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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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迢往那方向走,直到和它剩下咫尺距离,他伸手去摸它头,小狗这次倒没摇着尾巴在他周围蹭,乖顺地在原地用鼻子出气。
  吃饱了就理也不理人,只呆呆地趴着。
  大概是因为家庭原因,周迢对能够陪伴人很久的事物都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你说我要不要现在回家?”
  小狗一动不动,只有尾巴晃了晃。
  听上去极其无厘头的问话,但问完这句,摸着摸着,周迢忽然就低头笑了,他站起身,不准备往家的反方向走了。
  他问了一个很幼稚的问题。
  —我要不要现在回家?
  —如果要的话,你就一直趴着,不要的话,扭头就跑。
  路程不长,到拐进华茂江区的路口,周迢忽而回头。
  对面街道,不知哪户人家栽了颗桂花树,金黄时节,香味四散,沁人心脾。
  他加快脚步,到家后灯是久违的亮着的状态。
  如往常一般进到玄关处,客厅里黎丹云和周山任正坐在沙发两侧。
  “迢迢,回来了。”黎丹云先站起来,拉着他问:“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黎丹云今年四十出头,保养得好,自皮肤到穿着都年轻,眼尾细纹没给她增添年龄,反而有些别的韵味。
  周迢摇头,注意到沙发上放了一只包,上面的logo眼熟,周山任离那只名牌包有些距离,他脸色不太好。
  周迢一向敏锐,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两个人不像是进行过和平谈话的模样。
  “这样吧,和你爸,咱们三个出去吃顿饭,叙叙旧。”黎丹云拍拍周迢后背,说:“先去把书包放回房间,收拾收拾。”
  周迢又一次下意识看向他的父亲,几年前一副儒雅模样,但从他高中开始,面对中年的升职压力,拼命起来的同时因为劳累多了肉眼可见的皱纹白发,此时和前妻比起来很是落魄。
  自很早的记忆起,黎丹云和周山任便有些不对付,当初人人称赞的性格互补,也在经年累月中慢慢发展成互相看不顺眼。
  情爱这种东西,相聚分离都讲不清楚,何况嘴上一句适合的评价,轻易就能被推翻。
  那些破碎过一次的东西,今天又要把它再次剥开。
  碎片修复从来都只是徒劳。
  “好。”
  周迢没再讲话,走进房间,把书包挂到门后,然后坐到电脑前的椅子上,拿起耳机。
  他小时候经常这么干,在被他们中任何一个人打发走后。只是耳机降噪效果不够好,声音总会从四面八方传过来。
  每一次,就像这次。
  “我说让迢迢跟我去美国,当初你不同意,为什么又不好好照顾他?我今天回来,机票也买好了,就是为了带他一起走。”黎丹云的声音在许久没有人气的房子里格外刺耳。
  “周迢跟着你是要有后爸的,谁能保证对他怎么样?我从十岁养他到十八岁,他在林泽过的好好的,都上高中了,去美国干什么?”周山任不甘示弱地说。
  “周山任,你别太过分了!当初离婚我还不认识汤姆,明明是你先和我吵架冷战,我嫁给你为了什么?就是嫁到你家来受气吗?那时候真是瞎了眼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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