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他即没办法保证城守会一直留他们在城里,也没办法为他们提供食物和容身之所,他唯一能做的拼尽全力与萧慎人谈判,让边境的战乱来的再晚一些。
人太渺小了。
没有人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去做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事情的结果。
虽然有些受挫,但是桓秋宁依旧在心里告诉自己,做了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他告诉自己,即使这瞎了眼的世道容不下他,也会有一个人一直能够理解他。
为了那个人,他不允许自己消沉。
夜雨突袭破庙,北风把木门当城墙,使了劲儿的撞。
破庙里的柴火越烧越少,光也越来越暗。想着想着,桓秋宁越发困倦。他抬不动眼皮子,也没什么劲儿,只能隐约听见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些什么。
牢骚胡老头站在火堆对面,指了指桓秋宁,小声地窃喜道:“得嘞,白捡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此话一出,几个流浪汉围在桓秋宁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捏了捏他的腿,“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胳膊细腿也细。他尚且称得上年轻,但身子骨不算结实。叔,你说他这种的,萧慎人会收他么?”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完啦,进贼窝了!”
“差不多了。”牢骚胡老头苦大仇深地说,“前两天萧慎人在东平关放了句话,说是只要有人能给他们送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能换条羊腿。虽然萧慎人野蛮,但是他们讲信用。那些个狗爹养的官老爷就是些披了人皮的畜生,他们嘴里放出的屁,比那马屁还臭!咱们要是信了他们的话,那就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小孩们围在一起,猛猛点头。一个小孩问:“叔,萧慎人捉年轻力壮的小年轻,是要拿他们做什么啊?”
“让他们做鹰奴。”牢骚胡老头解释道,“萧慎人擅长驯鹰,战时用雄鹰来引导他们的狼群和马群。萧慎的雄鹰嗜血吃肉,极其凶残,甚至吃人!萧慎人不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孩子驯鹰,便捉咱们的青年人去熬鹰,用他们的血去培养战鹰的血性。”
小孩看着桓秋宁问:“那……我们把他送给萧慎人,他会死么?”
“数年来,被萧慎人带走的青年,无一生还。”牢骚胡老头阴着脸,叹息一声,“用他的一条命,换咱们十几条人命,他这条命也是值了!拿绳子来!”
这些话桓秋宁听得大差不差,他甚至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但是他浑身散了架似的疼,一点劲儿也没有。想来,是那块硌牙的窝窝头里放了软筋散。
他抱着个胳膊,假装睡着了,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罢了,这话说的也没错,用一条命换他们多活两天,也算是积了大功德。老天,你可要好好地帮我记在功德簿上,不然,我可真是亏大了!”
月上枝头之时,桓秋宁头痛欲裂,困意全无。他捏着自己的手指,腹诽道:“这软筋散怕不是假药!”
他还没琢磨出来他吃的到底是什么药,一众人便扛着他,走进了星夜里。这一路桓秋宁仿佛在坐摆渡船,晕的要死,他没抗住那股晕劲,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抬起了他的胳膊,还给他挪了个位置,他的腰下面有一块石头,硌得他难受。
当桓秋宁终于攒够力气伸手去摸那块石头的时候,天亮了。
桓秋宁张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寺庙,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金灿灿的阳光把草原照的像泛着光泽的巨大的青铜器,桓秋宁坐在草原上,就像是青铜器上的一块黑色的小瑕疵。
远方来的风把翠绿的草原吹的像波浪层层的海面,他伸手抚摸着浪花,指尖沾满了青草的芳香。
萧慎的草原很美,十一年前他第一次闯出大徵的边境,跟着清风一路向北跑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时隔多年,桓秋宁再次坐在草地上,他望着远处的羊群,仰头笑了一下,少年的稚气一如当初,一点也没有改变。
如果没有那些惨痛的,不堪回首的记忆,桓秋宁觉得这片草原真的很美好,它像一块无暇的翠山玉,能容的下世间的一切杂质。
桓秋宁愣了一会神,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身前站了一群人,黑乌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他。
这些人的皮肤黝黑,泛着油亮的黄铜的光,像是镀了一层金。他们没穿几件衣服,身上就挂了几块布。他们的腰间缠绕着鹿皮,上面悬挂着狼牙,风一吹,狼牙相撞,叮铃叮铃地响。
他们赤裸着上身,前胸和腹部大块鼓胀的肌肉像荒原上凸起的山丘,筋腱如铁,看起来能赤手捏死一头狼。 ↑返回顶部↑
人太渺小了。
没有人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去做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事情的结果。
虽然有些受挫,但是桓秋宁依旧在心里告诉自己,做了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他告诉自己,即使这瞎了眼的世道容不下他,也会有一个人一直能够理解他。
为了那个人,他不允许自己消沉。
夜雨突袭破庙,北风把木门当城墙,使了劲儿的撞。
破庙里的柴火越烧越少,光也越来越暗。想着想着,桓秋宁越发困倦。他抬不动眼皮子,也没什么劲儿,只能隐约听见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些什么。
牢骚胡老头站在火堆对面,指了指桓秋宁,小声地窃喜道:“得嘞,白捡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此话一出,几个流浪汉围在桓秋宁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捏了捏他的腿,“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胳膊细腿也细。他尚且称得上年轻,但身子骨不算结实。叔,你说他这种的,萧慎人会收他么?”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完啦,进贼窝了!”
“差不多了。”牢骚胡老头苦大仇深地说,“前两天萧慎人在东平关放了句话,说是只要有人能给他们送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能换条羊腿。虽然萧慎人野蛮,但是他们讲信用。那些个狗爹养的官老爷就是些披了人皮的畜生,他们嘴里放出的屁,比那马屁还臭!咱们要是信了他们的话,那就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小孩们围在一起,猛猛点头。一个小孩问:“叔,萧慎人捉年轻力壮的小年轻,是要拿他们做什么啊?”
“让他们做鹰奴。”牢骚胡老头解释道,“萧慎人擅长驯鹰,战时用雄鹰来引导他们的狼群和马群。萧慎的雄鹰嗜血吃肉,极其凶残,甚至吃人!萧慎人不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孩子驯鹰,便捉咱们的青年人去熬鹰,用他们的血去培养战鹰的血性。”
小孩看着桓秋宁问:“那……我们把他送给萧慎人,他会死么?”
“数年来,被萧慎人带走的青年,无一生还。”牢骚胡老头阴着脸,叹息一声,“用他的一条命,换咱们十几条人命,他这条命也是值了!拿绳子来!”
这些话桓秋宁听得大差不差,他甚至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但是他浑身散了架似的疼,一点劲儿也没有。想来,是那块硌牙的窝窝头里放了软筋散。
他抱着个胳膊,假装睡着了,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罢了,这话说的也没错,用一条命换他们多活两天,也算是积了大功德。老天,你可要好好地帮我记在功德簿上,不然,我可真是亏大了!”
月上枝头之时,桓秋宁头痛欲裂,困意全无。他捏着自己的手指,腹诽道:“这软筋散怕不是假药!”
他还没琢磨出来他吃的到底是什么药,一众人便扛着他,走进了星夜里。这一路桓秋宁仿佛在坐摆渡船,晕的要死,他没抗住那股晕劲,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抬起了他的胳膊,还给他挪了个位置,他的腰下面有一块石头,硌得他难受。
当桓秋宁终于攒够力气伸手去摸那块石头的时候,天亮了。
桓秋宁张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寺庙,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金灿灿的阳光把草原照的像泛着光泽的巨大的青铜器,桓秋宁坐在草原上,就像是青铜器上的一块黑色的小瑕疵。
远方来的风把翠绿的草原吹的像波浪层层的海面,他伸手抚摸着浪花,指尖沾满了青草的芳香。
萧慎的草原很美,十一年前他第一次闯出大徵的边境,跟着清风一路向北跑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时隔多年,桓秋宁再次坐在草地上,他望着远处的羊群,仰头笑了一下,少年的稚气一如当初,一点也没有改变。
如果没有那些惨痛的,不堪回首的记忆,桓秋宁觉得这片草原真的很美好,它像一块无暇的翠山玉,能容的下世间的一切杂质。
桓秋宁愣了一会神,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身前站了一群人,黑乌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他。
这些人的皮肤黝黑,泛着油亮的黄铜的光,像是镀了一层金。他们没穿几件衣服,身上就挂了几块布。他们的腰间缠绕着鹿皮,上面悬挂着狼牙,风一吹,狼牙相撞,叮铃叮铃地响。
他们赤裸着上身,前胸和腹部大块鼓胀的肌肉像荒原上凸起的山丘,筋腱如铁,看起来能赤手捏死一头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