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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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鹿汀朝很想拿相机拍下“稷你之容”这唯美又生动的清晨画面。
  痛失金钱的快乐别人永远不懂。
  鹿汀朝悲愤的准备缩回房间。
  庄稷却从厚重的剧本里抬了头:“去穿鞋。”
  鹿汀朝:“?”
  鹿汀朝:“啊?”
  庄稷放下剧本:“每次光脚踩完木地板晚上都发烧,回卧室把鞋船上,然后过来吃饭。”
  鹿汀朝:“哦……”
  钱都没挣到了,那就混口饭吃吧。
  主要他刚才看到了,盘子里有他爱吃的水晶虾饺。
  鹿汀朝吧嗒吧嗒回卧室穿了拖鞋,刷牙洗漱出来,在庄稷身边一屁股坐下来,三根呆毛在脑袋顶上一晃一晃:“我没找到梳子。”
  庄稷:“先吃饭。”
  林成赶忙道:“稷哥,我让下面再送一份上来吧,很快。”
  “不用。”
  庄稷端起桌上的冰美式喝了半杯,伸手按了一下鹿汀朝头顶的呆毛,“他早上吃不了几口,剩下的我吃就行了。”
  短短的字眼,长长的沉默。
  唯独鹿汀朝格外习以为常的把餐盘里自己爱吃的全挑着吃了,然后擦擦嘴盘子一推:“不吃了,饱了。”
  庄稷:“嗯。”
  姜容:“……”
  林成:“……”
  在庄稷身边工作了三年,这还是林成第一次见到庄稷这样的相处模式。
  他迟疑许久,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试探问:“稷哥,那我先带东西回车里等你?”
  庄稷点了下头,问鹿汀朝:“今天我有时间,你想来探班吗?”
  “啊?”
  鹿汀朝想了想,“不去了吧,太晒了,累。”
  “知道了。”
  庄稷吃饭的举止继承了他家一直以来的传统,庄氏从庄老太爷那一辈儿据说就要食不言寝不语。
  寝不语这一条算是被鹿汀朝彻彻底底破坏了,只有食不言这条算是贯彻下来,鹿汀朝还挺喜欢看庄稷吃饭,是那种随时适合搬上屏幕的好看。
  略显空旷的客厅里除了餐盘偶尔的脆响之外颇为寂静。
  姜容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筷子,像是随口提起:“对了朝朝,你之前托我的那个恋综,合同你经纪人已经寄给导演了。导演那边档期和地点已经确认妥当,你过两天就可以直接开录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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