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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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衣服,不仅仅是被辨别为龙袍那么简单。
  张燕以黄巾贼起家,因朝廷无力派兵围剿,干脆看准了时机向汉廷上奏请求归降,得到了一个平难中郎将的身份。不仅准许他统辖太行山区的兵马,还能从他们这一众贼党之中“举孝廉”。
  自此以后,他更不将日渐衰微的朝廷看在眼里,不仅领兵进犯河内,逼近京师,还劫掠了不少富户。
  可惜他的黑山军家大业大,抢得多,吃得也多,没有多少积存。
  但张燕可以确认,甚至可以断定,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比他经手的任何一件衣服都要昂贵。
  只有最好的织工,花费数月甚至是几年的心血,才能做出这样的一身衣服!
  再往下看,从衣袖中伸出的,是一双贵人保养得宜的手,跟他们这种操刀子杀人的,跟田里种地的截然不同。
  等等,他手腕上戴着的又是什么?
  他没看错的话,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还闪过了一道蓝光。
  刘秉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又往涂抹了发蜡的假毛上摸了两下,确认头发应该暂时不会被直接扯下来,惊觉对方已看向了他的手腕,连忙一把拉下了衣袖,盖住了手表,继续着色厉内荏的表演:“我什么我,凭尔等贼子也配过问我的身份!”
  这一句话,还真将张燕给难住了。
  他与身旁的文士对望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的纠结。
  那文士先退了一步,示意张燕到旁来说。“将军怎么看这个人?”
  张燕眯着眼睛,挤出了声音:“你真觉得,他是皇帝?”
  他不拿朝廷当回事,也不是说,他就敢杀皇帝了。
  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更别说是那延续了数百年的大汉。
  当年黄巾起义气势喧天,结果在朱儁、皇甫嵩、卢植等人的带兵下各自溃散。他得了朝廷敕封,仍不满足,向京师进攻,又一次被朱儁击败。虽没到损兵折将的地步,但也吃了个大教训。
  如果这次不只是想趁着京师混乱,捞一把油水,而是把皇帝给杀了,他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也不知。”文士又往刘秉的腰间看了一眼。
  在那里,挂着一枚纹样有些奇特的玉佩。
  乍看起来,它与寻常的玉有着莫大的区别,但它晶莹剔透,雕工精美,可谓是天赐之宝。可惜的是,因刘秉被抓来前摔了一跤,这玉佩之上已多出了一道裂痕,破坏了它的完美。
  他低声嗫嚅:“哪怕不是皇帝,也是一等一的公卿贵族。敢穿龙纹的,或许还有身份特殊的宗室。”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他们能随便得罪的。
  张燕思量片刻,终于做出了决定:“那就先将他留下,若能换一笔赎金也值得。假如他真是天子,咱们对他恭敬一些也是应当的。但一定要让人,把他的举动都看清楚一些。”
  不过,他思前想后,也不觉得有人有此胆量,竟敢冒认皇帝或是贵胄的身份。
  于是他俩议定之后,重新走了回来。
  张燕挥退了那先前擒人的下属,另喊了个名叫“孙轻”的小头目,领着刘秉在营地的一角暂且安歇。
  “您请——”孙轻朝着刘秉抬手示意。
  他睁着一双精明的小眼,又上下打量了刘秉一番,见青年满面冷色,连忙低下了头。
  却没瞧见,刘秉一边随着孙轻走出了篝火的光亮,一边在无人瞧见的地方轻舒了一口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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