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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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崇焰人生中所有的第一次全都被她抢走了。
  她是强盗。她是魔鬼。她有全世界最强大的法力,邪恶地掠夺了他的全部。
  让他的生命里全是她,让他的所有秘密都被她张牙舞爪地拿捏,让他永远挫败、痛苦、煎熬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他讨厌她。
  他爱上了这座城市。
  ……她是这座城市的化身。
  江崇焰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夜色弥漫,头顶一轮圆月,风轻云淡,天幕开阔,繁星满天。高大的年轻男孩在夜风中奔跑,河边的小花在微风中摇晃,无数人影从他身边掠过,他在风中穿梭。
  他太讨厌她了。
  最讨厌了。
  “要哪一种?”
  “粉红雪山。”
  “送给谁?需要包装和卡片吗?”
  “送给喜欢的人。”
  江崇焰拿走了店主精心包装好的花。走出了店门。
  金发没扎,飘起来的时候像一团火。男人衬衫被风吹起,宽松地荡起褶皱,又被宽阔的脊。背浅浅洇出汗湿的痕迹。
  裤子松松垮垮堆在脚腕,跑起来的时候上衣被掀起来一截,隐约露出一小段劲瘦的月。要和月。复部利落的线条,又收进细窄的银色腰链里。
  手里小小一束花。
  粉红雪山。
  花瓣小巧鲜妍,层层叠叠,第一眼看过去似乎是纯白的,而极其浅淡的淡粉色像是水墨一样晕染开来,在白纸上泼洒一片。
  他家里也有一束粉红雪山。至今都还在。
  是那女人教他养的。
  同样的一束花。上一次,在begin今夜风暴的演出现场,他邀请她来看,两个人在清吧里听歌,在梧城的秋夜里散步,最后他带着喝醉的她回家。
  程柒说,这叫约会。
  江崇焰从来没约会过。那束花,买了,却没能送出去。只是犹疑着包了一层大黑袋子,遮盖掩饰,若无其事地转过头,说这是衣服,这是他自己的东西,反正和她无关。
  上一次,没能送出去的粉红雪山。
  这次终于能够被他勇敢地紧握在手心。
  他想起那女人说过的话:
  “像这种粉玫瑰,一般是送给暗恋对象的。比如初次约会的时候,比红玫瑰少了一点直接,是一种青涩的初步的欣赏和爱慕。你以后跟女孩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可以送。”
  “粉红雪山的花语是,纯真的爱情,倾慕,爱意,柔和,细腻,初恋与纯洁。”
  他想,他太骄傲,太倔强。心里万般情绪,到了嘴上大打折扣。不愿意说,不想说,说不出口,表达不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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