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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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李胜家里的酒喝光了,他迷迷瞪瞪的趿拉着鞋、哼着曲儿、拎着酒壶往镇上的酒馆去。他是店里的常客,隔两天就来一趟,不过他没什么钱,这两年一直靠卖家当维持,所以只能买的起最便宜的黄酒。
  老板给他打酒的时候,李胜一直盯着看,生怕对方少给自己一口。
  “再来点再来点,对……继续……一定要灌满。”
  他所说的灌满是指酒水必须和壶口平齐,多一滴都要往外溢的那种。
  老板打酒技术好,满足了他的要求。得了酒的李胜比来的时候更高兴了,脚步都轻快了许多,就想赶快回家炒盘花生米来下酒,谁知刚到家门口的小胡同,就看到了两个陌生人。
  是秦钊和唐枫。
  李胜不认识他们,也不想知道他们是来干嘛的,毕竟他那个穷家也没什么值得偷的东西。
  “这位……李先生?”
  李胜脚步一顿,听笑了。
  这人怎么说话文绉绉的,平时别人叫他要么直接叫名字,要么叫狗胜,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他为先生。
  “诶~先生在呢。”李胜脚跟一转,回到二人面前,“找先生什么事啊?”
  “请你看个东西。”言罢,秦钊抬起右手,在李胜眼前轻轻打了个响指。
  啪——
  李胜怔在原地,依附着时间轴的记忆瞬间分崩离析,无数片段在他脑中划过,无序又杂乱。丧失了时间感后,李胜亦不知道今夕何夕,呆呆的看着他们,须臾,眼中露出了一抹凶光。
  “狗娘养的杂碎!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不然老子砍死你!!!”
  他虚握着右手指向二人,又上前一步,眼睛里充满了狠厉,仿佛他们再不听话就要真的动手似的。
  唐枫看着他的右手,皱眉。
  这是标准的握刀姿势,按照距离来看,是土匪很常用的那种砍刀。
  如果不是他现在整个人处于错乱状态、没察觉到手里缺了什么,那这把所谓的砍刀,刀锋处刚刚好架在秦钊的脖子上。
  这动作真的太熟练了,仿佛直接刻在了记忆中。
  唐枫:“他应该真的当过土匪。”
  秦钊也看出了这一点,而且事已至此,他也不介意让事情再有趣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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