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3)
至少在李知看来是这样的。
汪小春美丽, 妩媚,又刻薄,绝情, 像是格林童话里的后妈,但李知确确实实是她生的, 血浓于水, 这一点从他们俩那张相似到了极点的脸上就能看得出来。
李知爱她吗?他想应该是不爱的, 如果他爱她就不会将有精神病的汪小春扔在医院里不闻不问,为了寻找自己的自由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三年多来甚至一眼都没回去看过。
但是一点都不在乎她呢?好像又不至于这样——如果他真的恨她恨到了极点, 恨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也不必托宫婕告诉他汪小春的情况……尽管除了李知刚走时汪小春闹过几次,后来的她倒是都没出什么幺蛾子。
一有什么急事儿,医院将电话打到宫婕那儿,宫婕又转述给李知, 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也不过是因为李知还放不下她……至少, 不能当作没有过这个妈。
都三年没有消息了, 李知都快忘记她了, 现在忽然丢下一枚重磅炸弹——说汪小春快要不行了。
但是宫婕确实没有骗他。
汪小春颅内长个了血管瘤,血管瘤破裂导致大出血, 汪小春的生命如同流水一般流逝, 等李知赶到医院的时候, 汪小春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李知简直不能相信那个躺在病床上的, 苍白瘦弱的女人是他精干艳丽的母亲,她的浑身都插满了管子,细瘦的手臂无力地垂在一边, 病房门被打开了也毫无反应,只有当李知走进了的时候,她的手指才稍微动了动。
汪小春缓缓地将眼皮睁开了一条缝,李知站在她的床边俯视她,汪小春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了,心电图显示她的心跳加快——她认出了李知。
汪小春傻了六年多,忽然有一天她的脑子里毫无预兆地长了个瘤子,又忽然有一天她脑子里的瘤子毫无预兆地炸掉了,在李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让他既爱又恨了一生的女人,就要这样死掉了。
鼻罩上一次次地喷出白雾,她想说话,李知伸手将她的鼻罩拿掉了——反正她也活不久了。
“你……来了…”她的声音真难听啊,想被锯子锯过的木头一样,真是难听到了极点了。
“是啊。”李知看着她,“原来你还认得出我呢。”
在她生命的最后关头,李知依然没能做到心平气和,汪小春倒是释然了,她的眼神平静的像一片蒙了雾的湖泊:“李知。”
李知缄默不言。
“你恨我。”
汪小春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的李知没有给她答案,现在的李知一样没给她回答,区别在于那会儿李知懵着,而现在的李知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尽管一言不发,但是无声胜有声。
“你出生在夏天,你一直哭,窗外知了一直叫,真烦人……”汪小春絮絮叨叨的,眼神涣散了,好像陷入了更加深沉,既痛苦又甜蜜的回忆里,“所以我给你取名叫李知。”
“你爸爸抱着你,笑得那么高兴,好像你是他亲生的……”
汪小春的话蓦然停了下来,她目光空洞地注视着天花板,嘴唇挑起,僵硬地笑着,“这个男人真是蠢啊……”
真是蠢啊,当汪小春被周国雄抛下时,是李向西给了她一件厚外套,那外套上绣着李向西的工地地址,她找了过去,只是稍加引诱,这个男人就是此生此世非她不可了。
蠢啊。
汪小春不是一个只能靠着男人才活下去的女人,那时候她春心萌动又被抛弃,她需要一个男人聊以慰藉,然后振作起来,抽身离开。
但是他们结婚了。
之后的好几年汪小春都没搞明白自己为什么和他结婚,其实当时还有几个老板跟金融圈新贵在追求她,但汪小春只是犹豫了一小会,都拒绝了。
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比李向西要好,而那个傻瓜男人除了健朗和容貌堪称英俊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优点了。
直到婚后汪小春的追求者还是滔滔不绝…一直到李知上初中。
后来那个傻瓜死掉了。
“你爱他吧。”李知终于开口了。 ↑返回顶部↑
汪小春美丽, 妩媚,又刻薄,绝情, 像是格林童话里的后妈,但李知确确实实是她生的, 血浓于水, 这一点从他们俩那张相似到了极点的脸上就能看得出来。
李知爱她吗?他想应该是不爱的, 如果他爱她就不会将有精神病的汪小春扔在医院里不闻不问,为了寻找自己的自由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三年多来甚至一眼都没回去看过。
但是一点都不在乎她呢?好像又不至于这样——如果他真的恨她恨到了极点, 恨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也不必托宫婕告诉他汪小春的情况……尽管除了李知刚走时汪小春闹过几次,后来的她倒是都没出什么幺蛾子。
一有什么急事儿,医院将电话打到宫婕那儿,宫婕又转述给李知, 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也不过是因为李知还放不下她……至少, 不能当作没有过这个妈。
都三年没有消息了, 李知都快忘记她了, 现在忽然丢下一枚重磅炸弹——说汪小春快要不行了。
但是宫婕确实没有骗他。
汪小春颅内长个了血管瘤,血管瘤破裂导致大出血, 汪小春的生命如同流水一般流逝, 等李知赶到医院的时候, 汪小春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李知简直不能相信那个躺在病床上的, 苍白瘦弱的女人是他精干艳丽的母亲,她的浑身都插满了管子,细瘦的手臂无力地垂在一边, 病房门被打开了也毫无反应,只有当李知走进了的时候,她的手指才稍微动了动。
汪小春缓缓地将眼皮睁开了一条缝,李知站在她的床边俯视她,汪小春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了,心电图显示她的心跳加快——她认出了李知。
汪小春傻了六年多,忽然有一天她的脑子里毫无预兆地长了个瘤子,又忽然有一天她脑子里的瘤子毫无预兆地炸掉了,在李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让他既爱又恨了一生的女人,就要这样死掉了。
鼻罩上一次次地喷出白雾,她想说话,李知伸手将她的鼻罩拿掉了——反正她也活不久了。
“你……来了…”她的声音真难听啊,想被锯子锯过的木头一样,真是难听到了极点了。
“是啊。”李知看着她,“原来你还认得出我呢。”
在她生命的最后关头,李知依然没能做到心平气和,汪小春倒是释然了,她的眼神平静的像一片蒙了雾的湖泊:“李知。”
李知缄默不言。
“你恨我。”
汪小春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的李知没有给她答案,现在的李知一样没给她回答,区别在于那会儿李知懵着,而现在的李知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尽管一言不发,但是无声胜有声。
“你出生在夏天,你一直哭,窗外知了一直叫,真烦人……”汪小春絮絮叨叨的,眼神涣散了,好像陷入了更加深沉,既痛苦又甜蜜的回忆里,“所以我给你取名叫李知。”
“你爸爸抱着你,笑得那么高兴,好像你是他亲生的……”
汪小春的话蓦然停了下来,她目光空洞地注视着天花板,嘴唇挑起,僵硬地笑着,“这个男人真是蠢啊……”
真是蠢啊,当汪小春被周国雄抛下时,是李向西给了她一件厚外套,那外套上绣着李向西的工地地址,她找了过去,只是稍加引诱,这个男人就是此生此世非她不可了。
蠢啊。
汪小春不是一个只能靠着男人才活下去的女人,那时候她春心萌动又被抛弃,她需要一个男人聊以慰藉,然后振作起来,抽身离开。
但是他们结婚了。
之后的好几年汪小春都没搞明白自己为什么和他结婚,其实当时还有几个老板跟金融圈新贵在追求她,但汪小春只是犹豫了一小会,都拒绝了。
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比李向西要好,而那个傻瓜男人除了健朗和容貌堪称英俊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优点了。
直到婚后汪小春的追求者还是滔滔不绝…一直到李知上初中。
后来那个傻瓜死掉了。
“你爱他吧。”李知终于开口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