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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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像机被锁到个匣子里,就像是被人设下禁咒的妖物,它本应被锁上个几十年,直到某天被年老的顾予岑误打误撞地翻出来,再重温过去的日子。
  可酒店里血腥的一幕就像是禁咒已经奏效的一个提醒。
  楚松砚已经成了个会自残的精神病。
  哪怕用麻绳把他的手脚都捆住,他也会用最可怜的姿态乞求顾予岑,告诉他,他想吃云吞面,要热乎的,要三条街外那家店里的,要顾予岑亲自去买的。
  随着酒店房门推开再关上,顾予岑用最快地速度跑出去,甚至连乔装都顾不上多用心,穿得就像是刚从人家偷完东西跑出来的贼。
  可楚松砚的速度比他快多了。
  麻绳捆得很紧。
  一直到现在,顾予岑都想不通,楚松砚到底是怎么挣脱麻绳,又是怎么找到了那把藏起来的刀子。
  他也不敢细想。一旦他尝试在那点血腥记忆里大海捞针,试图寻找些线索,脑袋就像被毒针穿透般,痛得他浑身发颤。
  而楚松砚割腕前,提出要吃那碗云吞面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突然觉得,或许我也应该去买个摄像机,觉得特别累的时候,就把摄像机架起来,架到自己面前,然后告诉自己'我正在演戏,正在研究怎么把这个角色演好',我就能再努力一点儿,扮演好'楚松砚'这个角色了。”
  那时候的楚松砚对这个世界都产生了极强的剥离感,他认为“楚松砚”也是自己扮演的一个角色,而他真正是谁,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打翻的回忆再次涌上来。
  顾予岑垂下眼皮,转身用后背靠着窗台,右臂虚虚地撑在上面,以此来掩饰自己腿部的微微发颤。
  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额前碎发遮住眉眼,也遮住楚松砚所能看见的一切。
  楚松砚故作自然地回:“你当时把摄像机寄给我,我干脆就把他当成出院礼物了,而且一直用到现在,两年多也用顺手了,再换别的感觉挺别扭的,也没必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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