍作停顿,笔锋再次落下。
“兀。”
以前江墨竹也教过他写毛笔字。那还是他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年,江墨竹被家里要求写对联,他铺开红纸,研好墨,姿态倒是像模像样。
只是当时的气氛和场合,从一开始就有点不对劲。
江墨竹也是像现在这样,提出要教他。一开始还勉强算是正经教学,握着手,讲解基本的笔划。
但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那蘸饱了浓墨的柔软笔尖,就偏离了雪白的宣纸,转而落在了李兀的皮肤上。
微凉的触感,带着墨汁特有的湿润,一路从锁骨蜿蜒而下。
江墨竹非要在他身上写自己的名字,还偏偏找一些非常私//密、刁钻的地方,笔尖游走时带来的细微痒意和战栗,混合着墨香,构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刺激。
后来那支造价不菲的狼毫笔,就再也没有被江墨竹拿到李兀面前出现过,大概是被彻底收起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记忆真是带着点难以启齿的、过分的恶俗。
江墨竹仿佛会读心术,他看着李兀微微泛红的耳根和飘忽的眼神,低低地笑了一声:“宝贝,你这个表情……是不是想起了一些比较美好的、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私人回忆?”
李兀猛地回过神,矢口否认,下意识想把手抽回来:“……没有。”
江墨竹的手指却收得更紧,将他的手连同毛笔一起牢牢包裹在掌心,指腹甚至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了一下,语气更加确定,带着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赖:“我觉得有。”
江夫人很快说是晚饭已经备好了。
虽然长餐桌旁,江墨竹和他父亲之间弥漫的那种沉默对峙的诡异氛围,几乎能凝结成实体,但这顿饭终究还是有惊无险、在一种表面客套的平静中吃完了。
临别时,江夫人亲自将一个丝绒小盒放到李兀手中,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玉佩,玉质温润,色泽均匀,通透得几乎能看见内部的纹理,在灯光下流转着柔和的光泽。
李兀只瞥了一眼,就知道这东西价值不菲。他将那玉佩握在手里,只觉得掌心沉甸甸的,戴着它感觉坐立难安,仿佛承受不起这份过于厚重的“见面礼”。
更让他意外的是,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江温安,此刻也缓缓从自己修长的指节上取下一枚造型古朴大气的男式戒指。 ↑返回顶部↑
他忽然拉起李兀的手,走向房间一角的红木书案,上面整齐地陈列着笔墨纸砚。
“宝贝,你过来。” 他声音里带着兴致,“我教你写自己的名字,好不好?”
李兀被他带着走过去,看着江墨竹动作熟练地将一张微黄的宣纸铺开,用白玉镇纸压住两端。
空气里弥漫开一股淡淡的、清冽的墨香。
江墨竹将一方雕刻着云纹的旧墨锭递到李兀手里,示意他帮忙研墨。
李兀依言做起,指尖感受到墨锭与砚台摩擦时那种异常丝滑细腻的触感,他虽然不懂这些文房雅玩,但也隐约觉得,这墨的质地恐怕相当不俗。
接着,江墨竹让李兀站到书案正前方,将一支纤细的狼毫笔放入他手中,然后自身后贴近,温热的胸膛几乎贴着李兀的后背,修长的手指缓缓覆盖上他握着笔的手指。
李兀觉得这感觉挺神奇的,如果让他自己来写,一笔一划肯定歪歪扭扭,不成样子。
可是此刻,被江墨竹的手稳稳地包裹着、引导着,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笔尖在宣纸上游走的轨迹,轻重缓急,提按转折,仿佛自己手下的笔画真的被注入了生命力,流畅地延伸开来。
温热的气息拂过耳畔,他听到江墨竹低沉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带着他手腕缓缓移动。
“喏,李。”
稍作停顿,笔锋再次落下。
“兀。”
以前江墨竹也教过他写毛笔字。那还是他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年,江墨竹被家里要求写对联,他铺开红纸,研好墨,姿态倒是像模像样。
只是当时的气氛和场合,从一开始就有点不对劲。
江墨竹也是像现在这样,提出要教他。一开始还勉强算是正经教学,握着手,讲解基本的笔划。
但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那蘸饱了浓墨的柔软笔尖,就偏离了雪白的宣纸,转而落在了李兀的皮肤上。
微凉的触感,带着墨汁特有的湿润,一路从锁骨蜿蜒而下。
江墨竹非要在他身上写自己的名字,还偏偏找一些非常私//密、刁钻的地方,笔尖游走时带来的细微痒意和战栗,混合着墨香,构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刺激。
后来那支造价不菲的狼毫笔,就再也没有被江墨竹拿到李兀面前出现过,大概是被彻底收起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记忆真是带着点难以启齿的、过分的恶俗。
江墨竹仿佛会读心术,他看着李兀微微泛红的耳根和飘忽的眼神,低低地笑了一声:“宝贝,你这个表情……是不是想起了一些比较美好的、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私人回忆?”
李兀猛地回过神,矢口否认,下意识想把手抽回来:“……没有。”
江墨竹的手指却收得更紧,将他的手连同毛笔一起牢牢包裹在掌心,指腹甚至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了一下,语气更加确定,带着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赖:“我觉得有。”
江夫人很快说是晚饭已经备好了。
虽然长餐桌旁,江墨竹和他父亲之间弥漫的那种沉默对峙的诡异氛围,几乎能凝结成实体,但这顿饭终究还是有惊无险、在一种表面客套的平静中吃完了。
临别时,江夫人亲自将一个丝绒小盒放到李兀手中,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玉佩,玉质温润,色泽均匀,通透得几乎能看见内部的纹理,在灯光下流转着柔和的光泽。
李兀只瞥了一眼,就知道这东西价值不菲。他将那玉佩握在手里,只觉得掌心沉甸甸的,戴着它感觉坐立难安,仿佛承受不起这份过于厚重的“见面礼”。
更让他意外的是,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江温安,此刻也缓缓从自己修长的指节上取下一枚造型古朴大气的男式戒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