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3)
陈诩躺那没说话。他今晚真是被吓了一大跳,且不说一睁眼面前怼了一张人脸。
就说他陈诩如果再醒晚那么一些,是不是今晚自己就被人给撅了?
还是被他捡回来收留,真准备拿来当弟弟的哑巴给撅了!
他陈诩是喜欢男人不假,但他得是上面的。
虽然没谈过不假。但他才是*男人的那个,几年前他跟王景辉那个比还联系时,是正儿八经地在小城里混过。
女生好亲近他,就连几个长得清秀的男孩也愿意往他身上凑。但他都看不上,当时也没那心思谈情说爱。
陈诩是高二下学期辍的学。辍学后就出去找班上,小城的巷口台球厅好扎堆些无所事事的青年。
刚开始他挨人打,被人摁在地上踹,后面他鱼死网破地拼,一口咬掉对方小腿的半块肉。
满嘴是血,活像个不怕死的登徒子亡命徒。从那天开始,再没有人敢欺负他。
反而渐渐的,一说到陈诩,有人开始喊他“诩哥”。那时他还好手好脚,嘴又好,人仗义。
有自己的规矩,不干龌龊事,看不上那些恃强凌弱欺负人的。
慢慢的有人愿意跟在他后头,陈诩学会抽烟,过了几年得意日子。王景辉就是跟在后头的其中一个。
其实上学时他们见过面,王景辉的个头比刘一舟还要小。陈诩和刘一舟初中时在一个班,王景辉是隔壁班的。
记忆中王景辉就是初二下学期开始被学校里那些人欺负。青春期萌芽阶段,有人骤然拔高,变声长喉结,有人没接收到发育信号,还是大龄儿童的状态。
王景辉就维持了快三年的大龄儿童状态。后来陈诩才得知他是家里穷吃不好导致营养不良,所以才没长高。
戴个眼镜,又瘦又矮。那会王景辉家里还没发达,穿水洗到败色的秋季蓝色校服,被一帮人堵到操场拐角里。
右膝盖隐隐地疼,大概刚才那会拉拽中用力时扯到了。
应该已有四五点钟。惨淡的日光照在家中的物与人上,看着浅,乳白色。
陈诩手伸到枕头下。他不知道该和周见山说什么。
狭小空间里易滋生亲近,也易滋生欲/望。吊桥效应,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喀嚓。”他点了根烟。改成侧躺的姿势,面朝窗外。
膝盖处蜷起来,刺痛变成钝痛。红点明灭。
其实也没过去多久。
好多事他已经记不清了。
第19章 账本
其实在这晚之前,陈诩一个人对着哑巴能絮絮叨叨说一堆。周见山听,点头或是笑笑。
他就又能絮叨一堆。大到今天送货时听到什么新闻:“又打仗了!可怜一堆小孩。”
小到路边遇见条瘸腿流浪狗:“浑身都是斑点,还亲人,要不是没地方养,我就给抱车上带回来了。眼睛圆,比你的眼还要亮堂。”
周见山不觉得自己被拿去跟一只流浪狗比有什么不悦,相反他喜欢听陈诩说这些。
现在他不仅拥有一颗会被对方慢慢揉捻的耳垂痣,还有一双会被哥随时想起的眼睛。 ↑返回顶部↑
就说他陈诩如果再醒晚那么一些,是不是今晚自己就被人给撅了?
还是被他捡回来收留,真准备拿来当弟弟的哑巴给撅了!
他陈诩是喜欢男人不假,但他得是上面的。
虽然没谈过不假。但他才是*男人的那个,几年前他跟王景辉那个比还联系时,是正儿八经地在小城里混过。
女生好亲近他,就连几个长得清秀的男孩也愿意往他身上凑。但他都看不上,当时也没那心思谈情说爱。
陈诩是高二下学期辍的学。辍学后就出去找班上,小城的巷口台球厅好扎堆些无所事事的青年。
刚开始他挨人打,被人摁在地上踹,后面他鱼死网破地拼,一口咬掉对方小腿的半块肉。
满嘴是血,活像个不怕死的登徒子亡命徒。从那天开始,再没有人敢欺负他。
反而渐渐的,一说到陈诩,有人开始喊他“诩哥”。那时他还好手好脚,嘴又好,人仗义。
有自己的规矩,不干龌龊事,看不上那些恃强凌弱欺负人的。
慢慢的有人愿意跟在他后头,陈诩学会抽烟,过了几年得意日子。王景辉就是跟在后头的其中一个。
其实上学时他们见过面,王景辉的个头比刘一舟还要小。陈诩和刘一舟初中时在一个班,王景辉是隔壁班的。
记忆中王景辉就是初二下学期开始被学校里那些人欺负。青春期萌芽阶段,有人骤然拔高,变声长喉结,有人没接收到发育信号,还是大龄儿童的状态。
王景辉就维持了快三年的大龄儿童状态。后来陈诩才得知他是家里穷吃不好导致营养不良,所以才没长高。
戴个眼镜,又瘦又矮。那会王景辉家里还没发达,穿水洗到败色的秋季蓝色校服,被一帮人堵到操场拐角里。
右膝盖隐隐地疼,大概刚才那会拉拽中用力时扯到了。
应该已有四五点钟。惨淡的日光照在家中的物与人上,看着浅,乳白色。
陈诩手伸到枕头下。他不知道该和周见山说什么。
狭小空间里易滋生亲近,也易滋生欲/望。吊桥效应,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喀嚓。”他点了根烟。改成侧躺的姿势,面朝窗外。
膝盖处蜷起来,刺痛变成钝痛。红点明灭。
其实也没过去多久。
好多事他已经记不清了。
第19章 账本
其实在这晚之前,陈诩一个人对着哑巴能絮絮叨叨说一堆。周见山听,点头或是笑笑。
他就又能絮叨一堆。大到今天送货时听到什么新闻:“又打仗了!可怜一堆小孩。”
小到路边遇见条瘸腿流浪狗:“浑身都是斑点,还亲人,要不是没地方养,我就给抱车上带回来了。眼睛圆,比你的眼还要亮堂。”
周见山不觉得自己被拿去跟一只流浪狗比有什么不悦,相反他喜欢听陈诩说这些。
现在他不仅拥有一颗会被对方慢慢揉捻的耳垂痣,还有一双会被哥随时想起的眼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