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4)
难道不应该是把他重新扔回住院部吗?
怎么还换笼子了?
韩凌松双腿交叠,十指相扣摆在身前,面上多了几分颇为玩味的笑意:“你不是说,回家养着也是一样的么——那就去我家养着。”
第12章
和韩凌松谈恋爱那阵子,时响来过一次连城,只是那时韩大少爷还住在家里,两人不敢大张旗鼓,偷摸着在宾馆里厮混了好几天。
那是时响这辈子住过最好的房间。
故地重游,他只觉得这座城市与记忆中变化很大:更繁华了,更忙碌了,也更陌生了。
前一次来的时候听出租车司机随口提及,城南是连城的富人区,如今,韩凌松独自住在城南的别墅里,身价几何,不言而喻。
新中式风格的别墅白墙黑瓦,绿荫缭绕,与男主人的适配度很高。
时响默默地想:自己这辈子住过最好的房间,可能要换成这里了。
路过小区府门,时响的视线不由自主被黑色水幕墙上“璇宫”两个镀金字所吸引,行至精心修整过的绿化带尽头,电动雕花铁门无声向两侧滑开,即便隔着车窗玻璃,似乎也能闻见清冽的草木香气。
劳斯莱斯稳稳入库。
司机例行留在车库对boss那几辆座驾进行清洁保养,时响则机械地迈动双腿,跟在韩凌松身后走向主楼。
保姆吴妈为他们开门。
见韩凌松带了穿着“怪异”的陌生人回家,吴妈略显讶异:“这位先生是……”
韩凌松将外套递过去:“他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答非所问,不知是没想到该如何介绍时响,还是有意回避提及两人的关系。
大户人家的资深保姆很有分寸,也很健谈:“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时。”
“石头的石吗?”
“时间的时。”
“这个姓氏很少见哩。”
在雪地里走动多时,时响脚上那双拖鞋鞋底早已湿透,在羊绒地毯上留下了两团水渍,穿上吴妈拿来的客用拖鞋,他第一时间将不知何时沾上污秽的棉袜往鞋里塞了又塞,平日里那股拽劲消散不少,迟疑许久才往前走了几步,仰面打量起自三层楼顶垂落的水晶吊灯。
韩凌松不远不近地注视着努力掩饰局促的男人。
像一只蓬松又笨拙的企鹅……
他在心底这样形容时响。
而后,悄无声息别过脸,偷笑了一下。
*
雪天堵车,路上耽搁了挺久。
时响刚歇下没多久,就到了晚饭时间。 ↑返回顶部↑
怎么还换笼子了?
韩凌松双腿交叠,十指相扣摆在身前,面上多了几分颇为玩味的笑意:“你不是说,回家养着也是一样的么——那就去我家养着。”
第12章
和韩凌松谈恋爱那阵子,时响来过一次连城,只是那时韩大少爷还住在家里,两人不敢大张旗鼓,偷摸着在宾馆里厮混了好几天。
那是时响这辈子住过最好的房间。
故地重游,他只觉得这座城市与记忆中变化很大:更繁华了,更忙碌了,也更陌生了。
前一次来的时候听出租车司机随口提及,城南是连城的富人区,如今,韩凌松独自住在城南的别墅里,身价几何,不言而喻。
新中式风格的别墅白墙黑瓦,绿荫缭绕,与男主人的适配度很高。
时响默默地想:自己这辈子住过最好的房间,可能要换成这里了。
路过小区府门,时响的视线不由自主被黑色水幕墙上“璇宫”两个镀金字所吸引,行至精心修整过的绿化带尽头,电动雕花铁门无声向两侧滑开,即便隔着车窗玻璃,似乎也能闻见清冽的草木香气。
劳斯莱斯稳稳入库。
司机例行留在车库对boss那几辆座驾进行清洁保养,时响则机械地迈动双腿,跟在韩凌松身后走向主楼。
保姆吴妈为他们开门。
见韩凌松带了穿着“怪异”的陌生人回家,吴妈略显讶异:“这位先生是……”
韩凌松将外套递过去:“他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答非所问,不知是没想到该如何介绍时响,还是有意回避提及两人的关系。
大户人家的资深保姆很有分寸,也很健谈:“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时。”
“石头的石吗?”
“时间的时。”
“这个姓氏很少见哩。”
在雪地里走动多时,时响脚上那双拖鞋鞋底早已湿透,在羊绒地毯上留下了两团水渍,穿上吴妈拿来的客用拖鞋,他第一时间将不知何时沾上污秽的棉袜往鞋里塞了又塞,平日里那股拽劲消散不少,迟疑许久才往前走了几步,仰面打量起自三层楼顶垂落的水晶吊灯。
韩凌松不远不近地注视着努力掩饰局促的男人。
像一只蓬松又笨拙的企鹅……
他在心底这样形容时响。
而后,悄无声息别过脸,偷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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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堵车,路上耽搁了挺久。
时响刚歇下没多久,就到了晚饭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