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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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他嫌麻烦,图省事,还是老老实实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在新钱夹的同样位置,只不过改为用自己的丑驾照和超市的会员卡层层叠叠地挡住……
  久而久之,连他都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今天,重见天日。
  照片虽被林些珍存了很多年,却还是难免泛黄模糊。
  林些自始至终没有说话。
  他把那张合照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看了几秒,细致入微地轻轻拂了拂,然后无比珍重地放到孟献廷面前——
  既像是一位一丝不苟的考古学家,将刚刚挖掘出来、尘封多年的珍宝公之于众,又像是一名不怒自威的法官,当庭揭晓足以判处不法之徒无期徒刑的有力罪证。
  “你收好。”顿了顿,他深吸了口气,说,“不用给我了。”
  既然陈年旧忆都被搬到台面上来,那么他,也没什么好不能舍弃的了。
  孟献廷珍而重之地接过照片,既像手捧跨时代的接力棒,又像继承上世纪的传家宝。
  半晌,他喃喃道:“你不要了。”
  林些分辨不出他这是个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便重复道:“对,不要了。”
  孟献廷用温热的手掌心托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合影,眼里柔光流转,似是在端详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他不会去质问林些,曾经视若至宝的东西为什么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他,是最没有资格这么问的。
  良久,他淡淡笑了一下,说:“知道了。我会收好的。”
  “当时拍完我就问你要不要,你说不要。”林些冷言冷语的,时隔多年,提起旧事,还不忘揶揄,“你这反射弧可真够长的。”
  “嗯,我的是很长。”孟献廷头都没抬,视线还落在照片上。
  “……”
  林些无言以对,端起空盘子,愤慨地起身,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想假借顺手把碗洗了,来掩盖自己杂乱无章的心绪。
  他自然不愿过多纠结为什么孟献廷会无缘无故问他要过去的合影,比起孟献廷的以“拍照留念”为理由,林些倒是更情愿把他这古怪的行为动机,归结为六个字——岁数大了,念旧。
  这样解释,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总比他身患绝症,离死不远的解释好。
  呸呸呸!
  既然醉酒的自己都无所谓,敢于予以对方承诺,那么说明潜意识里清醒的自己也并没有多么在乎这张照片……
  那何不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呢?
  将这烫手的山芋拱手让人,于他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解脱呢。
  可是……
  为什么给完以后,心里却还是会冒出一丝无名的小失落呢?
  细细密密,密密麻麻,跟绒毛仙人球上白色的软刺一样,在心里冒尖似的生长,扎扎的,痒痒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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