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3)
我愣在原地不动,安静地等待场景切换,我现在差不多习惯江崇的节奏了,可能这个分镜有点无聊,他要把我带到其他地方了。
站了一会儿,除了时钟嘀嗒嘀嗒爬过表盘的声音和越来越甜的面包香,还是没有变化。
我叹了一口气,是不是就到这里了,江崇快醒了?也没看见符号贴纸了,是不是要结束了,这样也好,醒不过来会很危险。
我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梦在现实里花去了多少时间,耳朵仔细听了听金属质感的钟声,距离我彻底离开他,应该不剩多少时间了。
我睁着眼睛直视着黑暗,余光好像瞄到一些挣扎着的明亮。
在我对面的侧方位,那个面包店门口的暖黄色顶灯在闪,灯泡里的钨丝烧得红红的,每闪一下就像在小小的灯泡里爆发一次闪电。
我挪动一小步下意识想离亮的地方近一点,灯泡频闪的频率越来越慢,亮着的时间正在几秒几秒成倍增长,在黑暗中非常显眼。
江边的路很长很宽,在黑暗中一眼望不到头,只有这一小片散发烤面包香的光亮,这是我跟江崇曾经路过好几次的地方。
闪光让我的眼睛前面有一些遮挡着的绿色斑点,我有些看不清,突然,伴随着秒针再一次跟分针重合“咔”的一声。
面包店里的吊灯也亮了,这次我看见了江崇,他在里面,江崇穿着一件在家里常穿的黑色毛衣,额前的碎发垂着,没有戴眼镜。他很忙一样地走来走去,手里拿了很多东西摆在一张桌子上,然后又不满意地重新调整。
我看清他人的一刻,脚步就自动迈起来了,横跨了一个人都没有的马路,暖黄色的灯光照在我的头上,好像有了跟太阳光一样的效果,让我的头顶微微发烫。
星星孤单坠落在天空中,我推开那扇门,好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想离开的温暖充满焦糖香气的地方。
“江崇!”
江崇听到我喊他也很快抬头,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们在一起之后那样:“祁丹伊,你怎么才来。”他埋怨我在路上耽搁许久。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江崇的意志力是那么强大,大到足够操纵我的意志,让我也无法控制地沉迷于“永远”。
第13章
13.
一个人如果很早就要面临无尽的孤独,那么爱就成为了拐杖,健康的时候放着路过的时候看一看,受伤了拿出来用,就这样撑到再一次痊愈。
老头跟我说过,我到地府的路上,走得并不平稳,是他摆渡过的最难搞的灵魂之一,我并没有那一段记忆,我问老头,我干什么了?他说我怨气重,遗憾太多,不愿意去地府,路上跑了两次差点成孤魂野鬼。
我说哪个像我一样年纪的人这么轻易就死怨气不重的?老头说我跟别人不一样,我当他还是经验太少,没怎么遇到过我这种个性的人。
不过现在我有点相信了,我有那么多没去过的地方,那么多没吃过的东西,本来我还有那么多日子可以过,还有我爱的人。怎么甘心去一个孤独的地方呢。
电视里说人死了能跟家人团聚不是真的,人死后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可以重新投胎,也可以在地府里打工,地府里面多的是没有找到亲人的灵魂,不清楚要轮回多少次才有缘分再进入同一个时空。
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也考虑了很久,决定不要投胎。老头在我签字之后还很损地说我亏大了,如果我投胎的话,这一回能投到有钱人家里当真少爷了。
是有点后悔得慌,但我当时说我不要那么快忘记祁丹伊的一生,哪怕晚一点忘掉也好。
如果我忘掉了,那就只有江崇一个人记得我们之间的事了,那我们发生过的这些,会不会没有意义了。
我才发现,其实江崇这个人,记性真的很好,他在面包店里忙前忙后,不知道是偷的还是买的摆出这么一大桌子。
奶油包、冰淇淋泡芙、牛角包、芝士可颂、提拉米苏…这些都是我曾经跟他一起逛街的时候随口提过——“看起来好吃”的。
我站在江崇旁边嘟囔了一句:“你怎么都记得住的。”
我是一个非常别扭的人,在心里面感动得要死了但是讲出来就是冷冰冰的话,我连江崇的眼睛都不太敢看了,心虚得莫名其妙,怕他对我生气或者别的。
江崇拿了一个泡芙塞我嘴里,半化的冰淇淋奶油像糖霜云朵,又绵又软,我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嘴角糊到的一点。 ↑返回顶部↑
站了一会儿,除了时钟嘀嗒嘀嗒爬过表盘的声音和越来越甜的面包香,还是没有变化。
我叹了一口气,是不是就到这里了,江崇快醒了?也没看见符号贴纸了,是不是要结束了,这样也好,醒不过来会很危险。
我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梦在现实里花去了多少时间,耳朵仔细听了听金属质感的钟声,距离我彻底离开他,应该不剩多少时间了。
我睁着眼睛直视着黑暗,余光好像瞄到一些挣扎着的明亮。
在我对面的侧方位,那个面包店门口的暖黄色顶灯在闪,灯泡里的钨丝烧得红红的,每闪一下就像在小小的灯泡里爆发一次闪电。
我挪动一小步下意识想离亮的地方近一点,灯泡频闪的频率越来越慢,亮着的时间正在几秒几秒成倍增长,在黑暗中非常显眼。
江边的路很长很宽,在黑暗中一眼望不到头,只有这一小片散发烤面包香的光亮,这是我跟江崇曾经路过好几次的地方。
闪光让我的眼睛前面有一些遮挡着的绿色斑点,我有些看不清,突然,伴随着秒针再一次跟分针重合“咔”的一声。
面包店里的吊灯也亮了,这次我看见了江崇,他在里面,江崇穿着一件在家里常穿的黑色毛衣,额前的碎发垂着,没有戴眼镜。他很忙一样地走来走去,手里拿了很多东西摆在一张桌子上,然后又不满意地重新调整。
我看清他人的一刻,脚步就自动迈起来了,横跨了一个人都没有的马路,暖黄色的灯光照在我的头上,好像有了跟太阳光一样的效果,让我的头顶微微发烫。
星星孤单坠落在天空中,我推开那扇门,好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想离开的温暖充满焦糖香气的地方。
“江崇!”
江崇听到我喊他也很快抬头,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们在一起之后那样:“祁丹伊,你怎么才来。”他埋怨我在路上耽搁许久。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江崇的意志力是那么强大,大到足够操纵我的意志,让我也无法控制地沉迷于“永远”。
第13章
13.
一个人如果很早就要面临无尽的孤独,那么爱就成为了拐杖,健康的时候放着路过的时候看一看,受伤了拿出来用,就这样撑到再一次痊愈。
老头跟我说过,我到地府的路上,走得并不平稳,是他摆渡过的最难搞的灵魂之一,我并没有那一段记忆,我问老头,我干什么了?他说我怨气重,遗憾太多,不愿意去地府,路上跑了两次差点成孤魂野鬼。
我说哪个像我一样年纪的人这么轻易就死怨气不重的?老头说我跟别人不一样,我当他还是经验太少,没怎么遇到过我这种个性的人。
不过现在我有点相信了,我有那么多没去过的地方,那么多没吃过的东西,本来我还有那么多日子可以过,还有我爱的人。怎么甘心去一个孤独的地方呢。
电视里说人死了能跟家人团聚不是真的,人死后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可以重新投胎,也可以在地府里打工,地府里面多的是没有找到亲人的灵魂,不清楚要轮回多少次才有缘分再进入同一个时空。
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也考虑了很久,决定不要投胎。老头在我签字之后还很损地说我亏大了,如果我投胎的话,这一回能投到有钱人家里当真少爷了。
是有点后悔得慌,但我当时说我不要那么快忘记祁丹伊的一生,哪怕晚一点忘掉也好。
如果我忘掉了,那就只有江崇一个人记得我们之间的事了,那我们发生过的这些,会不会没有意义了。
我才发现,其实江崇这个人,记性真的很好,他在面包店里忙前忙后,不知道是偷的还是买的摆出这么一大桌子。
奶油包、冰淇淋泡芙、牛角包、芝士可颂、提拉米苏…这些都是我曾经跟他一起逛街的时候随口提过——“看起来好吃”的。
我站在江崇旁边嘟囔了一句:“你怎么都记得住的。”
我是一个非常别扭的人,在心里面感动得要死了但是讲出来就是冷冰冰的话,我连江崇的眼睛都不太敢看了,心虚得莫名其妙,怕他对我生气或者别的。
江崇拿了一个泡芙塞我嘴里,半化的冰淇淋奶油像糖霜云朵,又绵又软,我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嘴角糊到的一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