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3 / 4)
让人意外的事,白依香也要求留下来陪祖母和月珠相处几日。
于是难得的,这夜月珠和依香一同回到了她们从前刚来高台园时所住过的房间,两人想一起说说夜话。
月珠和依香曾一度结伴出逃,但谷主到底是爱重依香,并没有因此干涉她的交友往来。
且这个时候,依香的孩子已经出生了,是个男孩,将会是下一任的谷主。
有了这个与幽界血脉相连的孩子,依香回到人间的次数得以增多,但同时她也的确难以与幽界彻底断联关系了。
说遗憾自然是遗憾,但依香已经无计可施了。
好在她的丈夫始终都支持她,理解她,所以她也尝试着释怀。
只是没想到月珠最终走的也是这条路。
可这条路,至少是可行的,所以依香也支持月珠的选择。
月珠毕竟和她不一样,她已经太久太久没能返回到人间了。
那天晚上和月珠在一起的时候,依香对月珠是有愧疚之意的,毕竟她答应了月珠的事,最终却没能做到。
月珠即刻摇头说:“别这样想,依香你已经足够帮我了,到底还是我的问题。”
可依香还是很愧疚,说:“可你还为我受了这么重的伤,我却没能照顾好你,医治你。”
“为你挡下才是应该的,那个时候情况危机,难道要让怀着孩子的你去受那一鞭么?”
“我做不到,我想其他人也不会眼睁睁看着的。”
月珠握着依香的手说:“所以依香千万不要有负担,也不要觉得亏欠了我。”
这么说着,依香才说好。
后来两人又一起说了很多话,依香也知道了月珠的很多事。
比如月珠说她们刚来幽界的时候,她是有多么地迫不及待,恨不得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一切都丢弃,只换上与幽界相关的衣饰。
那时她的钱包里明明就有双亲的照片,可她依然还是狠心将这些统统都留在了人间。
所以她现在,连张可以睹物思人的照片都没有。
那时她看到依香拒绝穿上嫁衣,拒绝接受幽界的一切,只坚持穿着一身白衬衫牛仔裤就来了,仿佛在向幽界宣告自己永远都属于人间。
“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其实内心很羞愧难堪,我和你是形成了多么彻底的对比,衬得我对幽界是多么倒贴啊。”月珠在说的时候,甚至都笑了出来。
但依香没有跟着一起笑,她能感受出来,月珠一直都在责怪自己,只要她还留在幽界之中,她就无法释怀。
在月珠的心里,所有新娘里,只有她一个人难以回到人间是应该的。
她是该付出这些代价的,因为只有她不是被迫的,只有她是处心积虑要来的。
“很多事情,年轻的时候没有感觉,等年纪大一些了再回想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就像很多记忆在我的脑海中都模糊了,但我却总是能回想起你那个时候的模样。”
月珠很怅然。
而依香却若有所思。 ↑返回顶部↑
于是难得的,这夜月珠和依香一同回到了她们从前刚来高台园时所住过的房间,两人想一起说说夜话。
月珠和依香曾一度结伴出逃,但谷主到底是爱重依香,并没有因此干涉她的交友往来。
且这个时候,依香的孩子已经出生了,是个男孩,将会是下一任的谷主。
有了这个与幽界血脉相连的孩子,依香回到人间的次数得以增多,但同时她也的确难以与幽界彻底断联关系了。
说遗憾自然是遗憾,但依香已经无计可施了。
好在她的丈夫始终都支持她,理解她,所以她也尝试着释怀。
只是没想到月珠最终走的也是这条路。
可这条路,至少是可行的,所以依香也支持月珠的选择。
月珠毕竟和她不一样,她已经太久太久没能返回到人间了。
那天晚上和月珠在一起的时候,依香对月珠是有愧疚之意的,毕竟她答应了月珠的事,最终却没能做到。
月珠即刻摇头说:“别这样想,依香你已经足够帮我了,到底还是我的问题。”
可依香还是很愧疚,说:“可你还为我受了这么重的伤,我却没能照顾好你,医治你。”
“为你挡下才是应该的,那个时候情况危机,难道要让怀着孩子的你去受那一鞭么?”
“我做不到,我想其他人也不会眼睁睁看着的。”
月珠握着依香的手说:“所以依香千万不要有负担,也不要觉得亏欠了我。”
这么说着,依香才说好。
后来两人又一起说了很多话,依香也知道了月珠的很多事。
比如月珠说她们刚来幽界的时候,她是有多么地迫不及待,恨不得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一切都丢弃,只换上与幽界相关的衣饰。
那时她的钱包里明明就有双亲的照片,可她依然还是狠心将这些统统都留在了人间。
所以她现在,连张可以睹物思人的照片都没有。
那时她看到依香拒绝穿上嫁衣,拒绝接受幽界的一切,只坚持穿着一身白衬衫牛仔裤就来了,仿佛在向幽界宣告自己永远都属于人间。
“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其实内心很羞愧难堪,我和你是形成了多么彻底的对比,衬得我对幽界是多么倒贴啊。”月珠在说的时候,甚至都笑了出来。
但依香没有跟着一起笑,她能感受出来,月珠一直都在责怪自己,只要她还留在幽界之中,她就无法释怀。
在月珠的心里,所有新娘里,只有她一个人难以回到人间是应该的。
她是该付出这些代价的,因为只有她不是被迫的,只有她是处心积虑要来的。
“很多事情,年轻的时候没有感觉,等年纪大一些了再回想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就像很多记忆在我的脑海中都模糊了,但我却总是能回想起你那个时候的模样。”
月珠很怅然。
而依香却若有所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