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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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顾廷璋否认道。
  他说没有,她也不继续戳穿他男人的自尊心。
  方琬音只好配合着走过去,下意识抽出笔筒中她一直用于写稿子的钢笔。
  顾廷璋却是拒绝:“不成,写婚书怎么能用钢笔呢,这种纸必须得用毛笔,用毛笔!”
  方琬音便将钢笔又放回了笔筒,嘟囔着:“你何时竟如此讲究了,那你有毛笔吗?”
  顾廷璋转了一下眼珠,憨笑道:“我好像还没买,不过不要紧,我爹好像有一支,就在三楼,他最近不在,我这就去偷下来。”
  顾廷璋鬼鬼祟祟出了书房,上了三楼,从顾少钧经常待过的房间的抽屉里找到了毛笔、墨和砚。
  那毛笔笔尖的毛规整又乌黑,可见顾少钧平时有多珍惜他的爱笔,顾廷璋正是知道这一点,才打算用他的笔。
  “这笔看成色就不便宜,用这个写出来的字看定好看。”
  他随后将抽屉门关上,神不知鬼不觉地下到二楼,此时方琬音已经等得望眼欲穿了,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像是赶集回来的顾廷璋。
  顾廷璋将砚台放好,将那块墨递给方琬音。
  方琬音一头雾水:“这是干嘛?”
  “你来研墨啊,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方琬音不情不愿地接过了墨块和砚台,将那墨块在手中摆正,手腕用力将墨块压在砚台上,以不变的频率转动墨块。
  嫁给顾廷璋之前,她在家里也总是给方玉堂研墨,方玉堂老古董性格,不喜欢那些西洋玩意,习惯了用毛笔怎么都不肯用钢笔。
  如今她许久不研墨,手生了些,不过临时抱佛脚还是没问题的,比起她来,顾廷璋写毛笔字更像一个新手,瞧着他此刻满头大汗的样子,就知道他写出来的字肯定七扭八歪,不过看他如此专注认真,她待会不嘲笑他就是了。
  顾廷璋写完之后,招呼她过去,让她直接坐到他的腿上,方琬音一扭头看到了他刚刚写过的婚书,忍俊不禁道:“顾廷璋,你这写得什么啊,跟毛毛虫一样。”
  “有吗,我觉得挺好看的,心意最重要。”
  顾廷璋拽着她的手往前拉,让她的手握住笔杆,他的手顺势握住她的手,摆好握笔的姿势。
  “就在这里,写下我们的名字,这份婚书才能完整,我早就想和你做这件事了,想了很久很久。”
  看着顾廷璋真挚又充满希冀的眼神,方琬音不忍再扫他的兴,看来,他是真的很期待。
  方琬音受他的感染开始认真专注起来,她看着红色的婚书,心中忽然升起一份异样的感觉,她又回头看着顾廷璋棱角分明的下颚线,一遍一遍在自己心底反复默念:不要再去想梨花的话,忘记梨花,忘记那些虚无缥缈的过往,她只需要记住现在,记住当下。
  “琬音,你想什么呢,别回头看我,我脸上难道有字啊。”
  顾廷璋的话拉回了她的注意力,方琬音回头,开始心无旁骛。
  顾廷璋的手整整比她的手大了一圈,他整只手握上去的时候,酥酥麻麻的,还很温暖。
  毛笔的笔尖落到纸上,将红纸染黑,写到“璋”字的时候,因为笔画太多,方琬音的手还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随即顾廷璋加大了劲道去握她的手。
  一笔一划,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并齐列于纸上。
  新郎,顾廷璋;新娘,方琬音。
  方琬音憋着笑,顾廷璋好奇问她:“这么严肃的事情,你笑什么啊。”
  “都结婚这么久了,还新郎,我看你是旧郎还差不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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