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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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修和瞿大同;
  孙景越和李涵冰;
  李志良和薛明;
  嫌疑犯和受害人,职业不同,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
  周慕从倒在椅子上,思绪又飞得很远。
  他刚到刑警队,跟着罗威一天到晚的出现场,根本没有注意到廉修的变化。
  特别是廉修申请调入西城分局刑警队之后,两人很少见面,约打篮球都凑不到一起。
  廉修出事,还是罗威告诉他的,但是罗威第一时间要求他不许插手,甚至让他交出警官证。
  他那个时候年少气盛,当着局领导的面把罗威的办公桌给砸了。
  罗威叹口气:“你砸,你要觉得气不顺,全给我砸了。”
  “廉修是你朋友,就是因为你俩感情好,我才不能让你参与这个案子。”
  “周慕从,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我不能让你为了一个案子,堵上自己的一辈子。”
  现在想想,罗威是了解他的。
  如果他当时参与廉修的案子会怎么办?
  可能会和廉程一样,绝对不允许结案。甚至会堵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
  今天,罗威又把他提上的并案报告打了回来,理由很直接:“不足以说服我。共同点呢?关键证据呢?你这些猜测,在我这过不去。周慕从,你是个刑警队长,最起码你得拿出你的专业水平来,是不是,再回去理理,什么时候你把我说服了,什么时候我就让你并案调查。”
  周慕从闭上眼睛,陷入了沉思。
  廉修行凶当日,京港几乎是一夜入冬。
  正值11月份,京港昼夜温差大,突入的冷空气让京港气温迅速降至零下,湖面结冰,警察第二天在湖里打捞到的廉修的尸体。
  当时,检方的争议点也在廉修杀害瞿大同的动机。
  但是,廉修写了一份类似遗书的邮件发到了自己的邮箱,邮件里说自己和瞿大同曾在超市里发生过争执,怀恨在心,所以杀了瞿大同。
  哪个超市?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这些关键的信息,廉修在邮件上只字未提。
  而案件的当事人廉修和瞿大同都已经死亡,细节无从考证。
  但是,确实是廉修杀了瞿大同,停车场的监控记录得一清二楚。
  案件经过两年的三次上诉后,最终由最高院宣布廉修犯罪事实成立。
  2016年9月8号,程敏茹从分局领回了廉修的遗体,火化安葬。
  告别仪式上,周慕从和罗威去了。
  仪式很冷清,只有相熟的几个朋友,廉程立在一旁,脸色苍白,神情寂寥。
  经过两年折腾,所有人已经接受了廉修杀人的事实,除了廉程。
  还有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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