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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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发现没有错。
  盛峣吃饭的速度变快了,如果偶尔两人在食堂不经意对上眼,盛峣会直接用袋子装俩馒头下楼吃。
  程霭很抓狂,自己不够和蔼吗!?自己不够亲切吗!?他怎么看见自己就跟见了洪水猛兽一样!
  脱敏,必须脱敏。
  程霭把盛峣的工位搬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可能是工作日久,也可能是慢慢熟悉了,盛峣对程霭稍显放松。
  但是很快,程霭发现盛峣还是会在外面磨蹭到上班的点才回来。他暗中观察,发现和隔壁写字楼的连廊处,可以一览盛峣的行踪。
  盛峣总是在广场上抽烟、喝咖啡,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烟抽完了就干站着,离上班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开始往回走。
  马路对面有一家叫滚的咖啡店,有一次三个人一起进了那家店,程霭看到盛峣在蛋糕柜前打量很久,最后什么也没买,另外两人拿着咖啡出来。
  据程霭一年来的旁观,盛峣不是很爱喝咖啡,但蛋糕……
  下班之后程霭去了那家店,私人店手磨咖啡的价格比连锁店咖啡贵了两三倍,蛋糕标了动物奶油,价格也不低。不过,以他开给盛峣的工资,这些东西还是能负担起。
  摇滚大叔的麒麟臂磨豆磨得咔咔响:“帅哥,点一杯吗?”
  程霭点了一杯最普通的拿铁,咖啡很香,他以前不常喝,但是今天突然发现咖啡很香。
  咖啡因和尼古丁,人类被俘虏是如此容易。
  程霭开始叫盛峣帮他带咖啡,顺道投喂盛峣一个蛋糕。
  盛峣应该是爱吃的吧。
  他不想显得自己是在施舍,于是说了些蠢话,希望盛峣不要深究。他是真的很想投喂,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拿勺子亲手喂。
  偶尔目光落到盛峣沾了奶油的嘴唇上,程霭发了疯地想吻他。好痛。
  那些咖啡与蛋糕的时刻,一个又一个,程霭确定了自己对盛峣的喜欢有十分,十分之十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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