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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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巫箬和李淳风出现在金小姐面前时,她的脸上只是出现了刹那的惊慌,便恢复了镇静。放下手中的锄头,她看了看巫箬,又看了看李淳风,显然是认出了他们,但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大概是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一个大家闺秀,跑到荒郊野地来挖死人的坟墓,无论是什么借口都不会有人相信,所以干脆闭口不言。
  李淳风看着她,脸上居然露出少有的正经表情,明知故问:“金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金小姐此刻的眼神就像一只困兽充满了防备,语气冷漠地说:“本小姐做什么不需要向你汇报。”
  “若姑娘做的事不会伤天害理,本官自不会管。但眼下金小姐你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挖他人坟墓,损毁他人尸体,让生者不安死者不宁,本官自然要管。”李淳风瞧了一眼金小姐锄头旁的土坑,里面的棺材已然露出了一截,于是摆出一副“父母官”的样子来想压住金小姐的气势。
  不料金小姐只是冷冷一笑,说道:“你可以说本小姐<a href=https://www.海棠书屋.net/tags_nan/daomu.html target=_blank >盗墓,把我抓回去。可是你无凭无据,莫要血口喷人说我毁坏别人的尸体。”
  第23章 报慈恩(七) 她的话顿时让巫箬皱起了……
  在大唐律法中,“盗墓”和“偷尸”是两条截然不同的罪名。“盗墓”要依据偷盗的财物来量刑,可轻可重。但“偷尸”就不同了,不仅是对死者和死者亲属极大的不尊重,同时也会让其他百姓无比的恐慌。正常的人谁会无缘无故去偷死尸?把尸体偷去了又干什么?所以这条罪名比“盗墓”要严重的多。
  此刻尸体还没有挖出来,到了公堂之上,还真得只能治金小姐一条“盗墓”之罪。这乱葬岗中埋的人哪会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恐怕到那时,金家只要贿赂贿赂官府,拿出金小姐“年少不懂事”的借口,再拿点钱重新给死者选块好坟地,给死者亲属一点抚恤金,就能把这事压下来。金小姐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才能如此有恃无恐,抵死不承认偷尸。
  不等李淳风反驳,巫箬便接着说道:“金小姐,我昨晚亲眼看见你给金老爷吃了一碗东西,身为大夫,那碗里盛的是什么肉,我还是分辨的出的。今天又在这里看见你挖坟取棺,你说我要是把这两件事呈告官府,你还只是‘盗墓’吗?”
  “我和我爹单独相处,你一个外人如何能够看见?不是企图不轨就是切词诬陷,官府又怎么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想不到这金小姐不仅胆子大,还长了一副伶牙俐齿,本以为顶得巫箬无言以对,谁料她只是淡淡一笑:“光是人证自然不够,我还有物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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