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3 / 3)
“这多危险,我们把她拉回来。”
一个人想起了鱼莲子说过的话,倏地问道:“是不是她的朋友在哪里?”
几人沉默了片刻,跟在鱼莲子身后跳了下去:“我们也过去看看。”
身处战局中心的卿徊没注意到远处有人飞奔而来,他半边脸颊都是红色,有他的血,也有别人溅上去的。
叶骁泽的伤势比他更严重,已经进入半妖化了,除了一直攻击他的江献仙,还有易隋时不时也会偷偷下点黑手,但最重的一道伤势不是这两个人带来的,而是之前那个偷袭的人。
剑意藏在风里,在无知无觉间到达他的身边,蛇尾被削出一道半尺深的伤口。
金纹莲早就在密集的攻势中碎成了渣,他身上旧伤还未愈合就添上了新伤。
卿徊将他护在身后,意识纷乱,胡乱间什么法宝都给他套上了。
叶骁泽不想躲在卿徊的身后,但他实在是没了任何上前的力气,连呼吸都会带动着伤口阵痛。
卿徊分了大半心思在叶骁泽的身上,自然也就发现了那个躲在暗处的人,他应对着江献仙的利爪,不得已用身体扛了偷袭的剑风。
锋利的剑风划破了几张护体的符咒,在卿徊身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口,这对卿徊来说不算什么,他甚至没放在眼中。
但偷袭的那个人在察觉到自己伤错人之后就停下了攻击,再也没出手过。
这道剑风不是卿徊所熟知的气息,但他能猜出是谁,不过现在实在是没有心思算账。
江献仙伤势很重,几乎维持不住人形,保养得很好的橙色的皮毛失去了光泽,被血液染成一簇簇的红色,泛着难闻的腥气。
江献仙瞳孔微微涣散,他已经很久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上次受这么重的伤好像还是在……幼时。
他那时没有强大的实力,又是魔族与妖族的混血,在边界处被两边嫌弃,常有那种好斗的幼崽欺负他,被打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他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就是断了几根骨头,连爬都爬不起来,那几个小魔族和妖族见他不反抗,觉得没意思就走了。
在那一刻他是真的觉得自己会死,悄无声息地成为一具死尸,被后面过路的人觉得晦气,一脚踢开,在角落里渐渐腐烂。
没有人会在意他,江献仙一直都知道,他被一个魔族生下,丢在边境处,靠别人的施舍为生,连亲生父母都没见过。
他在疼痛中陷入了黑暗,睁眼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来到了地府,身上的痛意缓解了很多,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死了也不错。
但谈不上幸与不幸,他没死,被一个好心的妖怪捡回去救了。
但这个妖怪的实力和家境也一般,不想再养一只狐狸,在他伤好的差不多了之后就让他离开了。
江献仙恢复了以往三天被揍六顿的生活,但这次他没想过死,他觉得自己既然从鬼门关活下来了,那就是上天的旨意,他注定是要活着的。
他不在反抗那些魔族和妖族,装出重伤的样子,在他们没了兴致后就爬起来回到原处躲着,偷偷打听其他地方的消息。
他想离开这里。
听说长霄洲是个好地方,人族特别多,比这些没经过教化又好斗的魔族妖族要懂礼多了,江献仙心里埋下了颗种子,他要想办法去那里。
但他的想法还没实现就被找到了,他被一群妖怪带到了一个宫殿,这是他来过最奢华高贵的地方。 ↑返回顶部↑
一个人想起了鱼莲子说过的话,倏地问道:“是不是她的朋友在哪里?”
几人沉默了片刻,跟在鱼莲子身后跳了下去:“我们也过去看看。”
身处战局中心的卿徊没注意到远处有人飞奔而来,他半边脸颊都是红色,有他的血,也有别人溅上去的。
叶骁泽的伤势比他更严重,已经进入半妖化了,除了一直攻击他的江献仙,还有易隋时不时也会偷偷下点黑手,但最重的一道伤势不是这两个人带来的,而是之前那个偷袭的人。
剑意藏在风里,在无知无觉间到达他的身边,蛇尾被削出一道半尺深的伤口。
金纹莲早就在密集的攻势中碎成了渣,他身上旧伤还未愈合就添上了新伤。
卿徊将他护在身后,意识纷乱,胡乱间什么法宝都给他套上了。
叶骁泽不想躲在卿徊的身后,但他实在是没了任何上前的力气,连呼吸都会带动着伤口阵痛。
卿徊分了大半心思在叶骁泽的身上,自然也就发现了那个躲在暗处的人,他应对着江献仙的利爪,不得已用身体扛了偷袭的剑风。
锋利的剑风划破了几张护体的符咒,在卿徊身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口,这对卿徊来说不算什么,他甚至没放在眼中。
但偷袭的那个人在察觉到自己伤错人之后就停下了攻击,再也没出手过。
这道剑风不是卿徊所熟知的气息,但他能猜出是谁,不过现在实在是没有心思算账。
江献仙伤势很重,几乎维持不住人形,保养得很好的橙色的皮毛失去了光泽,被血液染成一簇簇的红色,泛着难闻的腥气。
江献仙瞳孔微微涣散,他已经很久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上次受这么重的伤好像还是在……幼时。
他那时没有强大的实力,又是魔族与妖族的混血,在边界处被两边嫌弃,常有那种好斗的幼崽欺负他,被打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他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就是断了几根骨头,连爬都爬不起来,那几个小魔族和妖族见他不反抗,觉得没意思就走了。
在那一刻他是真的觉得自己会死,悄无声息地成为一具死尸,被后面过路的人觉得晦气,一脚踢开,在角落里渐渐腐烂。
没有人会在意他,江献仙一直都知道,他被一个魔族生下,丢在边境处,靠别人的施舍为生,连亲生父母都没见过。
他在疼痛中陷入了黑暗,睁眼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来到了地府,身上的痛意缓解了很多,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死了也不错。
但谈不上幸与不幸,他没死,被一个好心的妖怪捡回去救了。
但这个妖怪的实力和家境也一般,不想再养一只狐狸,在他伤好的差不多了之后就让他离开了。
江献仙恢复了以往三天被揍六顿的生活,但这次他没想过死,他觉得自己既然从鬼门关活下来了,那就是上天的旨意,他注定是要活着的。
他不在反抗那些魔族和妖族,装出重伤的样子,在他们没了兴致后就爬起来回到原处躲着,偷偷打听其他地方的消息。
他想离开这里。
听说长霄洲是个好地方,人族特别多,比这些没经过教化又好斗的魔族妖族要懂礼多了,江献仙心里埋下了颗种子,他要想办法去那里。
但他的想法还没实现就被找到了,他被一群妖怪带到了一个宫殿,这是他来过最奢华高贵的地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