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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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些从未怀疑过孟献廷的性取向——他是个直男,是不争的事实。
  这是林些自初三那年意识到他对孟献廷动了歪心邪念的那天起,就与此同时伴生而来的至高觉悟。这份觉悟也在此后他们相处的若干年里,不断被历史反复验证。
  最好的论据,便是孟献廷大学时就交了女朋友这一铁证。
  林些第一次听到孟献廷对同性之爱做出评价,还是他高中临入学前,和孟献廷一起去书店买辅导书,偶遇了几个孟献廷的同班同学,几人相约一起在书店附近的水吧闲聊。
  聊着聊着,当他们聊到电影《断背山》时,还没看过的林些问到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被一旁的学姐介绍了一番剧情梗概后,他听到身旁的孟献廷不假思索地评价——
  “两个男人搞在一起,多恶心啊。”
  当时的林些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孟献廷说出口的是一句怎样的判词。
  直到他几经辗转,偷偷借来了那部电影的盗版碟,看完以后,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他才幡然醒悟,孟献廷这句话的杀伤力有多大。
  他一时不知道,自己是在哭电影里两个主角感人肺腑惊天动地的爱情,还是在哭自己那份已被孟献廷判了死刑的见不得人的心。
  后来,林些在高中时偶尔还是会听到孟献廷用“恶心”来评价此事。
  他把这归结于孟献廷从小到大的成长环境。像孟献廷这样,从小在极其严苛的传统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小孩,在他少不经事的年纪,第一次接触到“同性恋”这个概念,难免第一反应是抵触的、难以接受的,因为这跟他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是相悖的。
  而林些,在日复一日的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尝试去理解孟献廷的所思所想的过程中,也从最开始刚听到这个词时的肝肠寸断万念俱灰,逐步历练成最后的刀枪不入置身事外。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为庆祝林些胜利考上他的第一志愿,考到北京——和孟献廷在一个城市读大学,孟献廷自告奋勇,策划了他们二人的第一次跨省旅行,目的地是桂林。
  那次旅行,林些留下了太多美好回忆——是雨后小巷坐在街边吃的一碗米粉,是夜晚街边老爷爷推着自行车卖的桂花糕,是给他留下庞然大物恐惧症的大山包,也是二人骑着自行车从十里画廊骑到黄昏日暮。
  很多经历都让他和孟献廷在此后的几年里津津乐道,记忆犹新。
  然而,令林些最难忘怀的那一幕,却是发生在阳朔西街一个酒吧里。
  当时,他和孟献廷正陶醉地听着酒吧弹唱,他无意间发现邻桌的两个男生在低头接吻,他们亲得比专注听歌的孟献廷和自己还陶醉,不情色也不轻浮,是林些想象中,爱侣亲吻时会有的样子。
  可惜,他只错愕地注目了几秒,还没来得及回过神,孟献廷那只青筋微凸的手就以拍山掩雷迅猛之势,横空挡在了他的眼前,挡了个死死。
  幸好,孟献廷遮住了他的全部视线,让他没有泄露出半分他眼底遮不住的苦涩。
  那一刻,他很想大笑出声,直言不讳地告诉孟献廷,你可以不用像那些家长保护未成年人一样,遇到电视剧里亲嘴的镜头就换台,我早就想对你做那俩男的正在做的事八百回了!
  当然,他但凡有这样的胆量也不至于掩人耳目到今天。
  他的秘密无人知晓,无人相告。
  他苦心藏匿得太久,藏得太好,好到就连这秘密的主人公都不曾怀疑——甚至从未想过,或许他与他们,才是同类。
  当晚,在小旅馆破旧简陋的淋浴间,他就情难自禁,无法自控地把酒吧里那两个男生的脸换成了自己和孟献廷的。
  在匆忙的水声和淅沥的雨声中,囿于这一方世外桃源却终不得法的他,再难自抑。
  在他羞耻与罪恶的想象中,那双遮挡在自己眼前青筋微凸的手背,也轻轻覆上了他自己的……
  他无能为力,他罪大恶极。
  他自然知道随着见识的增长,阅历的积累,人对很多事的态度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林些能感受到孟献廷对这件事的看法,从最初的反感抵触,逐步转变为之后的尊重接受,但这都不影响他是直男的本质属性。
  因为,当你一旦在意起一个人,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可能成为宣判你累累罪行的呈堂证供。因为过分关注,所以那个人对任何事的态度,你都可以一览无余,尽收眼底。
  大一下学期,林些照常去孟献廷的大学蹭讲座,并碍于自己外校生的身份,还非要拉着孟献廷作陪——其实就是借机会想来找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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