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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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入睡后没多久,我就感觉到身体的异样,灼热席卷全身,连头脑都被烧得无法思考。
  一片黑暗中,旁边的吾娟抱住我,语调哀怨:“阿勇哥,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可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啊,我们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爸爸说要让村头的王寡妇好好教你,但是我怎么能让别的女人碰你呢……”
  那天晚上,从吾家回来后,我只吃过一样东西,就是吾熊给我开的消炎药。
  可实际上,我吃的,是村里给牛马配种的发情药。
  次年,吾掠出生。
  1989年初,我向单位申请了离婚。
  当初结婚的时候,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婚姻登记制度,我们是在乡政府登记的。我调到省里之后,因为牵涉到吾家不同意,整个离婚手续十分繁琐。
  但我态度坚决,且不惧打持久战,何况我当时事业平稳,形势已然是我强他弱,吾家那边最后还是同意了。
  我没要那个孩子。
  吾家答应离婚的条件就是留下他。
  跟着吾家人,他至少能享受到亲情和关爱。
  对我而言则截然相反,这个孩子全然来自于欺骗和强迫,是对我自由和精神的掠夺,自他降生起,我对他始终无法自控地带着嫌恶。
  他是药物促成的结果,不含有我一丝一毫的真情,我没有一刻将他视作血脉传承。
  为了彻底摆脱吾家,我抓住调动的机会,来到了g省,待工作稳定后,就作主迁走了父母的坟。
  在这里,我遇到了你母亲惜文。
  当时她在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卖衣服,已经和你的生父结婚多年。
  我在她手上买过两次衣服,无意中发现她手臂上带伤,细问之下才得知她时常遭受丈夫的暴力虐待。
  我从令人窒息的婚姻中解脱后,觉得离婚才是解放自我、实现自由的光明大道,便建议她申请离婚,并承诺如有必要会提供帮助。
  惜文的婚姻完全出自父母之命,未曾顾忌过她一丝一毫的个人意愿,当她打定主意离婚时,你的外祖父母认为她败坏全家名誉,扬言胆敢离婚就和她断绝关系。
  然而惜文性格坚韧,从前她不知道女人还能和丈夫离婚,拥有新生活。自从听说我的经历后,她一天都不愿再忍耐,打定主意不回头。
  就这样,我们两个都成了孤孤单单无家可归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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