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这孩子打小就聪明 第27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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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陆就让妹妹抱着哭,他太清楚了,即便女侠和原身,乃至在他面前,一直都说自己过得很好。
  可怎么可能,按照记忆里顾母的习惯,还是重组家庭,再怎么也不可能过得好。
  “哭完就好了,以后好日子等着你呢。”顾陆拍拍妹妹的脑袋瓜。
  有个小问题,懂事早的小孩,受到的委屈一直不发泄随着时间沉淀。委屈会随着长大消失吗?
  重庆的天空太阳消失了,乌云密布,好像要下雨。
  “稀里哗啦——”远在数千公里的重庆伦敦是瓢泼大雨。
  大雨也无法掩盖《小王子》和顾陆的热度。
  签售会的第三日,仍旧创造了单日1.8万册的良好数据。
  “威茅斯的阴霾?”姚小驹抽出时间看文,瞧见题目,着实让他愣神。
  难不成写文黑一个英国小镇,没必要吧?格局要放高啊。
  故事比普通短篇要长得多,但比中篇又短小。有点像大橘,更新状态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慢慢的,伴随着姚小驹深入阅读,他才发现是自己格局小了。
  并不是单纯的出气,故事结构也非常好,甚至隐隐约约透露出非常庞大的世界观。
  什么是旧日支配者?
  大衮是确实存在的吗?
  这一群怪物来历是什么?
  [我想,它们的身体应该呈一种灰暗的绿色,虽然肚皮是白色的。身体的大部分都光亮滑溜,但背上有着带鳞的高脊。那身形有着人形的模糊特征,而头部却是鱼类的,长着从不闭合的,巨大、凸出的眼球。在脖颈的两旁,还有不断颤动的鳃,长长的手脚上都有蹼。它们杂乱无章地跳跃向前,有时只用后腿,有时则四肢着地……]
  那身临其境的描写,最关键是这个故事是以第一人称展开。百分之七十的文字,都是主人公“我”的直观反馈。
  并不算恐怖,姚小驹没感到害怕,隐约露出的世界观反倒吸引他注意力。
  很想继续看这个系列的其他作品,突然,姚小驹感觉自己好像主角。故事里的“我”只因为看见了怪物的金冠,就被吸引。
  何其相似,好吧,姚小驹感觉自己想得有点多了,只能说他真的挺吃这种写作风格。
  “等等,我的看书口味是比较西方化的,这意味着,这篇文在英国说不定会拥有不错的人气。”姚小驹反应过来。
  看完全文,姚小驹很明白,是不是威茅斯不重要,顾陆任意虚构一个地名都可以。
  可正是以太阳报记者的家乡威茅斯命名,看完之后,威茅斯从十八世纪末经由乔治三世认证的旅游海港的形象,在姚小驹心中,扭曲成了被阴霾笼罩的破败港口。
  也不知道哪位记者看到是什么表情。
  “文人杀人不用刀剑,得罪谁千万不要得罪文人,老祖宗的经验之谈,真的很有用。”姚小驹头一次感受到文人的破坏力。
  行,既然是这样,那就如了作者的意,反正顾陆人都在中国了,再怎么样也没危险了。
  姚小驹瞧了一眼自己邮箱,译者已经回复消息了,争取本周内翻译完。
  英国销量的好消息,不停的传回国。
  顾陆在昨日给妹妹钥匙后,还是要返回暂住地,毕竟刚装修完,还是不能马上入住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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