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随夫进城 第128节(2 / 4)
所以那内衣放她摊子上,这么久了还没卖出去。
一个男人。
这个范围就大了,办案人员不由又问了老板娘关于那男人的身高样貌,同时通知兰芳再去市面上别的内衣摊子看看,还有没有哪家卖着她的柜台货的,看能不能找到更多信息。
这事不用派出所的说,兰芳自己都在做了,她开着车满余暨去转,商业城,鞋城,开发区,甚至下面的乡镇,她都去了。
她在转,顾若想帮上一点忙,也尽量抽出时间在外面跟着找。
后面两天,她们都在不停找,不停问。
皇天不负苦心人,她们先从各个乡镇的内衣店子里发现了大量的凤娇丢失的内衣,接着又在几个工商城摊位上问到了好几款凤娇柜台的内衣。
派出所根据她发现的消息,分别把那些摊主请回了派出所询问调查,得到的信息和小巷老板娘那儿差不多,都是姐姐开店死了,急需用钱,才亏本全部打包处理。
只是这些摊主里面,工商城那边摊位的几个摊主比镇上的摊主们精明也有见识。
男人把货拿出来的时候,她们就认出了那是凤娇里面卖的内衣牌子,再看男人卖东西慌慌张张的,明显不对劲,那这批货的来历多半有些问题。
只是财帛动人心,男人拿过来的货确实是好货,也确实便宜,加上她们不确定男人底细,注意到人后脖子上有刺青,不好得罪,谨慎的没有拿,胆子大的拿了几个款压在普通内衣下面偷着卖。
好货不愁卖,加上商业城是刚开的商厦,档次低点也有许多有钱人逛,两三个月下来,她们拿的一批货陆陆续续出了大半,本钱早回来了还赚了不少。
要不是那天兰芳手里拿着车钥匙,耳朵上挂着一对大金耳环,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她们都不舍得把剩下的货拿出来卖。
派出所的人依据所有摊主口供的整理,最后推断出拿货去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带着帽子,头一直低着,相貌中等,身高一米七左右,后脖子上有刺青。
而偷盗货的时间则是去年十二月左右,或者更往前。
从信息上看,罪犯应该很了解兰芳店铺,至少知道兰芳店铺的上货盘点时间,和仓库库存新款老款一系列区别,这样的情况,犯人要不长期蹲点在附近,要不就是熟人作案。
为了方便找到人,派出所请来画像师依据摊主们给的信息画了张画像出来,然后先通知了兰芳来认人。
其实不用认了,派出所电话通知兰芳有消息的时候,在她的临时住所,罪犯已经跪在了她面前。
脖子上带块刺青的男人,是柴新毅爱赌牌的三弟柴洪毅。
柴洪毅今年二十四,兰芳嫁给柴新毅那年他才十五岁,兰芳这些年为他填得赌坑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所以看到人跟着柴新毅过来,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的时候,她没有一点意外。
她近一年除了柴家老四,没有再管过柴家任何人,不管谁来找她借钱,用什么理由,她都一句话,没有,问就是钱都在货上了。
没有了她钱财上的支持,这一年柴家几个小的除了习惯节俭的柴家老四,其余四个日子都过得很拮据。
柴洪毅爱赌牌,日子更差,他也确实是找兰芳借钱最勤的一个。
只是,兰芳不可能把钱扔给一个赌鬼去赌掉,很少理过他。
柴新毅把人养在她眼皮子底下后,她对柴家人更厌恶,更不可能搭理。
大概是这样,柴洪毅才狗急了跳墙,选择了偷她店里的货去卖。
兰芳这么推测着,柴洪毅跪在她面前也是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的。
但当兰芳坚持不撤案,要把柴洪毅送进去,柴新毅不管怎么劝都没用,兰芳还当着两人的面喊了警察来抓人,给他上了镣铐后,柴洪毅突然情绪失控,满眼恨的瞪着兰芳吼出了一句:
“你个被人强女干过的婊子!”
“你要是敢把老子送进去,你也好过不了!” ↑返回顶部↑
一个男人。
这个范围就大了,办案人员不由又问了老板娘关于那男人的身高样貌,同时通知兰芳再去市面上别的内衣摊子看看,还有没有哪家卖着她的柜台货的,看能不能找到更多信息。
这事不用派出所的说,兰芳自己都在做了,她开着车满余暨去转,商业城,鞋城,开发区,甚至下面的乡镇,她都去了。
她在转,顾若想帮上一点忙,也尽量抽出时间在外面跟着找。
后面两天,她们都在不停找,不停问。
皇天不负苦心人,她们先从各个乡镇的内衣店子里发现了大量的凤娇丢失的内衣,接着又在几个工商城摊位上问到了好几款凤娇柜台的内衣。
派出所根据她发现的消息,分别把那些摊主请回了派出所询问调查,得到的信息和小巷老板娘那儿差不多,都是姐姐开店死了,急需用钱,才亏本全部打包处理。
只是这些摊主里面,工商城那边摊位的几个摊主比镇上的摊主们精明也有见识。
男人把货拿出来的时候,她们就认出了那是凤娇里面卖的内衣牌子,再看男人卖东西慌慌张张的,明显不对劲,那这批货的来历多半有些问题。
只是财帛动人心,男人拿过来的货确实是好货,也确实便宜,加上她们不确定男人底细,注意到人后脖子上有刺青,不好得罪,谨慎的没有拿,胆子大的拿了几个款压在普通内衣下面偷着卖。
好货不愁卖,加上商业城是刚开的商厦,档次低点也有许多有钱人逛,两三个月下来,她们拿的一批货陆陆续续出了大半,本钱早回来了还赚了不少。
要不是那天兰芳手里拿着车钥匙,耳朵上挂着一对大金耳环,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她们都不舍得把剩下的货拿出来卖。
派出所的人依据所有摊主口供的整理,最后推断出拿货去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带着帽子,头一直低着,相貌中等,身高一米七左右,后脖子上有刺青。
而偷盗货的时间则是去年十二月左右,或者更往前。
从信息上看,罪犯应该很了解兰芳店铺,至少知道兰芳店铺的上货盘点时间,和仓库库存新款老款一系列区别,这样的情况,犯人要不长期蹲点在附近,要不就是熟人作案。
为了方便找到人,派出所请来画像师依据摊主们给的信息画了张画像出来,然后先通知了兰芳来认人。
其实不用认了,派出所电话通知兰芳有消息的时候,在她的临时住所,罪犯已经跪在了她面前。
脖子上带块刺青的男人,是柴新毅爱赌牌的三弟柴洪毅。
柴洪毅今年二十四,兰芳嫁给柴新毅那年他才十五岁,兰芳这些年为他填得赌坑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所以看到人跟着柴新毅过来,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的时候,她没有一点意外。
她近一年除了柴家老四,没有再管过柴家任何人,不管谁来找她借钱,用什么理由,她都一句话,没有,问就是钱都在货上了。
没有了她钱财上的支持,这一年柴家几个小的除了习惯节俭的柴家老四,其余四个日子都过得很拮据。
柴洪毅爱赌牌,日子更差,他也确实是找兰芳借钱最勤的一个。
只是,兰芳不可能把钱扔给一个赌鬼去赌掉,很少理过他。
柴新毅把人养在她眼皮子底下后,她对柴家人更厌恶,更不可能搭理。
大概是这样,柴洪毅才狗急了跳墙,选择了偷她店里的货去卖。
兰芳这么推测着,柴洪毅跪在她面前也是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的。
但当兰芳坚持不撤案,要把柴洪毅送进去,柴新毅不管怎么劝都没用,兰芳还当着两人的面喊了警察来抓人,给他上了镣铐后,柴洪毅突然情绪失控,满眼恨的瞪着兰芳吼出了一句:
“你个被人强女干过的婊子!”
“你要是敢把老子送进去,你也好过不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