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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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次李絮打算尽可能压缩时间。用直接画法尽快一次着色,油也少掺,减少颜料干透时间。这样,或许能赶在离开云城之前完成作品。
  这么一边在脑海中构思着,一边踮脚去够货架上方的刮刀。
  李絮喜欢用刮刀厚涂。用得最顺的一款刀,是全钢一体的日产克莱森,刀身偏硬,回弹极佳,涂抹出来的肌理异常有风格。
  货架底下多是学生常用的平价品牌,贵的没什么人买,都收着藏着搁在最上面。
  旁边有移动阶梯,李絮犯懒,没费劲去挪,想着就这么试试看能不能够得着。
  “要哪个。”
  下一秒,身后响起低低嗓音。熟悉的皂感焚香不着痕迹地拢过来。一只手扶住她肩膀。
  李絮不知怎的,倏尔有些不好意思回头,就这么仰着下巴,指了指自己要的型号,“2、6、7,还有9。”
  言漱礼看准标签,逐样逐样拿下来,递到她面前给她检查,“这个?”
  李絮说是,他就放进推车里。
  李絮说不是,他就虚虚揽着她,语气淡淡,要她重新指。
  最后多挑了一把尖头的3号。
  言漱礼若无其事,展示完绅士风度,就又淡淡地跟在后面负责推购物车。
  接下来大大小小几款硬毛笔、小描笔、刷子也挑好,再加上象征性拿的两瓶调色油和松节油,慢慢就逛到了颜料区。
  李絮正式学美术的时间比较迟,对比起大学同期的传统学院派,其实基础打得并不那么扎实。
  她考佛美时的素描基本功算不上多出众,光影尚可,骨力偏弱,框架都是后面有意识地堆时间硬生生练出来的。
  她最大的优势,在于对色彩的敏感与把控。
  这也是当初尚闳的美术老师,极力推荐她走上这条道路的原因。
  不同于小时候被迫练习的钢琴,她的的确确在美术方面,存在那么一点可供兑现的天赋。
  而与偏于灰调的实际性格相反,李絮非常喜欢在油画中大量铺陈鲜艳、明亮、暴烈的色彩。
  甚至很危险地,她常常会放弃棕土、赭红这种安全色,选择用更有冲突感的柠檬黄铺底。尽管它有相当概率会影响到作画者对后续颜色的判断,继而产生令人不快的色彩偏差。
  得益于这种天生的色感。*
  在最受教授与朋友好评的几幅作品之中,李絮毫无顾忌地使用明黄、赤丹、维罗纳绿、钴蓝、法国朱红这类极明极艳的色彩,构筑出一座座梦境般明亮而奇异的花园。并在画面中间,勾勒出一个背部长满尖刺的透明人。
  她给这系列作品,命名为《untitled》。
  无题的梦中花园,以及知名不具的幽灵。
  李絮不喜欢画肖像,也不喜欢观察人类,尽管这是学艺术的必修课。
  渐渐地,这就古怪地演变成了一种标志性的习惯与风格——在撇除专业课规定以外的自主创作当中,李絮只画人的背影。
  而抽丝剥茧,回溯至这一系列作品最初的雏形——
  李絮拿着一盒初学油画时惯用的温莎牛顿,忽而回头看了言漱礼一眼。
  他站在她身边。穿着一件薄薄的运动冲锋衣,拉链拉到顶,亦无法掩盖优越的肩颈线条。看起来劲瘦,实则肌肉形状很漂亮,弹跳力也很惊人。脸上没有汗,没有任何剧烈情绪,只是很英俊,又很有耐心地存在于那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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