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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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与顾廷璋可能没结果了,但毕竟是她喜欢过的男人,她希望方琬音能认识他,至少知道他的名字。
  “这名字还挺好听
  的,玉器之名,如圭如璋。《诗经》中有云: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他父母肯定很爱他吧。”
  她确有些意外,按照喻怀嘉所说,他一开始只是个司机,他的父母竟然也有如此才学起了个如此雅致的名字,实在不可思议。
  不见其人,光是这个名字,都会给人一种很有气质的感觉,名字对一个人魅力的影响真的不可小觑。
  喻怀嘉倒在桌上,脸蛋通红:“我是真心喜欢过他的,可惜,他一点都不喜欢我……”
  “怀嘉,他是不是心里有别的女人了啊,你之前说他很喜欢去百乐门?”
  喻怀嘉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喜欢去百乐门见一个叫梨花的歌女,那女人艳俗得很,总是画着大红唇,胸足足比我大了一个size。”
  “他的口味还真是不一般啊。所以啊,怀嘉,你不要不开心了,只是你刚好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而已,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
  “你说得对!我可是接受过新思想的女性,才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咱们不聊他了,我喝酒,你喝咖啡。”
  ……
  方琬音的演出定在了十月初,这次的爱国文艺汇演规模不大,表演者都是一些学生,所以方琬音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只想着赶紧演完赶紧走人。
  可是,当她闲来无事将舞台中央的红幕布撩起来的时候,却看到台下乌泱泱坐满了人,她顿时心里一紧。
  她也不是第一次参加文艺汇演了,以前观众都不是太多,今天这是什么情况?
  她没敢多看,抖着手将红幕布放了下去,开始深呼吸。
  她本来就不太适合表演,尤其是面对着这么多人的时候,就会不受控制的紧张起来,还好她只是演蝴蝶,要是真演祝英台的话,恐怕是有史以来最烂的祝英台了吧。
  她转头就要回后台,结果迎面撞上了已经换好了戏服的孙黎菲。
  说实话,她觉得孙黎菲还挺适合祝英台的,她眉宇间有一股英气,很适合穿男装,如果她不总是这么针对她的话,她还是挺可爱的。
  孙黎菲斜着眼睛看她,不悦道:“你在这鬼鬼祟祟做什么?怎么还不去换戏服?你不要以为跑龙套的就可以不尊重表演,不尊重舞台了。”
  方琬音能听出来,孙黎菲对表演当真不是一般的重视,每次如果有文艺汇演,她总是冲在最前面,还好贺敏之演不了了,冥冥之中,角色总会为自己挑选最合适的演员。
  方琬音压低了声音说:“今天来了很多人呢。”
  孙黎菲听后,一点不紧张,她与方婉音的反应形成了强烈反差。
  “不就是观众么,只有像你这种穷乡僻壤里出来的人才会怯场,我可是女主角,我的责任就是撑起这个场子。”
  第13章 送花还她的白玉兰。
  明明孙黎菲说着刻薄的话,但她根本不知道她这一番话给了方琬音多大的鼓励,在那一瞬间,方琬音的所有不安全都消失了,就像孙黎菲说的,有她撑场子,没什么好怕的。
  孙黎菲直起腰杆,炫耀着说:“何况今天的观众多些也是情有可原的,今天贺小公子也会来看我演出呢,是为我而来的。”她特意强调了最后一句话,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
  方琬音轻微耸了耸肩,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
  “方琬音,你少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不信你一点失落都没有。”
  “孙同学,我此刻的确很苦恼,因为无论我怎么说,你还是觉得我是在装作不在乎,当然,说完全不难过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我很快就想明白了,与贺均麟分手是我做的决定,那么无论他以后跟谁,我都没有权利去管,也跟我毫无关系,人总不能为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苦恼,你说是吧?否则只会有无穷无尽的苦恼。”
  孙黎菲朝她翻了一个白眼:“行了,我可不想听你说这些大道理,快去换戏服,演出快开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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