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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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稚努力回想:“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看过他儿时的照片,可完全没有和他相关的记忆。
  “你当年还不到三岁,年纪太小,不记事也正常。”
  江稚想起外婆说过,她从小就是颜控,有一次还抱住来做客的小哥哥不让他回家,还想用两颗橙子买下他。
  她没想到缘分居然开始得那么早:“原来我们小时候就见过面了,那这就算初见咯。”
  “不,”程与淮纠正她,“要两个人都记得的,才能算作初见。”
  江稚心潮起伏,其实,她第一次“记得”的见到他,是在前年冬至,在斯京街头。
  日落时分,天边被霞光晕染成梦幻橘子海,行人、建筑和水面上都笼罩着浅金色的光。
  她正跟街边卖花的老婆婆聊着天,一回头就看见了人群中的他。
  他穿着黑色大衣,完全不输北欧人的身高,辨识度极高的东方立体骨相,姿态挺拔,风华灼目。
  他一出现,万物瞬间黯然失色。
  江稚看得挪不开眼。
  英俊男人穿行过忽明忽暗的光影,从冬日街道尽头不疾不徐地朝她走来。
  她站在街边,怀里抱着花,疯狂心动。
  江稚非常确定他当时没有看到她,准确来说,是没有看清楚。
  她自知长得很漂亮,加上那天生日,打扮得格外光彩照人,走在路上,就没人不看她的。
  只有他,面无表情地扫视而过,眼神从始至终都没有在她身上停留。
  可是。
  她却对他,一见钟情。
  确实,他说得很有道理。
  要两个人都记得的见面,才能算作初见。
  按照这个标准,他们的初见应该是今年九月十六日,在金叶酒店的拍卖会上。
  程与淮亲了亲她耳根,低笑:“我那时还以为你也记得我。”
  江稚是真的不记得了,好笑道:“是什么给了你这种错觉?”
  掌心汗湿,不停打滑,手腕也好酸哦。
  “你很自来熟,在我面前丝毫不会拘谨。”
  程与淮挺身往她手里送,严实拢住,帮她继续把控。
  其实拍卖会上第一眼他就觉得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等她自报家门,说是国画大师江鹤清的孙女,他才对号入座。
  她和小时候的长相没有太大变化,性格也没怎么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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