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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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
  到了洪武二十年,大明又颁布了终身养老令: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更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六十就可以享受到,养老令上八十老人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
  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
  【而那些鳏寡孤独的老人怎么办呢?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
  到了洪武五年,朱元璋便令天下郡县设立养济院,而这养济院的收容对象便是: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许入院。
  而官府对养济院补贴基本是成年人每月三斗米三十斤柴,还有冬夏布匹三丈。基本已经是小康之家的生活标准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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