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狗血文里当万人迷后[快穿] 第17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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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久年点了点头。
  到底是自己救下来的人,怎么都会上心些,更何况这个人长得相当符合他的审美。
  苗柠说,“你坐好,我给你看看脖子怎么样了。”
  傅久年默不作声地坐好,然后抬头。
  喉咙,脖子都是杀手的命脉,不是绝对信任的人,他们绝不会放任别人靠近他们的脖子。
  傅久年信任苗柠吗?
  杀手的信任并不是那么容易交付的,但是他给了自己一个选择。
  他看着苗柠凑近了他,那长长的睫毛就在他的眼前,那双勾魂摄魄的眼眸事实上格外浅淡,似乎无论什么人都不会被永远都印在这双眼里。
  苗柠的亡夫……死了不过三个月。
  而这个叫荀梁的猎户……苗柠说的是贪欢。
  苗柠只是贪欢而已。
  所以贪欢的话……谁都可以的。
  杀手是没有道德底线的,既然他想要,他就要获得。
  野兽的□□又如何,杀手为了达成目的,总是不择手段的。
  而现在那个猎户入山狩猎了,是他的机会。
  “需要再去找凌家那小子来给你看看吗?”苗柠揉了揉脑袋,“毕竟我好像什么都看不出来啊,我也不是大夫。”
  傅久年摇了摇头,他讨厌那个男人,第一次见到就讨厌了,那个郎中。
  和那个猎户一样讨厌。
  “确定不需要吗?真的没问题吗?你不是很难受吗?”
  傅久年又摇头,不过一点疼痛是他能够忍受的范围。
  “看起来还是得熬粥来喝了。”
  ……
  没两日雨又下了起来。
  苗柠坐在门内看向窗外,“也不知道荀梁在山上怎么样了,这种时候应该不会有野兽出没吧?”
  傅久年把水倒进盆里,然后端到苗柠的脚边。
  他默不作声地去替苗柠脱鞋,脱足袜,惊得苗柠差点没跳起来。
  “傅久年!”
  玉白的足被人握在手里,苗柠惊叫道,“你做什么?”
  傅久年把脚往水里按了按,意思很明显,洗脚。
  “我自己洗就可以了,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你快松手,你松开我。”苗柠有些语无伦次,好像被吓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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