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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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本以为自己至少还需要施展写手段,才能博得两位大妃的认同,却没想,竟是连过目不忘的本领都没使出来,郭润媛就被吓成了蔫毛鸡。
  “铃兰,你在外面也少说这种话,大王大妃说不定只是嘴上说说,过两天就消气了。她若是真厌烦郭淑仪,也不会派人去给她送什么香酥荷鸡。”
  姜清芸并没有因为一时的胜利喜不自胜,相反,她更加理智:
  “不管什么时候,都小心谨慎为上,不要叫人抓住了把柄。正因寺中本宫地位最低,谁都可以拿身份来教育我,咱们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
  有了大王大妃的警告,郭润媛接下来的日子里果然安分了许多。
  除了见面时还会甩给姜清芸几个大白眼之外,到也没有别的过激举动。
  姜清芸也没打算在后宫中刻意结仇,既然郭润媛不来主动招惹她,她也只当没看见对方的神色,依旧我行我素,该听经就听经,王大妃想找人聊天,她也就安分守己地当个听众。
  姜清芸的日子过的平静,夜枭的生活更是舒坦惬意:当初它在地宫跟着主人混,哪有这么多好吃的?!
  主人吸人血,它就只能吃死人肉!
  如果都是香喷喷的小宫女还好,关键是主人有时候还会啃一些不听话的糟老头子官员!
  柴巴巴的肉哪有姜清芸亲手撕成条的小肉干美味!
  再说了,主人总是凶巴巴的,它有一丁点没做好,就会威胁它,说要撕下它的翅膀去喂狗。
  才不会像姜清芸这样,轻声细语哄它,rua它脑袋,还帮它赶走那些可恶的臭猫!
  一时间,小家伙甚至生出了反叛之心,再也不想回去主人黑黢黢的洞穴,打算跟着姜清芸享受一辈子了。
  姜清芸哪里知道夜枭心中的弯弯绕绕,眼见它身体康复,翅膀上的绒毛重新长好不说,整只鸟还肥了一圈,便立即提笔给素未谋面的“瑰”写信。
  寺院中的信纸粗糙,姜清芸觉得有失礼仪,于是用了姜家自己生产的、带着独特香味的信笺。
  蘸足墨,抬腕写下一个漂亮的“瑰”字。
  想了想,姜清芸嘴角一翘,又在后面添了一个“瑰”,叠音叫起来亲切又好听,对方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想来也不算冒犯。
  她在信中详细描述了当时的状况,“狠狠”地批评了“自家”猫咪犯下的过错,诚恳道歉后,还把一小盒姜家最新研制的香膏用小香囊装好,仔细系在夜枭腿上。
  “看你现在胖乎乎的,一定很有力气,把信和香囊都小心带回去,交给瑰瑰,知道了吗?”
  姜清芸一边系一边絮絮叨叨的,一人一鸟共处了这么些天,她对夜枭也生出了些感情,如今也颇为不舍:“我在信的末尾备注了你喜欢吃的肉干种类,希望瑰瑰以后能好好喂你,或者哪天你嘴馋了,就来我这里,肉干管饱!”
  咕咕咕……这是什么绝世好主人qaq
  夜枭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珠里闪动出泪光,若不是武力值不允许,它都想将自己的鬼王主人叼来姜清芸身边好好看看,学学,人家是怎么呵护小鸟的!
  它拿自己的小脑袋蹭蹭姜清芸,又凶巴巴地望向不远处躺在薄荷草上吸得忘我的雪团团一眼,“咕”了一声,依依不舍地飞出窗外。
  山间夜色正浓,夜枭盘旋徘徊了一阵,见姜清芸厢房的灯灭了,才调转鸟头,重新冲回正因寺内。
  哼,它还记着当初有个坏女人来找姜清芸的麻烦,害得它不得不躲在床底下一动不动!此仇必报!
  凭借着优秀的夜间观察力,夜枭很快找到了郭润媛的厢房,进去一通捣乱,啄了不断尖叫的郭润媛好几口后,才心满意足地飞回汉阳城方向。
  飞到地宫门口,夜枭轻巧落地,双眼机警地朝地宫里看了看。
  咦?主人好像不在?
  好机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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