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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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胜吓得魂飞魄散,鬼哭狼嚎,但他越哭嚎,贝贝的斗性越高涨,两只爪子爬上薛怀义的膝盖,直立起来攻击他。
  “太子殿下,您倒是躲一躲啊!”
  程胜直纵横躲闪,薛怀义纹丝不动,衬得前者似个疯子。
  底下攻势过猛,薛怀义有些力不能支,堪堪倒退半步,程胜心系东宫,抛下所有顾虑,挥起拂尘照着那血盆大口鞭打不休。
  薛怀义从中阻挡,干脆把胳膊送至贝贝嘴边,由尖锐犬齿刺破衣裳,刺穿血肉。
  须臾,一块浸血衣料割离薛怀义,成为贝贝的战利品,即时叼给薛柔讨赏。
  薛柔睨一眼薛怀义的狼狈相,观其小臂血淋淋的一截,存积许久的怨气消解大半,有工夫问三喜时辰。
  三喜答说近午时了,太后允许的空闲为时不多了。
  她颔首,回头命令贝贝将那脏东西吐了,接着说:“薛怀义,这次且先饶过你,你自己掂量着,切勿不识抬举。”
  那伤口犹如泉眼似的,汩汩淌落血水,染红了脚下的地砖。
  程胜惊恐万状,手忙脚乱欲止血,怎敌血沫子遍布整条胳膊,根本无从下手,惟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哀求入定般的薛怀义,速回东宫包扎处理,就剩跪下磕头了。
  他傻子似的不动弹,随便血流成河,薛柔可不稀得理睬他,左右血流干了,那也算他活该,叫上三喜贝贝,潇洒走人。
  “别嚎叫了,我没聋。”薛怀义很是凉薄道。
  相较于肉|体的疼痛,耳畔环绕不绝的哭天喊地更令人心烦。
  又是一个深夜,东宫书房的窗格一如既往散出点点暖光。
  笔触划过纸面,沙沙作响——薛怀义又在作画,仍是那张隐约泛黄的纸张,仍是那幅细腻的丹青。
  丹青尚未着色,仅以素笔勾勒完全人脸,纵然黑白无色,那人物颇为传神,这也便是程胜只飞快一眼就认准其上何许人的因由。
  持续一年半之久的素笔人像,终于这夜打磨完毕。
  薛怀义掷笔,对着它深深端详,一直深进骨子里。
  灯芯一跳,烛光暗了一层。
  薛怀义理清头绪,安放画纸,铺得平平的,不见一丝皱褶——该上色了。
  案头未准备彩墨,他也不觉妨碍,本来也没打算用墨水点染它的色彩。
  它已经够冷漠的了,不能继续使用沁着凉意的墨增色。
  他的目光朝向裹得蚕蛹似的胳膊。
  以血色勾勒,将温热带给那片本应殷红的唇,岂不完美还原了它曾附着在自己唇际的温度。
  他记得真切,那个血腥味的触碰是温的,比那两瓣唇的主人的心暖和。
  念既起,薛怀义迫不及待去亲手赋予它属于自己的温度。
  于是,他一层层一圈圈揭开纱布,使底下可怖的真容得见天光,使才粘上的裂口生生撕开,朱红的、新鲜的血液,恢复它原有的生机,一泻而下。
  一套七支的上等画笔,被他弃之不用,干干净净躺在笔山上。
  它们的用途,为薛怀义的一招奇思妙想,加诸他的指尖——他蘸着血,指腹点于那缺失色彩的圆唇上,向左向右,仿佛真的在摩挲一个人的嘴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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