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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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他的手骨节分明,沉重的躯体粗壮有力,光滑流畅的胳膊全是硬邦邦的腱子肉。
  不光如此,昨夜匆匆忙忙的一瞥,也看到他身上结结实实的肌肉。
  确实是个习武壮实的汉子。
  也难怪他会觉得自己只躺了一晚上就好的差不多了。
  于桑之纤细的手指经络分明,漂亮的指尖抵着玄烨粗糙的手掌,漂亮的眼睫一眨一眨,美丽妩媚如狐狸。
  从玄烨的角度来看,目光所及还是那娇嫩的肌肤和手指。
  那细腻的肌肤带着点抖,也许是害羞,也许是害怕,将小镰刀递给他的时候,还轻轻颤了一下。
  颤抖的手指触碰到他粗糙的掌心,似乎像是被一小片华丽富贵又漂亮的黄金乌的羽毛所挠了下,痒痒的,又像是沾了一点麻。
  那是普通鸟的羽毛都无法比拟的。
  在这细微的麻和痒下,玄烨控制不住地攥紧了自己的手掌,感觉到自己反应过度了,才缓缓伸开手。
  手掌在一伸一缩之间,居然依旧残留那片刻的酥麻。
  玄烨目光下落。
  透过眼前女子巧然落下的眼睫,看到女子娇嫩鲜红的唇瓣,又陆续落到小巧漂亮的锁骨,最后落在自己的手上。
  手心里,里面的小镰刀刀柄已经润得油光发亮,木头在微光下都能亮到反光,看样子使用很久了。
  刀尖锋利,看得出时常在使用。
  只是这样的刀,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样脆弱娇美的女子手上。
  玄烨身边多的是人伺候,哪怕儿时生母早逝,阿玛受了情伤出家,也有孝庄太皇太后养育。因此哪怕失忆了,也想象不到在地里刨食的人是怎么会让这样娇娇弱弱的一个女子去艳阳底下挥动这样锋利可怕的镰刀的。
  闪着亮光的刀锋,恐怕碰到了就是一豁一个口子。
  粗糙的掌心捏紧了那沉重的镰刀,玄烨不敢看人,撑着身体出去。
  目之所及,是荒凉偏僻的村庄。
  远处干燥的黄土地上,还有鸡鸭在乱踩乱跳。
  几个小鸭子踩着同伴的影子,一爪子一落,跳到村子前面泥泞的小水潭里去。
  玄烨杵着身体站在原地,呼吸着村子里清凉的风,感受到混着泥土的新鲜空气。
  是从未见过的偏和小。
  于桑之落后了半步,看着玄烨撑着身子,神色如常,脊背和肩膀挺得笔直,从泥泞的黄土坡上结结实实地踩过去。
  那双华贵的靴子不适应这样的地方,被磨得勾了点细线。
  偏偏靴子的主人却一脸自然,踩在黄土上的脚结实又用力,脚踏实地,走得很稳。
  村子东头从东往西边走的老大爷背着个簸箕,看了于家一眼,摸了摸眼睛,怕看错了。
  他怎么看到一个结实精壮的男子从于家的院子里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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