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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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知序拿起酒瓶凑在鼻尖嗅嗅,神情没变,似乎对此不是很在意,默然替她重新倒满一杯,而后将酒瓶放回原处,道:“你绣工那样好,应当打小也有学着画些样子?若是给纸笔,想必也不是一点都不会画,回头从市上买点纸笔回去,想写字还是画画都随你。”
  一听要买纸笔,苏静蘅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连忙端起酒杯装作要喝酒的模样,嗫嚅道:“这好像不大一样。”
  画倒是会画一些,从小学习刺绣描花样画底稿,但大多数时候都是照现成的样子绣,很少有机会在纸上正正经经地画,画技肯定比不得那些工于书画者。
  “不一样?我瞧着倒是差不多。”
  宁知序拿了他面前的空酒杯递过去同苏静蘅碰了碰杯。
  他捧着空杯子喝空气,苏静蘅说:“有茶啊,你怎么不喝茶?”
  “不喝。”
  宁知序又笑笑,却在小二来上菜时打声招呼,向他要了壶开水。
  “茶我也喝不得,喝了心里不舒坦,只能喝点白水。”
  这也喝不得,那也喝不得,苏静蘅心里直道奇怪,但转念想到要买纸笔的事,便顾不得太多,脸上尽是掩不住的好奇与高兴。
  趁着饭菜没齐,她将那几封信拿出来,挪到宁知序旁边的位置上给他看。
  “这封,是我三岁的时候我姨母叫人送来的,喏,这个名字,岚英,是我姨母的名字。”
  “可以啊,你这不是认识字吗?”宁知序紧盯着信,听见她磕磕绊绊照着信里的内容认字,不由挑眉。
  苏静蘅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乐呵呵地哼道:“我是不识几个字,但是不是一个字都不识!这信上有些字我还是认得的,单拎出来我也能认。”
  宁知序“喔”道:“那很厉害。”
  苏静蘅连忙一只手指着信上的字认给他看,最先认出来的是几个人名,姨母沈岚英,舅舅沈风英,还有她娘,叫云英,这个“英”她绝对不会认错。
  “我读过《三字经》,还知道点《千字文》呢,我自己的名字也能认得,不仅认得,我还会写!给你看——”
  她用手指沾了水在桌上写自己的名字,除了有些歪歪扭扭,一笔一画都是对的,宁知序瞧了眼,赶忙捧场:“这样好,所以你还是很有识字天赋的,该买些纸笔回去学写字,今天买纸笔的钱就算在我身上,咱们多买些!”
  苏静蘅抿着嘴满面欢喜。
  她竟还有这么不好意思的时候……
  宁知序欲笑无言,拿着那几封信简单看了一遍,说:“这些信最近的已经是八年前的了,我看了眼,上面写你娘家原在穆阳城上水巷,姨母早些年就已经嫁人,有个孩子,比你大两岁,你舅舅也早就成亲,这封信上写他打算举家搬到学塾附近,不知后来有没有搬走,不过即便是搬走了,肯定也还在穆阳城,按照信上提到的地方去找,很快就能找着。”
  他将信都收好还给苏静蘅,“你要是着急把信送出去,待会买了纸笔咱们就找个地方把信写了,然后找我朋友将信给他,不过宁家往穆阳城的商队——”
  宁知序轻嘶一声,在桌子上拿手指算算日子,接着道:“宁家过穆阳的商队估计至少要等十天过后才出发,迟些送其实也行……”
  “那今日就先算了,回去写,改日进城再送,我还没想好要怎么说,等回去你帮我参谋参谋吧。”
  他能断文识字,肯定知道怎么写更好,有他参谋,她也不至于说错话,表错意。
  “好。”
  宁知序自是愿意,谈完,叫的饭菜正巧上桌,于是两人都不再说这些有的没的,心思登时都放在面前的菜上。
  先上的是宁知序点的玉蝉羹,菜名听起来是个虫,实际说的是像蝉翼一样薄透的鱼片,苏静蘅原不清楚这道菜是由鱼做的,以为他口味特殊,进酒楼第一件事是点个虫吃吃,因此心里惴惴不安许久,直到菜端上桌才知道自己想错了。
  宁知序看她望着菜恍然大悟的样子,笑道:“你不会真以为这菜是蝉虫做的吧?”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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