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穿着龙袍穿越了! 第140节(3 / 4)
此前荀彧向陛下建议,在官员不足时简化官职,只保留四个部分的职权,其中就包括了断案执法,但抵达洛阳的众多士人中有此事相关经验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也只能先由一部分小吏处断洛阳邻里之间的官司。
如今,才算是真要将其提上正轨。
郭图,陈纪陈群父子以及钟繇陆续抵达洛阳,也凑齐了沮授向陛下建议召集的几位律法人才。
沮授坐于上首,心知在座几位既是出自名门,自有一份傲气,而他背负陛下的嘱托授意而来,也绝不能叫其他几位夺了居中主导的位置。
从年纪最轻的陈群看来,这位昔为河北骑都尉的沮公满面肃然,冷声向他们当先宣告了陛下的几条制定律法中必须遵从的铁律。
“此次新律变革,是在《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减改动,原本缺少的罪名,此次务必补齐,不赦的大罪单独列出。”
“法典之中,不仅要有罪名和其判定的依据,还应有大汉的其他政令制度,考核官员的依据,以及各部的工作章程。”
陈群微不可闻地抽了一口气。
光从这里就不难听从,此番的工作量着实不小。
可也正是不小,才让他愈发精神振作,意识到,自己和父亲虽然晚来了朝廷一步,但当真赶上了个好时候,因正值陛下的用人之时,混到了一个绝好的位置。
但当沮授再度开口的时候,陈群才意识到,原来他对这工作沉重的认知,还只有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已。
“陛下的意思,此番制定的法度,既是新法,便要适宜于向各州郡推行,让百姓知晓,还不止要他们知道,何罪该判何刑,更应知道,律令执行严苛的内在,仍是为了让百姓知晓仁义礼智信的道理。因此,在律令议定之后,还需对其逐字逐句进行注释,更有甚者,应当以实际的断案为例,补注在后,名为疏议。”
跟百姓说那一长串的犯罪名目和惩处条目,他们是不一定看得懂记得住的,但若能用实际的案子来做个备注说明,就清楚得多了。
可这样一来,对这些制定律法的人来说,寻找过往卷宗,将合适的拣选出来,充当说明,简直是个令人眼前一黑的浩大工程。
洛阳的刑狱卷宗已被烧毁,这些东西都只能从地方抽调……光是一想,就觉棘手难办。
但在场几人都非庸才,听得懂陛下的意思。
既要写得出令人信服的疏议注释,这些律法条文,就一定要足够有理有据!
否则,如何能够服众,用来教化那些需要补充说明才能理解法律条文的人呢?
沮授又道:“此外,陛下还有两句话,希望我等务必在办事时牢牢记住。”
“其一,天下动乱,户籍、土地、赋税、婚姻的律法,必须当先划定,不可轻率,与农耕、畜牧、仓储、均输方面有关的律法,位列其次。”
“其二,昔时因先帝敛财无度,以缣绢赎罪之事,已变得过于混乱,如今重定律法,这赎刑之事,从适用的罪名到罪人身份,都务必谨慎规定。朝廷确是缺钱缺粮之时,但不可胡乱定律,收受钱财,以至于人人不将法令当一回事。大恶,不仅不可赦,更不可赎。”
陈纪人虽年迈,却是主张重设肉刑,以让世人敬畏法令的激进派,一听这话,当即点头称是:“该当如此,该当如此!”
以财赎罪之事,自商周之时便有,所谓古往今来,已成惯例。朝廷要统治万民,要充盈国库,或多或少需要依托此道。
可先帝在位时,连官职爵位都可以随意买卖,三公这样的国家栋梁之位都挂出来明码标价,这以钱财赎罪,自然也开办得如火如荼。
如今陛下要重新议定律法,这个已被凿开的窟窿,必须即刻填补回来。
虽说儿子不便于议论父亲,但买了太尉官职的崔烈还被儿子嫌弃,说出“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这样的话,毫不给当爹的面子,那先帝被陛下这位明君谴责两句,又有什么问题?
大罪不赦不赎,才能让因洛阳动荡而陷入混乱的天下秩序,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过来。
陛下的这两条底线,都很有必要!
陈纪不怕陛下不懂法,将一堆事务推到他们的头上,只怕陛下乱指挥。
沮授继续说道:“还有一件事……便是律法之中与诈伪有关的规定,在战时稍稍放宽一些。这也是陛下的意思。说是荆州那边用于说服蒯氏听令,协助争夺荆州时,陛下派去的朝臣有些不合太平律令的举动。” ↑返回顶部↑
如今,才算是真要将其提上正轨。
郭图,陈纪陈群父子以及钟繇陆续抵达洛阳,也凑齐了沮授向陛下建议召集的几位律法人才。
沮授坐于上首,心知在座几位既是出自名门,自有一份傲气,而他背负陛下的嘱托授意而来,也绝不能叫其他几位夺了居中主导的位置。
从年纪最轻的陈群看来,这位昔为河北骑都尉的沮公满面肃然,冷声向他们当先宣告了陛下的几条制定律法中必须遵从的铁律。
“此次新律变革,是在《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减改动,原本缺少的罪名,此次务必补齐,不赦的大罪单独列出。”
“法典之中,不仅要有罪名和其判定的依据,还应有大汉的其他政令制度,考核官员的依据,以及各部的工作章程。”
陈群微不可闻地抽了一口气。
光从这里就不难听从,此番的工作量着实不小。
可也正是不小,才让他愈发精神振作,意识到,自己和父亲虽然晚来了朝廷一步,但当真赶上了个好时候,因正值陛下的用人之时,混到了一个绝好的位置。
但当沮授再度开口的时候,陈群才意识到,原来他对这工作沉重的认知,还只有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已。
“陛下的意思,此番制定的法度,既是新法,便要适宜于向各州郡推行,让百姓知晓,还不止要他们知道,何罪该判何刑,更应知道,律令执行严苛的内在,仍是为了让百姓知晓仁义礼智信的道理。因此,在律令议定之后,还需对其逐字逐句进行注释,更有甚者,应当以实际的断案为例,补注在后,名为疏议。”
跟百姓说那一长串的犯罪名目和惩处条目,他们是不一定看得懂记得住的,但若能用实际的案子来做个备注说明,就清楚得多了。
可这样一来,对这些制定律法的人来说,寻找过往卷宗,将合适的拣选出来,充当说明,简直是个令人眼前一黑的浩大工程。
洛阳的刑狱卷宗已被烧毁,这些东西都只能从地方抽调……光是一想,就觉棘手难办。
但在场几人都非庸才,听得懂陛下的意思。
既要写得出令人信服的疏议注释,这些律法条文,就一定要足够有理有据!
否则,如何能够服众,用来教化那些需要补充说明才能理解法律条文的人呢?
沮授又道:“此外,陛下还有两句话,希望我等务必在办事时牢牢记住。”
“其一,天下动乱,户籍、土地、赋税、婚姻的律法,必须当先划定,不可轻率,与农耕、畜牧、仓储、均输方面有关的律法,位列其次。”
“其二,昔时因先帝敛财无度,以缣绢赎罪之事,已变得过于混乱,如今重定律法,这赎刑之事,从适用的罪名到罪人身份,都务必谨慎规定。朝廷确是缺钱缺粮之时,但不可胡乱定律,收受钱财,以至于人人不将法令当一回事。大恶,不仅不可赦,更不可赎。”
陈纪人虽年迈,却是主张重设肉刑,以让世人敬畏法令的激进派,一听这话,当即点头称是:“该当如此,该当如此!”
以财赎罪之事,自商周之时便有,所谓古往今来,已成惯例。朝廷要统治万民,要充盈国库,或多或少需要依托此道。
可先帝在位时,连官职爵位都可以随意买卖,三公这样的国家栋梁之位都挂出来明码标价,这以钱财赎罪,自然也开办得如火如荼。
如今陛下要重新议定律法,这个已被凿开的窟窿,必须即刻填补回来。
虽说儿子不便于议论父亲,但买了太尉官职的崔烈还被儿子嫌弃,说出“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这样的话,毫不给当爹的面子,那先帝被陛下这位明君谴责两句,又有什么问题?
大罪不赦不赎,才能让因洛阳动荡而陷入混乱的天下秩序,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过来。
陛下的这两条底线,都很有必要!
陈纪不怕陛下不懂法,将一堆事务推到他们的头上,只怕陛下乱指挥。
沮授继续说道:“还有一件事……便是律法之中与诈伪有关的规定,在战时稍稍放宽一些。这也是陛下的意思。说是荆州那边用于说服蒯氏听令,协助争夺荆州时,陛下派去的朝臣有些不合太平律令的举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