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末长剑 第16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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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憋了半天后,只道:“我姓常,尔等今后便是我家部曲了。就是村东头那一家,很好认。”
  说完想了想,又学邵勋的口吻,严肃地说道:“好生做事,休得偷奸耍滑。”
  “是……”部曲们稀稀拉拉地应道。
  常粲微微有些气恼,又道:“我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主家,怕甚?”
  说完,走到马匹旁,从鞍袋内摸出一张干硬的胡饼,掰成了几块,一一塞到几位孩童手里,粗声粗气地说道:“拿着,赏你们了。”
  小孩干咽着口水,有人“嗖”得一下就接过去了,有人看了看大人,见没反对之后,便接了过去。
  常粲笑了起来,走近两步,想摸一个小孩的头。
  不过,他本是积年老贼,亡命徒一个,身上武器叮当作响,颇为吓人。小孩一见,直接“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抹着眼泪跑了。
  常粲挤出来的笑容僵住了。
  片刻后,扫兴地挥了挥手,道:“各自散去吧。”
  “是。”部曲们顿时一哄而散。
  微风吹来,常粲有些失落地蹲了下来。
  在他的预想——或者说臆想——中,部曲应该是那种闲时种地,战时上阵,大呼酣战的勇猛之辈。
  如今看来,好像有点差距啊。
  木讷傻呆,不善言辞,胆小怕事。这样的部曲,还指望他们陪自己一起出征?多半只能干干洗刷马匹、生火做饭之类的杂活。或者被上头集中起来,修治营垒。
  也罢,能干好辅兵的活就不错了,想那么多作甚?
  回到家中之后,妻子正在侍弄菜畦。
  常粲看她那笨手笨脚的样子,暗暗叹了一口气。
  城里的女子是好看,但干起活来——唉,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他不后悔,好看就行了。
  军士素来被人瞧不起,本来就不可能娶到长安城里的女子。
  上次听潘园一位教谕提到,曹魏年间(青龙三年235)的“录夺士女”事件,他就觉得很悲哀。
  兵户家的女子不愿嫁给兵户,导致士兵娶不到妻子,影响士气,于是朝廷清查,将已经嫁人的兵户女子抓走,强迫其改嫁。
  本朝先帝(司马炎)时也有这种事,且规模远超曹魏时期。
  两起事件对士兵们来说,都是很提振士气的“正面事件”,但常粲听了就很愤怒。
  凭什么敢打敢拼的军士娶不到妻子?
  凭什么他们只能娶军户女子为妻?
  老子就要娶长安城里的女人为妻,哪怕她不会干农活,我乐意!
  菜畦里种了一些菘、韭之类的蔬菜,看妻子那笨手笨脚的模样,常粲一把夺过木勺,一边舀水浇菜,一边说道:“做饭去。”
  妻子应了一声,脸有些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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